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盲盒雖然過氣
行李箱盲盒又火起來了
将“無人認領”的行李箱售賣合法嗎?
開箱視頻是否侵犯隐私權?
最近幾年,盲盒深受年輕人的喜愛。繼“快遞盲盒”之後,最近又有一種“行李箱盲盒”在網上升溫。
據報道,近日,在某二手平台上出現了大批“開無人認領行李箱盲盒”為主題的視頻。據稱,這些行李箱有的是長期滞留在機場、火車站無人領取的;有的是租客因無錢繳納房費,抵押給房主的;還有的說是從學校流轉出來的學生不要的行李箱。
鏡子、水盆、發夾、高跟鞋.....視頻中的博主從一個行李箱裡,像開盲盒一樣将物品一樣樣拿出來,展現給大家看。有博主甚至在行李箱裡發現了價值近4000元的名牌戒指和項鍊。
無人認領的行李箱是從哪兒來的?
就目前媒體所呈現的信息看,這類所謂行李箱盲盒大緻分為兩種情況:一種其實是商家炒作,用“女學生行李箱”“女租客行李箱”等誘導性詞彙,甚至配上模糊的女生照片,來吸引消費者。行李箱大概率根本不是機場、火車站遺留的,而是商家自己包裝,用這種低俗噱頭吸引購買。對這類行為,除了譴責之外,相關平台乃至監管部門有必要跟進調查、制止,虛假低俗宣傳不應該被縱容。
另一種情形,行李箱确實有可能是從機場、火車站流出來的。國外一些機場就有類似的公開拍賣行為:航空公司将過期的無人找尋的行李箱拿去拍賣行拍賣,有的是整個行李箱拍賣賭運氣,有的是把行李箱裡面的東西分門别類拍賣。這是國外航空公司處理無人認領的行李箱的一種慣常操作。
對于行李箱盲盒的銷售
“大明白”網友們表示:
“真值錢的的話,
早就自己留着了,還輪得到你?”
還有網友提出疑問:
開箱别人的生活合适嗎?
無人認領的行李箱可以随便買賣嗎?
會不會導緻行李丢失事件增多?
專家釋法:個人無權售賣
“根據《民法典》等相關規定,無人認領的行李箱應當屬于遺失物,遺失物的所有權屬于失主所有;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内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其他人無權處分遺失物。”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高興發律師說道。
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孫維飛同樣表示,将“無人認領的行李箱”作為盲盒售賣,這一行為涉嫌違法。“針對無主物品應該設立招領公告,即使超過了招領期限,機場、火車站也應該交由有關機關處置,個人或第三方機構都無權進行售賣。”
同時,行李箱内往往存放着許多個人物品,高興發表示,如果他人私自進行處分,不僅侵犯了失主的所有權,同時還可能侵犯了失主的隐私權。
而與車站、學校中無人認領的行李相比,将所謂租客抵押給房主的行李作為盲盒售賣是否可行?孫維飛說道:“即使是抵物,也必須是在自願轉讓的前提下完成了所有權的轉移,他人才能進行售賣等‘自我救濟’。”
媒體評論:開箱視頻投合窺私欲,上不得台面
羊城晚報評論認為,“行李箱盲盒”之所以能讓不少人樂此不疲,除了有盲盒特有的“以小博大”的賭博屬性外,更大程度上,也是因為投合了人性深處那種隐秘的窺私欲。而這,終究是上不得台面的。就算自欺欺人說成是“開盲盒”,但此類行為的本質,仍是“擅自打開他人的行李箱”。有些賣家公然以“女學生行李箱”“女租客行李箱”為營銷噱頭,正是深谙此道,投其所好。
此外,“并沒有那麼多無主行李箱” “棄掉不要的行李箱多半沒什麼好東西”——這些都是基本常識,大量出現的所謂“無主行李箱”,本身就疑點重重。
光明網評論則提出,無人認領行李箱的管理存在不規範,是否導緻了相關灰黑利益鍊,給商家制造噱頭提供了空間?這個問題亟待厘清。在國内,目前并不允許公開拍賣無人認領的行李箱,而那些行李箱最終怎麼處置,記者問了多家機場、車站,最終也沒搞清楚流程,最多的答複是“交給相關部門處理”。相關部門是什麼部門?這種模糊和不透明,也就難怪網上會出現這種涉嫌侵權、違法的盲盒生意。
加拿大航空的一些做法,或值得借鑒。面對暫時無人認領的行李箱,他們會有專門工作人員先打開之後搜索任何能識别主人身份的信息,如果有的話會直接聯系失主,如果沒有會接入一個追蹤系統,該系統為全球數百家航空公司和地勤公司提供失物招領服務。如果三個月之後還是無法找到失主,他們就會将可用物品捐贈給當地慈善機構或庇護所,其餘物品處理掉。
這樣的流程,既充分尊重了失主的隐私,盡到了航空公司的責任,在确實無人認領之後,又讓這些物品發揮了慈善價值,而不是淪為少部分人的私利。國内機場或車站或許也可借鑒這樣的處理流程,如果類似處理流程公開透明,那“開無人認領行李箱盲盒”這樣的網絡鬧劇也就不可能發生了。
上海新聞廣播綜合自央視财經、羊城晚報、光明論、上海法治報、網友評論
來源: 上海新聞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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