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南昌市人民政府同意,撤銷紅谷灘區生米鎮,設立紅谷灘區生米街道。現将行政區劃調整情況公告如下:
一、撤銷紅谷灘區生米鎮,設立紅谷灘區生米街道。以原生米鎮的行政區劃為生米街道的行政管轄範圍,生米街道辦事處駐為民社區(原生米鎮人民政府駐地)。
二、行政區劃調整後,生米街道行政區劃代碼為360113003。 進行上述行政區劃調整後,原則上原有相關證照繼續有效,若确需更換的,由證照持有人到原頒證機構按相關規定申請更換。(紅谷灘區人民政府)
來源: 江西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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