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運營者向果醬妹反映,新榜500強大号之一的“義烏十八腔”被強制清空了名稱,在微信已經無法搜索到公衆号~
果醬妹聯系了這個号的運營者,據其介紹,“義烏十八腔”在15點36分被惡意搶注41類十八腔商标的人投訴成功,被強制清空名字,認證詳情中的改名記錄顯示“2016年9月02日侵權删除“義烏十八腔”。
這一情況發生後,該号的運營者百思不得其解,一直在尋求幫助。據其介紹,他們2011年就注冊了35、38、42、43四個大類的十八腔商标,而且他們公司名稱就是義烏市十八腔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此前他們就曾經被惡意投訴過一次,但是騰訊沒有通過,沒想到第2次就被投訴成功了。
進入“義烏十八腔”的公衆号詳情頁,可以看到賬号主體下面有個商标保護欄,點擊進去,顯示的是第38類商标。
果醬妹查詢了一下41類商标,注冊公司為義烏達城市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今年5月7日完成了注冊商标。
強制改名這一事件出來後,不少運營者展開了熱烈讨論,難道“義烏十八腔”微信500強要從此少一個了?
不過,事情峰回路轉,17點20分,“義烏十八腔“的賬号就申訴成功了。公衆号詳情頁已經顯示恢複,但是侵權删除的紀錄還在。
據“義烏十八腔”運營者透露,改名事件出來後,他們對後台投訴記錄顯示的“義烏達城市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進行了查詢,發現該公司就是現浙江十八腔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前身。
申訴成功後,“義烏十八腔”運營者表示,将對浙江十八腔公司提起惡意競争的法律控訴。同時,他還提醒,大家還是要注意保護知識産權,否則這種情況恐怕就難以申訴回來了~
雖然這件事隻是虛驚一場,但是這當中還是有不少值得探讨的地方。
① 為何注冊了商标還會被投訴成功?在這個事情當中,最讓人疑惑的是,既然有商标保護,為什麼還會被搶注成功呢?在投訴裡面,商标類别是一個決定投訴是否能成功的重要因素,因為商标保護是分為不同大類的,一個大類商标隻能保護對應的商品和服務,而且無法跨類别進行保護,跟公司的經營範圍一樣。
按理說,41類的“義烏十八腔”商标是無法向微信投訴38類的“義烏十八腔”侵犯商标的,因為他們的商标類别不同,不存在侵犯。那這次投訴被通過,是否因為微信的投訴審核流程有漏洞?怎麼才能避免這些事件再次發生?
② 微信的唯一命名原則問題能否保障運營者的權益?按照微信的唯一命名原則,如果一個類别的商标名稱先入駐公衆平台,那後入駐的其他類别的同名商标就無法在微信擁有與自己商标名一樣的公衆号了。這樣是否能夠充分保障到運營者的權益?同樣擁有商标,按照時間入駐的先後順序去賦予昵稱又是否合理?
➂ 微信強制改名的處理方式是否合适?此外,還有不少人對于微信如此簡單粗暴強制改名的方式表示質疑。直接強制改名,會讓運營者陷入十分被動的地位。
如今雖然公衆号維權成功,但公衆号改名記錄上留下了侵權記錄,這對公衆号打造品牌或是接廣告之類的是否有影響?
微信是否能像文章投訴那樣,先發通知給運營者,讓運營者确認是否侵權,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内提供相關證明,再進行評判好一些呢?
對于這次事件,你又是怎麼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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