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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報記者李志遠
“生活費不夠,花呗來湊。”乍一聽,像是某寶的宣傳語。但是,實際情況遠比你想象的更為“紮心”。
為了還債,還在上學的她不得不用兼職來為其“任性”買單;為了面子,讀大二的他選擇了“先消費,後付款”的方式。他們是衆多大學生中的一員,也是“超前消費”大軍中的兩個代表。他們遇到了同一個問題:生活費不夠。那麼,大學生生活費到底多少合适?今天,咱們一起聊聊這個話題。
大學生生活費,十幾年間漲數倍
每逢開學季,“生活費給多少合适”便會在網上引發熱議。近年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費觀念的轉變,大學生的生活費也翻了好幾倍。
采訪中,河南商報記者發現,不同家境的學生生活費差異很大,但大多數學生的生活費在1000元以上。而對于十幾年前上大學的80後來說,月生活費1000元以上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2006年,我上大學的時候,每個月隻有500多元的生活費。”如今在鄭州一小學任教的馮華表示,盡管如此,她每個月都還有節餘。馮華說,當時不同家境的學生,生活費也不一樣,“家境好一些的一個月五六百元,家境差一點的一個月也就200多元。”
在馮華看來,生活費低的主要原因是當時的物價不高,食堂的飯還比較便宜,也沒有什麼其他的娛樂花銷。“化妝品很少用到國外的品牌,我們用的都是國産的,價格都不是很高。”馮華稱,那個時候,用幾塊錢的面膜已經是“土豪”了,不像現在的大學生,早早地就用上了國外的品牌,動辄上百元。
對于月生活費隻有幾百元一事,家住鄭州的陳女士也深有感觸。在陳女士的印象中,2004年,她上大學時每月的生活費在300元左右,“那時候也沒有什麼其他的花銷,就是偶爾聚個餐。”
而如今,随着消費形式的多樣化,大學生的生活費也從原來的三五百元提高到了一兩千元,甚至更多。
大一到大三,每月生活費漲了600元
大學生到底需要多少生活費?為了解這一情況,河南商報記者采訪了多名在校大學生。“大一1000元,大二1300元,大三1600元。”在許昌學院上學的小松(化名)開學後将上大四,她發現自己從大一到大三的生活費呈上升趨勢。
小松說,大一的時候,一個月1000元,主要用于吃飯,沒有其他的開銷,但是進入大二後,她的生活費開始提高了。“剛開始的時候用的洗面奶是十幾元錢的,但是進入大二以後用的洗面奶、面膜、身體乳基本上都是50元錢起步的。”小松表示,盡管“窮”,但是她認為不應該在“形象”上委屈自己。
随着購買化妝品的花銷增多,小松原本的1000元生活費便不夠用了。“其實我也在控制自己的花銷,很多化妝品都是在有折扣的時候買的。”小松說,但是,當看到特别喜歡的化妝品時,還是忍不住去“剁手”。
小浩在河南科技學院上學,今年開學後就上大三了。談起自己的生活費,小浩直言,每月都會花超。“家裡每月給我1200元,除了吃飯,還需要用于充話費、買衣服、聚餐。”
在小浩看來,這筆錢,每月省吃儉用的話,勉強過得去,但是,一旦有個頭疼腦熱,是絕對不夠用的。那到底多少夠用?面對疑問,小浩有些不好意思,笑着稱,“1500元的話還差不多”。
在對省内220名大學生的問卷調查中,河南商報記者發現,有195名學生的月生活費低于1500元,其中,1000元以下的有75人,占比34.09%,1000元至1500元的有120人,占比54.55%。
生活費不夠,花呗分期常來湊
生活費不夠時怎麼辦?采訪中,小松和小浩都提及了一個詞:花呗。
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花呗是一款消費信貸産品,申請開通後,将獲得500~50000元不等的消費額度。用戶在消費時,可以預支花呗的額度,享受“先消費,後付款”的購物體驗。
“錢不夠用時就直接用‘花呗’了,用下月的生活費來還。”作為這一産品的忠實用戶,小浩覺得它很方便。談及緣由,小浩低聲嘟囔了一句:“面子呗。”“不好意思借同學的錢,往家裡要又擔心家長會盤問,所以,為了避免麻煩,就用了。”小浩解釋,用得不多,也就一二百元,這月用,下月就還上了。
與小浩不同的是,小松則用花呗購買了大額的衣服和化妝品。她介紹,去年“雙11”的時候,她一下子就買了3000多元的東西。當時考慮到手頭緊張,在付款時就選擇了花呗。“分了12期,雖然每月還得不多,但是有利息。”提及這些,小松滿是悔意。在小松看來,如果當時自己能夠控制一下,也不至于每月在還着本金的同時,還支付着利息。
調查問卷中發現,和小浩、小松一樣,選擇使用花呗付款的還有不少人。數據顯示,在220名大學生中,有51.57%的大學生選擇使用了花呗,且大多用在了購買鞋子、衣服等物品上。
要理性消費,需警惕超前消費
“有很多學生會分期購買東西。”鄭州一高校輔導員老師在接受采訪時說,這種方式,滿足了學生一時的虛榮,但是虛榮過後,則面臨着較大的還貸壓力。
上海市協力(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棒說,大學生作為沒有穩定收入來源的群體,其超前消費必然伴随着分期消費或者借貸消費,存在諸多風險。
大學生分期消費或者借貸消費,違約的風險要比步入社會的成年人高很多,更何況,很多大學生缺乏社會經驗,在簽訂借款合同時,尤其是簽訂電子借款合同時,未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合同約定的高額利息、違約金、手續費、滞納金一無所知,等到被催收時,才意識到自己根本無力償還,以緻後期面臨巨額的利息,利滾利下來,往往就會讓還沒步入社會的大學生背負高額的債務。
在借款時,這些非法網貸平台需要學生提供身份證、學生證、銀行流水、手機通話記錄等信息資料,這就非常容易造成大學生信息、隐私及其朋友、家人的個人信息、隐私洩露,甚至這些信息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來買賣或非法使用,給借款的大學生帶來意想不到的風險。
而随着信用體制的完善,不良消費、借貸記錄将影響個人信用,并有可能影響日後的工作與生活,如果在大學時期留下不良信用記錄,無疑對未來房貸、車貸等造成不良影響。
他提醒大學生要認清超前消費的風險所在,糾正超前消費、過度消費和從衆消費等錯誤觀念,建立良好的消費觀,理性消費,适度消費,要警惕“力所不及”的還貸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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