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日報綜合
9月20日淩晨2時許,演員張萌在微博上發文,稱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盜用,有陌生人用她的身份信息辦了一張航空公司積分卡,這一經曆讓她“毛骨悚然”!
在微博上,張萌對航空公司的信息審核發出質疑,并對身份信息被盜用的後果産生擔心,“私人的身份證信息怎麼會落到陌生人手中,如果今天能用我的名義辦一張積分卡,那麼明天是不是就可以辦銀行卡,辦貸款了”。
截止目前,該條微博被轉發7000多次,評論近1萬,有網友表示,“被盜的原因就是他們看中了這裡面的價值”, “販賣藝人身份證/身份信息是好多黃牛的業務範圍”。
有網友表示,僅憑借身份信息和電話就能綁定為裡程積分受益人,相比普通人,明星的航空飛行裡程往往更多,航空公司監管不嚴,明星個人身份信息被洩露,從而引發的航空黑産問題則會更多。
此前多個明星航空裡程積分
被盜刷兌換免費機票
9月初,多位明星曝出個人航空裡程積分被盜刷,一度引發廣泛關注。一周時間内,分别有演員吳磊、歌手江映蓉、演員李晨三位藝人的裡程積分被發現類似盜刷被兌換免費機票事件。
據演員李晨9月9日在其個人微博上表示,其裡程卡從2018年6月開始就被盜刷大量積分,有十來位陌生人使用了他的裡程積分并兌換免費機票。他表示,可以查詢到上述盜刷者的姓名及身份證号。
類似情況也發生在歌手江映蓉身上,9月8日下午,歌手江映蓉在微博上曬出一張打碼的身份信息截圖及通話記錄截圖,稱自己的航空裡程被盜。
随後,中國國際航空官方微博回複稱已關注到江映蓉提及的問題,将反饋給相關部門盡快解決。
在此之前,一名自稱吳磊粉絲的網友發布視頻稱,盜用者擅自将吳磊的身份證号綁定在她自己的航空賬号上,随後便可随意查看吳磊的行程,還可以添加受讓人,從而使用吳磊名下的航空積分。
個人信息被非法利用
該如何維權
北京市澤文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磊律師表示,無論誰遇到這種情況,都可以采取以下幾步維權:
1. 向航空公司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投訴,并主張對方對财産損失或者精神損失進行賠償。
2. 如果航空公司或其上級主管部門不予以解決,則可以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或者相關的行政主管部門,比如工商機關,進行投訴。
3. 如果對結果仍然不滿意,則可以啟動民事訴訟。一方面,航空公司作為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有保護消費者信息安全的義務,違背了這種義務,負有違約責任;另一方面,由于航空公司的行為導緻消費者個人隐私受到侵犯,航空公司負有侵權責任。
如果航空公司查實,是某些不法利益者擅自侵入計算機系統獲得信息并出售,則可以通過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形式将加害人繩之以法。如果航空公司已經對消費者進行賠償後查實侵害者,還可以向其追償。
這種情況下,侵入計算機系統的不法利益者不僅擔負民事賠償責任,更可能面臨懲罰。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國家規定,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造成危害的;
(二)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删除、修改、增加、幹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三)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
如果其行為嚴重,則可能觸犯《刑法》。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017年,最高檢和最高法通過司法解釋明确規定了“行為嚴重”的十種情形,包括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産信息五十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财産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前兩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
北京市橫略律師事務所資深刑辯律師朱日高表示,此類案件在實踐中維權比較困難的一步是确定侵害人身份。所以他建議,遭遇盜刷後,第一時間報警,請警方搜集侵害人的具體信息。
取得相關信息後,就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維權,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并為已經造成的損害道歉、賠償。嚴重者,對方還可能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但是否違反《刑法》、構成犯罪還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記者:張周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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