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氣象,家家戶戶都在為家人添置新衣服。1月6日,車站公安分局110接處警卻接到了郭女士的鬧心報警。
原來,郭女士近日在某商貿城購買了一條褲子,卻由于尺寸不适合,就去商鋪退換。但由于郭女士已經剪掉了商标吊牌,商家就不予退換,因此雙方就發生了争執。
車站110接處警民警立即趕到商家進行調解。在雙方平穩情緒後,民警讓雙方都站在對方的立場考慮問題,經過10幾分鐘的勸解,商家同意退還郭某140元(原價160元),将褲子收回,糾紛圓滿解決。
春節即将到來,希望大家理性消費,在購買商品時要與商家協商好退換問題,不要因為小事耽誤了時間,破壞了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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