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和培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5月23日印發關于城市更新項目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的意見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有效期5年。
城市更新項目規劃節餘優先建政策住房
通知指出,當前廣州市舊村莊自建房是住房租賃市場的重要房源,但普遍存在着散、亂、差等低效經營情況和諸多安全隐患,在舊村莊等更新時,有必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住房配置、住房租賃方面的規範指導,以便在改造時深耕細作、改造後為住房租賃市場提質增效打好基礎。
最新通知明确,城市更新項目應統籌考慮周邊業态、居住人口、職住平衡、租金承受能力等情況,規範政策性住房(主要包括: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産權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配置,豐富房源戶型、增加套數供應,助力于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和培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更新項目改造範圍規劃建設量超出自身改造建設量的規劃節餘,應當優先用于政策性住房配置,主要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公寓使用。政策性住房戶型以建築面積7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小戶型住宅為主,其中3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的配置比例不低于30%。政策性住房及其配套車位(車庫)以集中建設為主,相應的用地按劃撥處理,其具體類型、戶型布局、建設标準、交付時間、回購價格、違約責任等在土地出讓合同中書面約定。
複建安置區住宅建面的25%建70平以下宿舍
按照“相對分離、集中布置、便于管理、安全舒适”原則,在征求村民、村集體經濟組織意見基礎上分别相對集中建設村民自住住房、租賃住房。複建安置區用于建設7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小戶型住宅等租賃住房的建築面積不低于複建安置區全部住宅建築面積的25%,倡導多建設3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
那麼,複建安置區中小戶型租賃住房如何配置?
官方政策解讀舉例顯示,假設經按規定核算,某舊村更新項目複建安置住宅規劃建築面積為20萬平方米,經摸查統計,村民自住住房(或者按不超過60平方米/人估算)面積為10萬平方米,出租住房面積為10萬平方米,則7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小戶型住宅等租賃住房的建築面積不應低于複建安置全部住宅建築面積的25%、即5萬平方米。
因集體宿舍、單間宿舍(30平方米)和小戶型住房(60平方米)在住房租賃市場上較受歡迎,最終結合住房租賃市場需求情況,出租住房規劃為30平方米集體宿舍(帶公共衛生間)500套、1.5萬平方米,30平方米單間宿舍(帶獨立衛生間)面積為2000套、6萬平方米,60平方米小戶型住宅250套、1.5萬平方米,100平方米大戶型住宅100套、1萬平方米,即70平方米以下中小戶型出租住房為2750套、9萬平方米、占複建安置區住宅總建築面積的45%。
已通過的城更項目鼓勵修改完善政策住房内容
通知指出,有關部門在組織編制和審查舊村莊等城市更新單元詳細規劃、片區策劃方案時,應當明确規劃節餘優先配置政策性住房和複建安置區在征求村民、村集體經濟組織意見基礎上配置中小戶型租賃住房原則要求。項目實施方案編制時,應落實城市更新單元詳細規劃和片區策劃方案的要求,進一步明确政策性住房、複建安置區中小戶型租賃住房的具體配置比例、配置類型以及回購價格、回購主體等内容。
通知明确,本意見公布實施前,已經審議通過的城市更新單元詳細規劃、片區策劃方案、更新項目實施方案,鼓勵按照本意見相關規定修改完善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相關内容,并由更新項目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決策、變更手續;難以修改完善的,可以按照已審議通過文件繼續推進實施。
南都·灣财社記者邱永芬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