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規定焚燒稭稈的處罰?來源:麗水日報報業傳媒集團日前,龍泉市龍南鄉依法查處了一起違法焚燒稭稈的行為,對當事人吳某某及其丈夫葉某某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決定,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不按規定焚燒稭稈的處罰?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來源:麗水日報報業傳媒集團
日前,龍泉市龍南鄉依法查處了一起違法焚燒稭稈的行為,對當事人吳某某及其丈夫葉某某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決定。
當日,龍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安仁中隊接群衆舉報:龍南鄉興川村金川自然村村委會後的山田裡有人焚燒稭稈,現場濃煙滾滾。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發現焚燒地點距離山林非常接近,火勢已有擴大趨勢。安仁中隊、龍南鄉政府、鄉林業站、村“兩委”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滅。經現場勘驗,過火面積達1280平方米。随後,執法人員對當事人吳某某及其丈夫葉某某進行調查詢問。
經調查,夫妻倆露天焚燒稭稈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且過火面積較大,執法部門對他們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決定。
為持續打赢“藍天保衛戰”,我市一直以“零容忍”的高壓管控措施加強稭稈禁燒工作,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下一步,執法部門将繼續通過人工巡查 “藍天衛士”煙霧智能識别監測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露天焚燒行為的處罰力度,嚴防森林火災,守護綠色浙江。
執法部門呼籲:嚴禁露天焚燒,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處煙”。如果發現焚燒稭稈,請及時撥打12345或向屬地鄉鎮(街道)舉報。
本文來自【麗水日報報業傳媒集團】,僅代表作者觀點。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發布傳播服務。
ID:jrtt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