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豔芳,“芳華絕代”一代巨星,生前為家人買樓還債,從小早早出來工作為養家,身後仍因為巨額遺産,被自己的親媽和親哥哥鬧得不消停……令人唏噓!
日前,梅豔芳媽媽覃美金,在香港擺95歲壽宴。壽宴照片曝光,席開20多桌,老太太被簇擁唱歌跳舞,看上去十分開心,各種黃金壽桃林林總總金飾呈上來,俨然大富之家母慈子孝歡樂祥和。
殊不知,梅媽擺壽宴的錢——25萬港币,據香港媒體報導,是梅媽于上個月向香港法庭申請,要求梅豔芳的遺産信托給自己25萬用來擺壽宴,法官同意之下,才撥出25萬給梅媽的。
說起來,梅豔芳的母親和大哥,争奪梅姑留下的巨額遺産,早已不是一個新鮮熱辣的話題,自從2003年梅豔芳不幸因癌症去世之後,梅媽就幾乎每年都要鬧一次,甚至多次申請二次破産,不顧女兒遺囑,想要一次性領走梅豔芳餘下的遺産:7100萬元港币(約6066萬元人民币)左右。
△梅豔芳的媽媽和大哥。
說梅豔芳,跟《都挺好》的蘇明玉、《歡樂頌》的樊勝美,幾乎有一樣的辛酸境遇,并不誇張。
在重男輕女的家庭裡,女兒在母親眼裡,不是掌上明珠,而是行走的提款機。
梅豔芳家中兄妹四人,兩男兩女,梅豔芳是老幺,上面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姐姐,如今隻餘大哥梅啟明一人。
這家人似乎有父系遺傳性的腫瘤基因:梅豔芳的二哥梅德明喉癌去世、長姐梅愛芳和小妹梅豔芳均已因子宮頸癌癌症去世,隻剩下梅媽和長兄梅啟明(梅啟明也患上大腸腫瘤)。梅豔芳父親早逝,梅媽媽身體康健,如今95歲了。
△梅媽和梅豔芳兄妹四人。
當年父親早逝之後,梅媽媽一個人帶四個孩子難以維系,于是梅豔芳才4歲半的時候,就跟姐姐一起去香港荔園遊樂場唱歌養家。
重點來了:由于梅豔芳的母親重男輕女,所以她和梅愛芳,都沒有念完中學,讀書到中學一年級,便在母親要求下辍學賺錢養家。
△梅豔芳和姐姐梅愛芳。
梅豔芳19歲參加“新秀歌唱大賽”拿冠軍出道,便成為了母親和大哥的“錢袋子”。
首先,梅媽提出要房子,梅豔芳咬咬牙,給買。
然後,梅媽提出要每個月數萬的零花錢,雖然梅媽獅子大開口,零花錢數目足夠三個小康家庭的開支,但梅豔芳咬咬牙,給錢。
結果,梅媽自己沒花什麼錢,這筆錢多數進了兩個哥哥的口袋了。
平時供養他們也就罷了,最令她心寒的是:大哥居然騙自己的錢。
30年前,香港大學畢業生的工資也才2000多,梅啟明跟妹妹借錢,張口就要200萬,這筆錢足夠買四套小公寓了!但大哥說得懇切,梅豔芳心軟,借了他200萬,為此一口氣簽了一年的工作合約,把預付款都給了梅啟明。
結果呢!200萬不到一年,梅啟明就虧完了!還跟妹妹哭訴欠了好多債,梅豔芳不疑有他,替大哥把債也還了!轉頭就發現:大哥在騙她,他謊報數字,實際的虧損隻有她出錢還債的十分之一!
△梅媽和梅啟明。
梅豔芳被騙之後,十分心寒,拒絕再給大哥當錢袋子。
她感慨:“以前遇到朋友騙我,我不會難過,隻怪自己不懂帶眼識人,但現在連家人也騙我,我非常傷心。”
梅媽媽一味護兒子,更令女兒感到心灰意冷,不願再跟媽媽溝通,此後一直通過姐姐梅愛芳把生活費轉交給媽媽,平時幾乎不跟媽媽和大哥見面。
△左起:梅愛芳、梅媽及梅豔芳。
更更更令人心寒的是:梅豔芳患上子宮頸癌之後,梅媽的第一反應竟然是:女兒的錢要怎麼辦?女兒去世之後遺産怎麼處理?
△生前不關心,身後對着蠟像做戲,有什麼用?
《都挺好》裡邊,蘇大強的女兒明玉被兒子明成打了,他的第一反應不是關心女兒傷勢,也不是關心兒子會不會進監獄,而是:我的房子怎麼辦?誰管我?
網友激憤:有這樣的爹嗎?
有,梅媽對女兒大概也是一樣:隻把她看成行走的提款機。女兒在這位母親眼裡,大概隻是工具。
有對母親和大哥的失望在先,梅豔芳得知自己患癌症之後,放棄了治療,在遺産安排部分,分作三分:
○一部分贈予摯友劉培基,包括兩處物業。
○一部分由信托基金安排給已去世的二哥和姐姐的子女,她留給四名外甥和侄女每年10萬港币,合計約170萬元港币做教育基金。因為她總遺憾自己讀書太少。
○最後一部分,交給信托基金,每月安排給梅媽7萬港币生活費,因為怕媽媽大手大腳提前花光,所以才這麼做。
○餘下的财産,在梅媽百年後捐給佛學會。
梅豔芳去世時留下價值約3000萬至3500萬港元的資産,随着香港房價上漲,其遺産2011年被認定升值到港币近1.7億元。
梅豔芳對母親和哥哥極其不信任,她安排自己逾億港币的遺産時,曾表示:“我不希望遺産落到姓梅的人手中”,因為,她深知母親和哥哥拿到巨額财産,少不了就揮霍一空。
但是,梅豔芳的遺産安排,令梅媽和大哥極度不滿,一是不滿劉培基這個“外人”得到了兩套價值千萬的房産,二是不滿上億遺産不能一次到手。
△劉培基和梅豔芳。
于是從梅豔芳去世第二年,2004年開始,梅媽和梅啟明就上訴打官司,說梅豔芳立遺囑時神志不清,要求拿回全部遺産。
作為梅豔芳的家人,當梅豔芳銅像的揭幕典禮落成時,他們因為遺産去大鬧了一場。
梅豔芳哥哥梅啟明“發瘋”被保安拉走的照片,還上過頭條:
2011年,梅媽官司敗訴,她不管不顧,在街上拉橫幅訴苦。
其實,梅媽一次次打官司的錢,也是從女兒梅豔芳的遺産裡出的,随着一次次官司,一次次為梅媽支付高額的訴訟費,遺産也越來越少。這次敗訴,梅媽累積的訴訟費,已經達200多萬港元。
2013年,梅媽甚至說因為沒錢,要出書爆女兒生前的隐私和情史。
那梅媽打了十幾年的官司,她的訴求到底是什麼呢?
梅媽說,她想要優質生活:每個月十萬生活費,兩個保姆外加一個司機。
當年,在法庭上,梅媽還放出一句法官都氣笑了的名言:
“3萬元生活費能做什麼?吃豬食啊”
法官被梅媽這句話氣到不行,反問梅媽:“每個月3萬元都辛苦,香港幾百萬人都比你辛苦!”
但是梅媽是“隻有3萬塊”生活費嗎?不是,隻是欲壑難填。
這些年,梅媽的生活費一直在漲:
2004年:7萬港币/月
2006年:8.5萬港币/月
2007年:12萬港币/月
2015年:15.8萬港币/月
2016年:20萬港币/月
大家要問了,梅媽為什麼覺得生活費不夠?當然啊,她要養她最寶貝的大兒子啊!梅啟明夫妻長期失業,要靠老媽來養啊!
有記者問梅媽:你(65歲的)大兒子為什麼不去工作?為什麼不自立?
梅媽說:“要他自立?叫他脫離我?他做得了什麼?做倉務員?能賺多少錢呀?”
倒是“知子莫若母”,梅啟明啃老啃到了六七十歲,還在啃,這是要啃到天荒地老了。
想起《都挺好》裡,蘇明成的嘴臉了:“啃老怎麼了?啃老不是本事啊!”
口口聲聲每月七八萬的零花錢不夠,梅媽和梅啟明卻被拍到吃豪華大餐,奢侈度日。
争奪遺産的官司直到最近兩年,愈發到了不堪境地:
2015年,管理遺産的信托基金已經為了支付高額訴訟費,給梅媽支付每年上漲的生活費,已經不得不拍賣梅豔芳的遺物,包括她的内衣褲。
2018年,梅媽被報道二次破産。
第一次申請破産是2012年,當時打完官司,梅媽輸了,欠下高額訴訟費,被頒令破産。
2016年,才獲得破産解除的梅媽,在2017年再次申請破産,因為她破産期間欠了12萬元訴訟費。
還在二次破産的梅媽,如今從信托基金裡要了25萬做壽,擺了20多桌,每桌将近一萬元。
法庭說,本來不應該批這筆錢的,考慮到梅媽已經95歲了,就批了,但強調不會再有下一次。
這場壽宴,梅豔芳的大哥沒有出席。
梅媽開心地跟朋友唱歌、跳舞,仿佛暫時忘掉了争奪遺産官司的不順心,忘掉了二次破産的現實,仿佛又回到了在荔園的“錦霞”歌舞團唱歌跳舞的時光。
那時候,四個子女都在,承歡膝下,日子雖苦,但卻是一家人齊心度日讨生活的時光。
梅豔芳,故去已經16年了,她當年留下的遺囑,仍舊在跟母親和大哥做“角力”。
她當年想的,是為母親安排好餘生安穩。
但梅媽想的,是自己現世安穩,還要一并保證寶貝兒子全家的現世安穩。
所以才一次次地鬧,一次次地打官司,要把餘下的遺産,急吼吼地趁自己還活着,都要到手裡,因為一旦梅媽百年歸老,七十來歲的寶貝兒子還去哪裡啃老?
慣子如殺子,《都挺好》的蘇明成,被重男輕女的母親慣成了一朝斷奶就無法自行處世的巨嬰。
梅啟明,身體健康時啃妹妹,到老了得了病,更躺在妹妹遺産上一副吃到天荒地老的面孔。
梅媽媽呢?她此生大概是想不開,也放不了手,給自己的寶貝兒子斷奶了。
今日主筆:某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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