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速159公裡/小時
開車的還是個6個月身孕的準媽媽
高速交警在驗證她的身份的時候
發現還有更加駭人的……
昨天(1月7日)上午,甯波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民警在甬台溫高速公路甯海服務區内查獲一輛無牌的林肯轎車,原因是,甬台溫高速公路限速每小時100公裡,而該車時速達到159公裡,屬于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限速50%以上的違法行為。
然而,讓現場執法的民警萬萬沒想到的是,這輛車涉及的違法行為并不隻有超速這麼簡單。
車輛駕駛員是一名孕婦,自稱孫某某,來自安徽,由于出門匆忙,證件都沒帶在身上。
為了确認女子身份,民警對其進行人臉識别。可是,無論怎麼識别,都識别不出來與之相符的孫姓女子。多次失敗之後,女子說,自己之前整過容、染過發,所以外貌大變。之後,該女子向民警出示了手機内的駕駛證、身份證照片,但是,女子和證件照片上的人仍然不相似,且她根本說不出相對應的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等信息。
民警就此判斷,照片上的證件肯定不是該女駕駛員的,後來,經過思想教育,女子總算吐露了實情。
原來,女子姓史,是舟山人,懷孕已經6個多月。史某的駕駛證因逾期未年檢,被注銷多年。2018年,史某曾因為無證駕駛被拘留過,這是她第二次無證駕駛被查。
史某告訴民警,老公昨晚睡得比較晚,今天有點疲憊,因此上路後,她就代老公開一段路。由于車子剛買還沒來得及上牌,她就想當然地認為,速度快一點也查不到,所以開着開着就超速了。她這一路上都還挺“順利”,結果在高速公路服務區被民警逮個正着。
民警對史某夫婦進行了嚴厲地批評批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要被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高速交警提醒,女性懷孕3個月後不宜駕車
駕車時孕婦一直坐在座位上,不利于骨盆和子宮的血液循環,而且開車容易引發緊張、焦慮情緒,容易造成流産。懷孕期間,準媽媽的反應也會變慢,開車可能會增加事故發生的概率。一旦急刹車,方向盤容易撞到腹部,影響胎兒。另外,孕婦坐車時系安全帶的要求比常人更嚴格,安全帶的肩帶應置于肩胛骨的地方,而不是緊貼脖子;腰帶應置于腹部下方,不要壓迫到隆起的肚子。
為了肚子裡的孩子
長點心吧
來源:FM988浙江新聞廣播 編輯: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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