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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印發市一級優待清單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1-29 10:55:08

山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26部門

聯合出台了

《山西省軍人軍屬、退役軍人

和其他優撫對象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目錄清單》共188條

其中新增優待目錄118條

官方印發市一級優待清單(188條優待目錄清單)1

目錄清單涉及

榮譽激勵、生活保障

醫療保障、住房保障

教育、文化旅遊交通

就業創業幫扶、其他優待

等多個方面

在榮譽激勵方面

● 将參戰退役軍人、獲得省部級或者戰區級以上表彰的退役軍人以及榮獲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退役軍人名錄載入入伍前籍貫地退役安置地縣級以上地方志。

● 推進現役軍人鄉鎮(街道)“榮譽牆”、縣級“光榮榜”建設,推動獲得重大功勳榮譽的現役、退役軍人入展當地展館。

● 以優秀優撫對象為原型進行文學藝術創作,制作專題片、紀錄片和公益廣告等。

在生活保障方面

● 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全省統一标準發放,地方标準高于全省标準的予以保留;到西藏、新疆地區服役的增發50%;獲得榮譽稱号或者立功的按照規定比例增發。

建立包戶聯系和重大事項探望制度。優撫對象患重大疾病和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的,轄區内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要組織人員探望慰問、幫扶援助。

鼓勵建立離世慰問制度。優撫對象去世後,其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安排人員上門看望慰問。

在住房保障方面

● 現役軍人配偶在地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雙繳存職工計算最高貸款額度。

● 軍人退出現役後,在省内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服役期間認定為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與在地方繳存時間合并計算。

在文化旅遊交通方面

● 參戰退役軍人、烈士遺屬憑本人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市内公共汽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具體辦法由當地人民政府制定。

官方印發市一級優待清單(188條優待目錄清單)2

山西省軍人軍屬、退役軍人

和其他優撫對象

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一、現役軍人

1入伍、退役時,地方舉行迎送儀式,召開座談會。

2為其家庭懸挂光榮牌。

3發春節慰問信。

4義務兵家庭享受規定标準的優待金。

5春節、“八一”等重要節日開展慰問活動。

6邀請優秀代表參加地方重要慶典和紀念活動。

7将榮獲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名錄載入入伍籍貫地、退役安置地縣級以上地方志。

8推進現役軍人鄉鎮(街道)“榮譽牆”、縣級“光榮榜”建設,推動獲得重大功勳榮譽的現役軍人入展當地展館。

9對個人立功、獲得榮譽稱号或勳章的現役軍人,由當地人民政府給其家庭送喜報。

10其子女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批準入伍。

11優先聘請優秀現役軍人擔任編外輔導員、講解員等。

12倡導利用大型集會、賽事播報,航班、車船及機場、車站、碼頭,城區主要進出口道路、街道、廣場的廣播視頻、宣傳櫥窗等載體和形式,宣傳現役軍人中優秀典型的先進事迹。

13公立醫療機構開通優先窗口或設立優先标識,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14審查是否符合購買當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條件時,其依法享受的優待撫恤金、護理費不計入個人和家庭收入。

15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納入優先配租範圍。

16倡導鼓勵志願者志願服務。

17免除殡葬服務費,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擴大減免範圍。鼓勵建立離世慰問制度。優撫對象去世後,其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安排人員上門看望慰問。

18遊覽各地文化和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除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外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美術館等享受免門票優待,浏覽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旅遊景區(景點)等,按規定享受減免首道門票優待。

19乘坐境内運行的火車、輪船、客運班車以及民航班機時,享受優先購買車(船)票或值機、安檢、乘車(船、機),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屬(原則上不超過2人)可一同享受優先服務。

20免費乘坐市内公共汽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

21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置軍人優先通道,提供專人幫辦、導辦等服務。

22愛國擁軍企業、社會組織在文化教育、旅遊購物、酒店食宿等方面承諾的優惠優待服務。

23法律服務機構優先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

24鼓勵銀行機構、保險機構提供優先辦理業務,免收卡工本費、卡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跨行轉賬費,以及其他個性化專屬金融優惠服務。

25鼓勵電信運營商提供優先辦理業務、資費優惠,以及其他個性化服務。

26鼓勵影(劇)院提供減免入場票價等優惠服務。

二、現役軍人家屬

1發春節慰問信。

2為其家庭懸挂光榮牌。

3邀請優秀現役軍人家屬代表參加國家和地方重要慶典和紀念活動。

4優先聘請優秀現役軍人家屬擔任編外輔導員、講解員等。

5春節、“八一”等重要節日對駐守邊海防一線和國(境)外執行任務等現役軍人家屬開展慰問活動。

6倡導利用大型集會、賽事播報,航班、車船及機場、車站、碼頭,城區主要進出口道路、街道、廣場的廣播視頻、宣傳櫥窗等載體和形式,宣傳優秀典型的先進事迹。

7鼓勵有關單位在推薦優秀共産黨員、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 “五四”獎章“三八紅旗手”等表彰人選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現役軍人家屬。

8因生活發生重大變故遇到突發性、臨時性特殊困難的,在享受社會保障待遇後仍有困難的,按照規定給予必要的幫扶援助,同時積極動員社會力量給予幫扶和關心關愛。

9本省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省有關規定做好随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拒絕或者以各種理由變相拒絕完成統一分配的就業安置任務。

10駐晉現役軍人随軍配偶和山西籍入伍現役軍人配偶享受就業創業政策。

11駐晉現役軍人配偶随軍未就業期間,享受基本生活補貼。

12光榮院、優撫醫院優先為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現役軍人家屬和榮獲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現役軍人的父母提供服務,并按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13積極推動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行業為老年對象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14鼓勵各級各類養老機構優先接收老年對象,提供适度的優惠服務。

15免除殡葬服務費,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擴大減免範圍。

16鼓勵建立離世慰問制度。優撫對象去世後,其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安排人員上門看望慰問。

17公立醫療機構開通優先窗口或設立優先标識,鼓勵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18指定醫療服務機構提供普通門診優先挂号、取藥、繳費、檢查、住院服務,并按規定減免有關費用。

19傷病殘、老齡的,各級各類地方醫療機構優先提供家庭醫生簽約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20優撫醫院優惠體檢、入戶巡診、集中義診,提供優先就診、檢查、住院等服務,并按規定減免有關費用。

21軍隊醫院可結合實際提供有關優先優惠服務。

22鼓勵其他醫療機構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23審查是否符合購買當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條件時,其依法享受的優待撫恤金、護理費不計入個人和家庭收入。

24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納入優先配租範圍。

25符合條件且生活困難的對象租住公租房,可給予适當租金補助或者減免。

26公租房房源不能滿足住房保障時,符合當地規定的低收入标準(含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标準)且未享受過實物保障的,按規定給予住房租賃補貼。

27居住農村的符合條件的對象,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國家或地方實施的農村危房改造相關項目範圍。

28現役軍人配偶在地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雙繳存職工計算最高貸款額度。

29軍人子女依法依規享受教育優待。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各類學校和幼兒園,應當提供優質教育資源,為其創造接受良好教育條件。

30駐國家确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境)外執行任務軍人的子女,獲得勳章,榮譽稱号,三等戰功和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相應層級表彰軍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可以根據本人申請回父母原戶籍所在地參加普通高級中學招生考試。

31現役軍人因部隊移防、工作調動或者生活基礎變更等,子女需要随遷轉學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人學習情況,安排到同類同水平學校、幼兒園就讀,并且不得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費用。

32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按有關規定優先錄取。

33遊覽各地文化和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除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外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美術館等享受免門票優待,浏覽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旅遊景區(景點)等,按規定享受首道門票優待。

34随現役軍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

35随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為安置随軍家屬而新開辦的企業,符合相關規定的,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36倡導鼓勵志願者志願服務。

37法律服務機構優先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

38鼓勵銀行機構、保險機構提供優先辦理業務,免收卡工本費、卡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跨行轉賬費,以及其他個性化專屬金融優惠服務。

39鼓勵電信運營商提供優先辦理業務、資費優惠,以及其他個性化服務。

40鼓勵影(劇)院提供減免入場票價等優惠服務。

三、殘疾軍人

1為其家庭懸挂光榮牌。

2發春節慰問信。

3邀請優秀殘疾軍人代表參加國家和地方重要慶典和紀念活動。

4優先聘請優秀殘疾軍人擔任編外輔導員、講解員等。

5春節、“八一”等重要節日開展慰問活動。

6倡導利用大型集會、賽事播報,航班、車船及機場、車站、碼頭,城區主要進出口道路、街道、廣場的廣播視頻、宣傳櫥窗等載體和形式,宣傳優秀典型的先進事迹。

7因生活發生重大變故遇到突發性、臨時性特殊困難的,在享受社會保障待遇後仍有困難的,按照規定給予必要的幫扶援助,同時積極動員社會力量給予幫扶和關心關愛。

8國家興辦的光榮院、優撫醫院,對符合條件的殘疾退役軍人實行集中供養,對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優先提供服務并按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9積極推動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行業為老年優撫對象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10鼓勵各級各類養老機構優先接收老年對象,提供适度的優惠服務。

11各級各類地方醫療機構優先提供家庭醫生簽約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12公立醫療機構開通優先窗口或設立優先标識,鼓勵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13指定醫療服務機構提供普通門診優先挂号、取藥、繳費、檢查、住院服務,并按規定減免有關費用。

14優撫醫院優惠體檢、入戶巡診、集中義診,提供優先就診、檢查、住院等服務,并按規定減免有關費用。

15軍隊醫院可結合實際提供有關優先優惠服務。

16鼓勵其他醫療機構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17免除殡葬服務費,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擴大減免範圍。鼓勵建立離世慰問制度。優撫對象去世後,其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安排人員上門看望慰問。

18審查是否符合購買當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條件時,其依法享受的優待撫恤金、護理費不計入個人和家庭收入。

19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納入優先配租範圍。

20符合條件且生活困難的對象租住公租房,可給予适當租金補助或者減免。

21公租房房源不能滿足住房保障時,符合當地規定的低收入标準(含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标準)且未享受過實物保障的,按規定給予住房租賃補貼。

22居住農村的符合條件的對象,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國家或地方實施的農村危房改造相關項目範圍。

23優先安排參加學習培訓,按規定享受國家資助政策。

24殘疾軍人的子女參加中考按有關規定加分錄取。

25遊覽各地文化和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除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外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美術館等享受免門票優待,浏覽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旅遊景區(景點)等,按規定享受減免首道門票優待。

26乘坐境内運行的火車、輪船、客運班車以及民航班機時,享受優先購買車(船)票或值機、安檢、乘車(船、機),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屬(原則上不超過2人)可一同享受優先服務。

27免費乘坐市内公共汽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

28乘坐境内運行的火車、輪船、客運班車和民航班機,享受減收正常票價50%的優惠。

29符合條件按規定減征個人所得稅。

30倡導鼓勵志願者志願服務。

31法律服務機構優先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

32鼓勵銀行機構、保險機構提供優先辦理業務,免收卡工本費、卡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跨行轉賬費,以及其他個性化專屬金融優惠服務。

33鼓勵電信運營商提供優先辦理業務、資費優惠,以及其他個性化服務。

34鼓勵影(劇)院提供減免入場票價等優惠服務。

四、退役軍人

序号優待目錄清單

1為其家庭懸挂光榮牌。

2發春節慰問信。

3邀請優秀退役軍人代表參加國家和地方重要慶典和紀念活動。

4優先聘請優秀退役軍人擔任編外輔導員、講解員等。

5将參戰退役軍人、獲得省部級或者戰區級以上表彰的退役軍人以及榮獲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軍人名錄載入入伍籍貫地、退役安置地縣級以上地方志。

6春節、“八一”等重要節日開展慰問活動。

7倡導利用大型集會、賽事播報,航班、車船及機場、車站、碼頭,城區主要進出口道路、街道、廣場的廣播視頻、宣傳櫥窗等載體和形式,宣傳優秀典型的先進事迹。

8鼓勵有關單位在推薦優秀共産黨員、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 “五四”獎章“三八紅旗手”等表彰人選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退役軍人。

9對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組織開展适應性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進行退役前職業指導以及退役後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規政策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創業指導等。對符合條件參與培訓的退役軍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免費培訓或優惠。

10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招錄或者招聘人員時,對退役軍人的年齡和學曆條件可以适當放寬,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招聘退役軍人。退役的軍士和義務兵服現役經曆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11退役的軍士和義務兵入伍前是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或者國有企業人員的,退役後可以選擇複職複工。退役軍人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退役後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

12鼓勵各地深挖機關、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等崗位資源,開發适合退役軍人就業的崗位。

13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公務員定向考錄計劃。組織部門在組織開展選調生工作時,注意選調有服役經曆的優秀大學生。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加大從反恐特戰等退役軍人中招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力度。提高退役軍人服務保障以及安保等崗位招錄退役軍人的比例,輔警崗位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軍人。

14鼓勵退役軍人到城鄉基層擔任專職工作人員。

15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組織2次退役軍人專場招聘活動,為其就業搭建平台。

16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為退役軍人就業提供免費服務。

17接收退役軍人的單位裁減人員的,優先留用退役軍人。單位依法關閉、破産、改制的,當地人民政府優先推薦退役軍人再就業,優先保障退役軍人合法權益。

18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為安置自主擇業和逐月領取退役金的軍隊轉業幹部而新開辦的企業,符合相關規定的,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19對退役軍人創辦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農村脫貧勞動力等重點群體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20鼓勵各地充分引導和促進成立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的社會組織,并支持和保障其依法開展工作。

21因生活發生重大變故遇到突發性、臨時性特殊困難的,在享受社會保障待遇後仍有困難的,按照規定給予必要的幫扶援助,同時積極動員社會力量給予幫扶和關心關愛。

22國家興辦的光榮院、優撫醫院,對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實行集中供養,對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優先提供服務并按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23符合條件的享受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榮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軍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優先輪候入住本市公辦養老機構。

24積極推動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行業為老年對象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25鼓勵各級各類養老機構優先接收老年對象,提供适度的優惠服務。

26各級各類地方醫療機構優先提供家庭醫生簽約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27公立醫療機構開通優先窗口或設立優先标識,鼓勵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28指定醫療服務機構提供普通門診優先挂号、取藥、繳費、檢查、住院服務,并按規定減免有關費用。

29優撫醫院優惠體檢、入戶巡診、集中義診,提供優先就診、檢查、住院等服務,并按規定減免有關費用。

30軍隊醫院可結合實際提供有關優先優惠服務。

31鼓勵其他醫療機構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32免除殡葬服務費,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擴大減免範圍。鼓勵建立離世慰問制度。優撫對象去世後,其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安排人員上門看望慰問。

33審查是否符合購買當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條件時,其依法享受的優待撫恤金、護理費不計入個人和家庭收入。

34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納入優先配租範圍。

35符合條件且生活困難的對象租住公租房,可給予适當租金補助或者減免。

36公租房房源不能滿足住房保障時,符合當地規定的低收入标準(含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标準)且未享受過實物保障的,按規定給予住房租賃補貼。

37居住農村的符合條件的對象,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國家或地方實施的農村危房改造相關項目範圍。

38軍人退出現役後,在省内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服役期間認定為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與在地方繳存時間合并計算。退役軍人可以按本人意願補繳退役時領取的住房公積金,補繳後按本人公積金繳存餘額計算公積金貸款額。

39退役軍人按規定免費參加相關教育培訓。

40高職(專科)畢業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山西省應征入伍,退役後完成高職(專科)學業的,可申請參加山西省相關高校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

41應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專科在校生,退役後辦理複學手續,并按規定享受各類就(升)學優惠政策。

42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按規定享受複學、調整專業、專升本、攻讀研究生等優待。

43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可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44退役士兵報考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選擇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其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号的退役士兵,在其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45退役士兵報考研究生,同等條件下優先複試或錄取。

46加大教育支持力度,通過單列計劃以及學費和助學金資助等措施,為退役軍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更多機會,幫助退役軍人改善知識結構,提升就業競争力。

47遊覽各地文化和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除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外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美術館等享受免門票優待。

48參戰退役軍人憑本人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市内公共汽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具體辦法由當地人民政府制定。

49參戰退役軍人乘坐境内運行的火車、輪船、客運班車以及民航班機時,享受優先購買車(船)票或值機、安檢、乘車(船、機),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屬(原則上不超過2人)可一同享受優先服務。

50倡導鼓勵志願者志願服務。

51法律服務機構優先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

52鼓勵銀行機構、保險機構提供優先辦理業務,免收卡工本費、卡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跨行轉賬費,以及其他個性化專屬金融優惠服務。

53鼓勵電信運營商提供優先辦理業務、資費優惠,以及其他個性化服務。

54鼓勵影(劇)院提供減免入場票價等優惠服務。

五、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1為其家庭懸挂光榮牌。

2發春節慰問信。

3邀請優秀“三屬”代表參加國家和地方重要慶典和紀念活動。

4優先聘請優秀“三屬”擔任編外輔導員、講解員等。

5春節、“八一”等重要節日開展慰問活動。

6倡導利用大型集會、賽事播報,航班、車船及機場、車站、碼頭,城區主要進出口道路、街道、廣場的廣播視頻、宣傳櫥窗等載體和形式,宣傳優秀典型的先進事迹。

7鼓勵有關單位在推薦優秀共産黨員、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 “五四”獎章“三八紅旗手”等表彰人選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8因生活發生重大變故遇到突發性、臨時性特殊困難的,在享受社會保障待遇後仍有困難的,按照規定給予必要的幫扶援助,同時積極動員社會力量給予幫扶和關心關愛。

9國家興辦的光榮院、優撫醫院,對符合條件的“三屬”實行集中供養,對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優先提供服務并按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10積極推動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行業為老年對象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11鼓勵各級各類養老機構優先接收老年對象,提供适度的優惠服務。

12傷病殘、老齡的,各級各類地方醫療機構優先提供家庭醫生簽約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13公立醫療機構開通優先窗口或設立優先标識,鼓勵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14指定醫療服務機構提供普通門診優先挂号、取藥、繳費、檢查、住院服務,并按規定減免有關費用。

15優撫醫院優惠體檢、入戶巡診、集中義診,提供優先就診、檢查、住院等服務,并按規定減免有關費用。

16軍隊醫院可結合實際提供有關優先優惠服務。

17鼓勵其他醫療機構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18免除殡葬服務費,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擴大減免範圍。鼓勵建立離世慰問制度。優撫對象去世後,其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安排人員上門看望慰問。

19審查是否符合購買當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條件時,其依法享受的優待撫恤金、護理費不計入個人和家庭收入。

20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納入優先配租範圍。

21符合條件且生活困難的對象租住公租房,可給予适當租金補助或者減免。

22公租房房源不能滿足住房保障時,符合當地規定的低收入标準(含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标準)且未享受過實物保障的,按規定給予住房租賃補貼。

23居住農村的符合條件的對象,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國家或地方實施的農村危房改造相關項目範圍。

24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子女、兄弟姐妹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批準入伍。

25符合條件的烈士、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依法依規享受教育優待。

26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可以根據本人申請回父母原戶籍所在地參加普通高級中學招生考試。

27遊覽各地文化和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除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外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美術館等享受免門票優待,浏覽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旅遊景區(景點)等,按規定享受減免首道門票優待。

28烈士遺屬憑本人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市内公共汽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具體辦法由當地人民政府制定。

29乘坐境内運行的火車、輪船、客運班車以及民航班機時,享受優先購買車(船)票或值機、安檢、乘車(船、機),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屬(原則上不超過2人)可一同享受優先服務。

30倡導鼓勵志願者志願服務。

31法律服務機構優先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

32鼓勵銀行機構、保險機構提供優先辦理業務,免收卡工本費、卡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跨行轉賬費,以及其他個性化專屬金融優惠服務。

33鼓勵電信運營商提供優先辦理業務、資費優惠,以及其他個性化服務。

34鼓勵影(劇)院提供減免入場票價等優惠服務。

來源:山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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