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自燃怎麼理賠?□ 本報記者 張雪泓□ 本報通訊員 徐征征 賈貝貝,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新車自燃怎麼理賠?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 本報記者 張雪泓
□ 本報通訊員 徐征征 賈貝貝
剛剛買的新車,還在辦理牌照就發生了自燃,責任應當如何認定?近日,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法院查明,周先生貸款從某汽車銷售公司二級經銷商處購買了一輛汽車,汽車銷售公司為其出具了購車發票。然而,就在周先生駕駛車輛到外地辦理牌照事宜,途經某高速服務區停泊時,該車輛發動機艙處突然起火,車輛受損。
事故發生後,當地消防救援大隊出具了火災事故調查認定書。認定書載明“起火部位位于汽車發動機艙内電瓶處”,起火原因為“電瓶處電氣線路故障引發火災”。
随後,周先生以産品銷售者責任糾紛為案由先後兩次向密雲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汽車銷售公司賠償其購車損失款等。第一次訴訟經法院判決解決了部分争議,但剩餘貸款本息損失7萬餘元未處理。第二次訴訟中,經法院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某汽車銷售公司支付周先生購車損失款7萬餘元,周先生将車輛返還。
本案承辦法官表示,因産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失的,如何求償法律有規定。民法典規定,因産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産品的生産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産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産品缺陷由生産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産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産品存在缺陷的,生産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此外,産品質量法規定,因産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産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複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本案中,周先生購買的汽車因存在質量缺陷發生自燃,引發糾紛後,周先生有權選擇向産品銷售者請求賠償。法官提醒,如遇車輛自燃,應第一時間通知消防部門,通過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依法索賠,如不能與商家協商解決,則應主動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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