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能吃嗎有哪些危害?“謠言”的誕生:耐人尋味的歧視,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味精能吃嗎有哪些危害?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謠言”的誕生:耐人尋味的歧視
我們先來說說味精是怎麼被發明的。
味精,化學名叫α-氨基戊二酸一鈉,又稱谷氨酸。味精是谷氨酸的單鈉鹽,簡稱MSG(為什麼高血壓病人不要多吃鹽和味精,這就是原因之一)。
1846年,一名叫雷特豪的德國人首次在小麥面筋中分離到了谷氨酸。20世紀初,日本化學家池田菊苗一次喝了海帶湯後,感覺非常鮮美,好奇之下将樣品帶回實驗室,并用化學手段從海帶中提取到一種物質——谷氨酸鈉。這就是海帶湯鮮美的秘訣。于是他将谷氨酸鈉投入生産,并将其命名為“味の素”。1920年,我國的化學家吳蘊初成功從谷物中采用酸水解法制成谷氨酸鈉,味道鮮美,且為了區别日貨取名味精。
其實一直以來都有個誤區:味精就是化學添加劑,工業的産物。其實它的成分很多天然食品内都含有,比如葡萄、番茄、海帶等天然食物裡都含有谷氨酸鈉。
那味精既然沒啥問題,又為何會“風評被害”的呢?
上個世紀,外國雜志曾連續刊登報道“Chinese Restaurant”(中餐綜合征) 。
1968年,當時有一位美籍華裔,在《新英格蘭醫學雜志》上發表了一篇文章,内容是說他在一家美國當地的中餐館用餐以後出現了四肢發麻、渾身無力的症狀。當然,他的症狀可能是多種可能性造成的,可是随後一系列“騷操作”開始了:他把這一症狀完全歸咎為味精。後來就開始以訛傳訛,“中餐綜合征”、“味精綜合征”就誕生了。很多國外的店家也會以“NO MSG”作為賣點。
但是事實上,這種症狀并沒有科學依據。1986年,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的研究者在《食品與化學毒理學》上發表了一篇論文,他們邀請了一些自稱有過“中餐館綜合征”經曆的人來進行雙盲實驗。他們對30個人發出邀請,隻有6人進行測試,其中的2人,不管是有味精的食物還是沒有味精的食物,都出現了“症狀”;而另外的4人,則不管是對有味精的食物還是沒有味精的食物,都沒有出現症狀。美國的食品與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衛組織、歐盟食品科學委員等組織,經過多次實驗研究,都把味精在食品分類中歸為安全類。1999年,我國獨立完成的味精的長期毒理試驗也證明食用味精是安全的。所以這類說法,很可能是為了妖魔化中餐,但是沒想到受這種說法荼毒最嚴重的也是在國内,這背後耐人尋味。
味精,究竟怎麼樣?
其實生活中,味精和鹽、糖類似,就是平平無奇的調味料,可以放心吃。味精被廣泛運用,餐飲裡幾乎都有它的影子。例如老抽、生抽、耗油等調味品中含有,經常吃的方便面、薯片等也都有味精的加入,西餐和日料裡,味精的運用也很常見。正常人體所含的谷氨酸大概在1500-2500g,而一個成年人每天通過食物獲取的蛋白質,經過消化後攝入的谷氨酸總量大約在10克以上。谷氨酸雖然不是必需氨基酸,但在人體内參與蛋白質的正常代謝,是合成谷氨酰胺、脯氨酸以及精氨酸的前體。而且它對腦神經和肝髒都有一定保護作用。
有人說,味精經過加熱會産生焦谷氨酸鈉,食用後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危害。其實味精加熱到100℃數小時,所産生的焦谷氨酸鈉也不足1%。科學家早已研究表明,焦谷氨酸鈉無毒,隻會使味精的鮮味流失,僅此而已。雖然說味精沒什麼毒性,但是也不能過量,否則就會和吃多了鹽一樣,感覺口幹,導緻鈉超标。因為味精的代謝會消耗人體的鋅,哺乳期的婦女和幼兒不應過多食用味精,就像吃飯吃多了也對身體不好。不過話說回來,誰會把味精當飯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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