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停在綠化帶上。
■交警對車主開出罰單。
有律師表示,除了交警處罰或還會因占用綠地受罰
近日,新快報記者接到市民張先生爆料稱,在廣州車陂南地鐵口A口處有十多輛車輛停在人行道路上,有的車輛甚至停在綠化帶上,破壞城市綠化景觀。記者從多名車主處獲悉,他們通過朋友介紹得知車陂南地鐵站A口處有位置停車,可以在“開四”後作為“停四”的停車場所用,當部分車主們來到A口發現位置不夠時,便将車停在綠化帶上。律師廖建勳表示,違停占用綠化帶,根據廣州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處罰300元以上600元以下。
■新快報記者 李超朝 文/圖
市民張先生表示,他是一位愛花人士,看到車輛停在人行道和綠化帶上,公共場地變為“免費停車場”,不僅會讓人行通道變窄阻礙交通,還會影響城市景觀,影響到出行心情,希望停在人行道上的車輛得到整治。張先生拍攝的視頻顯示,8月26日有車輛停在地鐵口,8月30日車輛還停放在原來的位置,停放時間連續超過四天。
8月30日14時43分,記者來到車陂南A地鐵口,在地鐵站A口從西往東。記者看到17輛小汽車停在地鐵出口的人行道上。其中有5輛停在綠化帶上,均為非粵A車牌。
時隔一天,8月31日,中午12時05分,記者走訪車陂南地鐵口,有部分車輛還停在現場,但是停車位置有所不同。記者觀察發現,是有車主将車開走一段時間後又重新停回來了。
8月31日17時05分,記者再次走訪該地鐵口,發現人行道上多了一輛粵A牌車輛,其他車輛位置保持不變,記者蹲守到18時,沒有看到車輛離開。時隔一天9月1日中午12時記者再次來到現場,粵A車牌車輛已經離開,而有的車輛長時間在此處停放。根據爆料人提供的視頻結合記者觀察,4輛非粵A牌車輛停放的時間連續超過四天,疑似為了規避“開四停四”将車輛停在此處。
9月1日中午12時03分,記者在地鐵口車輛停放處碰到準備離開的外地車牌車主。該車輛正是停在綠化帶上,車主陳先生告訴記者,他從工友處得知,此處可以停放車輛。當他來到地鐵口時,看到大家将車輛停放在這裡,停車位置不多,最終選擇将車停在綠化帶上。車主陳先生說,他是外地人,車牌是外地車牌,在附近的工地上班,住在工地裡面,這裡停車離工地近且不收費,還可以避開廣州市的“開四停四”交規。
9月1日下午17時06分,在車陂南地鐵A出口一面包車車主黃先生告訴記者,他在附近一帶拉貨,暫時将車輛停地鐵口邊上,有訂單來立刻去接單。最近兩年時間,黃先生幾乎每天有兩個小時将車停在A口,據他觀察,較少看到交警出來“抄牌”,也沒看到過城管過來檢查。在該處停車等待訂單,他比較放心。
9月1日18時06分,記者看到一輛外地牌的大型面包車停放在A口,車主李先生告訴記者,他從事貨運工作,剛拉完貨回來。李先生說,他和幾個車友互相分享可以停車的信息,通過車友得知車陂南地鐵A出口可以停車。李先生還說,他的車是外地車,在廣州限行,他每天在廣州交警上打卡,清楚他的車哪天能開,哪天不能開,停四期間将車輛停在地鐵口。
在附近打掃衛生的環衛工人黃伯告訴記者,以前在人行道上有石墩圍住人行道,有效阻止小汽車駛入人行道進入到綠化帶上。而最近石墩被破壞,留出一個出口,小汽車剛好可以開進人行道上,有的車輛還停在綠化帶上,破壞環境。
查處
街道辦事處和交警着手進行整治
記者就車陂南地鐵站A口人行道和綠化帶上停車問題采訪了車陂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回應記者,要向上級部門反映,再向記者答複。截至記者發稿時,車陂街道辦事處也沒有對此事作出回應。
9月2日下午,記者走訪發現,違停車輛被廣州交警貼上的違停罰單,後續部分違停車輛陸陸續續離開。9月5日下午,記者再次走訪地鐵口,原先停在綠化帶上的車輛離開了。但是仍然有車輛違停在人行道上面。在靠近地鐵口處,仍舊有多輛車輛違停。
當天下午記者走訪看到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正在聯系施工人員對被破壞的石墩進行修複,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部分私家車通過破壞的石墩空隙将車輛停在人行道上,作為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沒有執法權,隻能對私家車車主進行勸離。
點評
車輛占用綠地 違反綠化管理條例
廣東國鼎律師廖建勳表示,車輛占用綠化帶是違法行為,停車須遵循在規劃好的區域停車。廣州市的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第36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占用綠地,已占用的必須限期規範,并恢複綠地的使用功能。在綠化帶上停車的行為,是占用綠地的行為。違反了廣州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的規定。廣州市的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的64條的規定,違反36條條例的規定,可以進行行政處罰,按照臨時占用綠地面積處以每平方300元以上至6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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