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什麼呢?激情,擁抱,陪伴。或者什麼都不是,僅僅是與快樂、憤怒、悲傷同等地位的一種情緒?
塞林格 在《破碎故事之心》裡說,有人認為愛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點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許真是這樣的,但你知道我怎麼想嗎?我覺得愛是想觸碰又收回手。
賈斯汀·霍根施拉格,周薪30美元的印刷小工,每天有差不多60來個陌生女人從他眼前經過。由此推算,在霍根施拉格住在紐約的這幾年裡,眼前要經過大約75120個不同的女人。在這75120個女人裡,大概有25000個在15~30歲之間。在這25000個裡隻有5000個體重在105~ 125磅之間(注:約為47.6~56.7公斤)。在這5000個裡隻有1000個長得還過得去。隻有500個有一定魅力;隻有100個相當迷人;隻有25個能引來一聲長而緩的口哨聲。但隻有一個讓霍根施拉格一見鐘情。
但就是這個讓他一見鐘情的人,讓他又想靠近又不敢靠近。因為愛是想觸碰卻又收回的手,是包含着懦弱和膽怯的沖動。
之前在微博上看到一個男孩子問,說,公司有一個女同事對他很關注,一次看到他的衣服沒整理好,還笑着說你領子歪了,便伸過手來為他理清了衣服。男孩說:她是喜歡我的嗎?
下面的評論都說,不是的,不是的,她要是喜歡你,才不敢給你整理衣服呢。
任憑一個人怎麼在網上宣稱要做一個廣撒網的渣男渣女,遇到真正喜歡的那個人,卻總是忍不住迸發出一點膽怯來。
愛就是這樣一種矛盾的東西,百分之10的沖動,百分之30的迷戀,剩下百分之60全是因此而産生的膽怯。那百分之30的迷戀催生了我們對對方的一切幻想、期待,百分之10的沖動讓我們産生追逐,而那剩下的百分之60,則讓我們不斷按捺住心中的雪白,忍耐住想要貼近的心,一步步遠離。
也許這就是愛情有意思的地方吧,在愛情裡沒有烈女,隻有一顆顆閃亮亮跳動着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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