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舊事裡》的這篇小說中,最讓我感到心疼的還是方遠這個人物。方遠是小月的初戀,一個帥氣多情的男孩,糟糕的是他的原生家庭不是很好。
父親方乾是一個花心男,總是在外面不斷地留情,桃花不斷,甚至小月的親姐姐青青都是方乾的情人,為此,母親範雲不斷地和父親争吵,方遠就是在這種不和諧的家庭環境中長大的。
目睹父母婚姻的不幸,方遠有着一個敏感的内心,他憎惡父親的花心,發誓自己将來一定要好好對待自己的妻子,決不要做一個濫情的男人。
如果說,大亮給小月的是一生的呵護,而方遠則給她一生刻骨銘心的愛戀,他們相識于柳樹鎮小學,初次見面,還打了一架,号稱小霸王的方遠居然被林中月給打哭了。所謂不打不相識,從此,這個美麗的鄉下女孩就走進了方遠的心裡,情愫暗生。
他為她打過架,被流氓群毆,他喜歡和她的每一次遇見,似乎總有聊不完的話題。直到小月轉回林家灣小學。雖然不能見面,思念卻無法割舍,一封封的鴻雁傳書,訴說着彼此生活的苦悶與哀愁,兩人相約将來一定要考上同一所重點高中,并為這個目标而努力着。
終于,經過幾年的拼搏,在重點中學市一中開學報到的日子,多年未見的方遠和小月在教室門口相見了,當彼此相見的一刹那,少男少女相視一笑,所有的努力與堅持都是美好的,值得的。兜兜轉轉,終于等來了心中的那個她。那一天細雨蒙蒙,兩個人撐着傘,漫步在校園中,訴說着别後的情形,欣喜萬分。
顔值高有才氣的男孩在哪裡都受歡迎,在市一高,方遠是全校女生追捧的對象,為了不打擾小月的學習,方遠默默地關注着小月,經常創作一首首小詩,在校廣播站播出,訴說着對心愛女孩的思念與愛慕。同樣,每天的一首小詩,也是小月愛聽的,她不知道作者是誰,隻知道這些詩很懂自己的心思。
三年時光,轉瞬即逝。這三年中,小月每天都在埋頭苦學,而方遠在高三那年轉學了,不知道去了哪裡,小月經常會望着籃球場發呆,多麼希望籃球場上會再次出現男孩那英俊帥氣的身影,并時不時地對她回頭微笑。
高考過後,填報志願,小月想起方遠說過喜歡去上海讀大學,沒有猶豫,小月填報一所上海的大學,并如願以償。她希望,在這所城市會等到那個男孩,與他相聚在大學校園。她一直都沒有忘記方遠,堅信方遠一定會來的,如果,他知道她在這座城市裡。
終于,一年後,她等來了他,在一個古鎮的黃昏,小月正在漫無目的地遊覽,突然聽到了身後一個熟悉的聲音,這個聲音,正是她夢中不知道想過多少次的聲音 。蓦然回頭,燈火闌珊處,看見方遠綻放的笑臉。那一刻,時間仿佛停止,萬物都不存在,他們的眼中隻有彼此,終于,她等到了他。
大學畢業後,兩個相愛的人走到了一起,并迎來了兩個可愛的女兒,愛情是甜蜜的,婚姻卻是現實的,談戀愛,可以有情飲水飽,面對婚姻,卻很容易陷入一地雞毛的境地。兩個人的愛情終究是敗給了生活的瑣碎,敵不過婆媳矛盾。小月和方遠的母親範雲之間的矛盾愈演愈烈,最終,以小月離家出走,範雲返回南京而告終,妻子和母親,都是方遠的至親,都是他生命中最為重要,最想保護的女人,方遠很是痛苦,卻無力改變這一切。
本以為兩個人分開了,矛盾也就緩和了,彼此各自安好,哪料到,母親範雲得了老年癡呆,身邊離不開人,小月主張把婆婆送到養老院,方遠堅決反對,辭掉工作,來到南京照顧母親,一個人擔下了全部。對于母親,方遠是不能放手的,婚姻的不幸,讓母親受傷太深,如今,他是母親的全部支撐,是母親唯一的依靠,他怎麼可以放棄她。
對于小月提出的離婚,方遠沒有反對,既然給不了小月幸福,那就放手讓她去尋找自己的幸福。離婚以後,方遠把所有的财産都留給了小月,一人扛下了所有的苦痛,義無反顧地陪伴在母親身邊。
看着母親的病情一天天加重,直至完全不認識自己,生活無法自理,方遠心痛不已。長時間的熬夜寫作和照顧母親的心力交瘁,方遠病倒了,很嚴重的病,剩下的日子已經屈指可數了。
文章的結尾是方遠因為病體不忍拖累小月,遠走西藏,後來被大亮找到名醫治好病。小月嫁給了大亮,而方遠盡管心中還愛着小月,但是他知道他們兩個人已經回不到過去,唯有默默地祝福,希望,那個心愛的女孩子能一生順遂,平安喜樂。或許,最美好的愛情不是擁有,而是所愛的人過得幸福。
讀完這本小說,我也是感觸頗多,其實,從始至終,方遠并沒有做錯什麼,他愛小月,并且始終如一,盡管身邊追求者衆多,但也都幹脆地拒絕了,并沒有任何出軌的行為。對于小月的大亮哥,盡管他知道大亮喜歡小月,他也是抱有一種尊敬的态度,允許兩個人交往。
至于對待生病母親的态度,難道沒有站在小月一邊,同意把母親送到養老院就是錯嗎?如果這樣,結婚後,隻要媳婦不要娘,誰還敢生兒子呢。伺候癡呆病人有多難,大家都清楚,方遠也沒有讓小月幫忙,自己扛下了所有,同時,還要擠時間寫書賺錢。
我覺得,在這一點上,方遠做得已經很優秀了,無可挑剔,總之,像方遠這種有顔值,有才華,孝順父母,感情專一的男人還是很适合做老公的,為小月感到惋惜。
注:《舊事裡》作者:黃小邪寫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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