12月14日,天眼查App顯示,近日,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與成都融思科技有限公司、羅某不正當競争糾紛民事一審判決書公布。
文書顯示,原告騰訊公司稱被告融思公司通過“群盯盯”“挂機軟件”等軟件,非法登錄、監控、提取以及存儲、使用QQ群成員及聊天信息、數據,妨礙原告QQ軟件的正常運行。被告羅某幫助融思公司推廣、銷售案涉軟件,二被告行為構成不正當競争,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對此,融思公司辯稱,自己非QQ機器人(挂機軟件)開發者,群盯盯也不是聊天軟件,不構成不正當競争。羅某辯稱,融思公司隻是租用其網站部分廣告位,其并未參與融思公司的其他經營活動。
法院審理後認為,融思公司系群盯盯軟件的研發、運營主體,其通過技術手段指向性的設置相關的功能妨礙、破壞騰訊QQ軟件的正常運行,損害原告合法權益;羅某對融思公司實施的不正當競争行為提供了幫助,兩被告已構成不正當競争。最終判決結果為,融思公司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被告羅某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2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被告融思公司系自然人獨資企業,成立于2015年9月6日,注冊資本200萬,法定代表人為陳欣。經營範圍為計算機軟硬件開發、銷售并提供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應用軟件服務;計算機系統集成;網頁設計;網上貿易代理等。(文|AI财經社 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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