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多位市民向南都“記者幫”反映,他們此前簽約廣州碼雲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碼雲互聯網公司)學車,現聯系客服稱因資金周轉不過來,已經無法正常練車。學員:已無法繼續練車對客服提供方案均不滿意章先生(化名)在去年2月跟碼雲互聯網公司簽訂合約學車,一共繳納學車費用4580元,服務項目為:理論培訓和實操培訓服務、代收駕駛證考試費及駕駛證工本費、學員注冊和咨詢服務、免補考費、免補訓費等。章先生先後通過了科目一、科目二考試後,培訓因為疫情停滞了一段時間。
章先生(化名)在去年2月跟碼雲互聯網公司簽訂合約學車,一共繳納學車費用4580元。
今年10月9日,章先生聯系碼雲互聯網公司的客服,希望能夠繼續學車。但是客服卻回應說,因資金周轉問題,原先聯系的駕校現在無法繼續練車,并給予了兩個方案供章先生選擇。方案一:跟海珠區的訓練場溝通,願意安排接收學員練車,但安排下來時間最快1-2月,最遲4-6個月;方案二,針對安排教練周期長,約考難及想要快速拿證,可以安排去2天1夜的模拟考場集訓科目三、聯考科目四。但需要費用1500元,包含了轉檔費、來回路費、模拟訓練場強化集訓費等等。
為此,章先生提出了質疑,表示自己去海珠區考場練車并不方便,而且客服口中的日程安排少則1-2月,多則4-6個月,不知何時才能排上;而方案二的加收費用他也無法接受,因為當初簽合同的時候,碼雲互聯網公司已經承諾其報考的是全包VIP班,無需再加收任何費用。
但客服表示,目前僅有兩個方案可以選擇。章先生稱,他現在已經打不通公司電話了,客服在微信上也是偶爾回應。他曾打12345投訴,10月19日,天河區政府短信回複稱,該公司在此前已經變更地址,但未發現碼雲互聯網公司在變更地址經營,由于無法聯系公司法人,已經将公司列入“異常經營名錄”。由于未找到被投訴人,消費争議調解無法解決,因此決定終止調解。
12345短信回複稱,由于無法聯系公司法人,已經将公司列入“異常經營名錄”。
線下有合作其他駕校因資金問題練車需重新繳費李先生(化名)同樣在去年跟碼雲互聯網公司簽訂了學車合同,但是線下學習的駕校為廣州碼雲汽車駕駛員培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碼雲駕校),兩家公司為同一法人。李先生去年科目二沒考過,今年疫情過後想重新約考,也無法繼續正常練車了。“之前一直跟我練車的教練說已經辭職了,慢慢我才知道,在群裡一起練車的學員有人說起沒法練車了。”
李先生後續咨詢客服,對方反饋,碼雲互聯網跟碼雲駕校已經不再是同一負責人管轄,之前在碼雲駕校練車的學員,如繼續練車需要重新繳費。
客服回複,因經營不善,現在碼雲駕校由新的負責人接手。
這讓李先生納悶了起來,“怎麼就撇開了呢?那我究竟屬于碼雲互聯網還是碼雲駕校呢?”客服回複,碼雲互聯網公司僅是一個平台,以互聯網形式招收學員,而碼雲駕校是一間駕校,之前都是同一個負責人。因經營不善,現在碼雲駕校由新的負責人接手。因為簽約合同方是碼雲互聯網公司,所以碼雲駕校不再負責對接學員練車。接下來,客服同樣提供了上述兩個方案,方案二的集訓變為3天2夜,費用也升至2500元,“當然現在你除了接受客服的方案也沒有其他的選擇了,聯系不上公司負責人了。”李先生說。
記者了解到,除了線下在碼雲駕校練車,還有學員跟碼雲互聯網公司簽訂合約後,被安排在其他駕校訓練。謝先生在去年3月份跟碼雲互聯網公司簽訂合約練車,由于其住在白雲區,練車地點在白雲區長紅村的一個駕校。今年疫情過後程先生想要繼續學車,但對方表示,因為資金周轉問題,已經沒有再跟碼雲互聯網公司合作,繼續練車的話同樣需要另外繳費。
後續,記者又接到多位學員反映,都表示跟碼雲互聯網公司簽約後,現在已經無法正常練車。
負責人:跟其他駕校也有合作已在盡力解決學員練車問題11月9日,記者聯系到碼雲學車負責人張先生。張先生回應記者稱,碼雲互聯網公司跟碼雲駕校是兩家公司,之前都是由他負責運營,同為公司法人。年後發生疫情,學員招生出現很大問題,因經營不善,今年8月初已經将碼雲駕校轉手。跟新接手的股東,目前就接收原來學員方面沒有很好地形成一緻。
對于有學員在其他駕校練車,張先生表示,除了碼雲駕校,此前還有跟其他駕校有所合作,但同樣因為資金周轉問題,無法安排學員繼續練車。目前他隻能提出上述兩個方案,“我們先幫學員安排練車,費用他們先出,如果經營有好轉可以把費用再退給他們!”
針對部分學員并不接受該方案,張先生稱,“畢竟以前都是能正常培訓的,現在有些學員因為路途遠,不願意接受方案,所以說現在會有一些争論。”但張先生表示,客服會一直溝通,如果學員接受方案就可以安排練車,不接受就隻能繼續商談。
最後,張先生強調,公司運營出現問題後,他并沒有去逃避或者不管學員,包括跟政府部門也一直保持溝通。他希望學員現在最起碼能夠先把駕駛證考到,“問題就擺在這裡,目前隻能通過時間一點點去消化這些學員!”張先生說。
律師:負責主體為碼雲互聯網公司學員可向有關部門提起投訴11月18日,記者就相關事宜咨詢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廖建勳。
廖律師告訴記者,由于合同是學員與廣州碼雲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根據合同相對性的原則,對學員負責的主體是廣州碼雲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如果學員不接受上述兩個方案,學員可以先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起投訴,要求行政部門介入調查或協商;學員還可以向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提出投訴,并建議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适當的時候提起公益訴訟;當然,學員也可以根據合同向法院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采寫/攝影:南都記者 張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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