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覃仕林 5月17日,深圳破産法庭發布了《加強個人破産申請與審查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這是《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産條例》實施後個人破産案件辦理的首個指引性文件,首次專門針對破産申請和審查給以指引。
2021年3月1日,全國首部個人破産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産條例》(一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旨在讓“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從債務危機中解脫,能夠在經濟上獲得“重生”。截至今年3月初,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審查個人破産申請1031件,74宗案件進入破産申請審查程序,啟動破産程序25宗,審結個人破産案件19宗,為個人破産制度改革積累了第一手探索經驗。
《條例》正式施行以來,“個人破産”重整、和解、清算三種程序首案均已裁定,相關配套也不斷完善。2021年8月,深圳中院會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破産事務管理署聯合簽署并印發《關于建立破産信息共享與狀态公示機制的實施意見》,率先在全國推行破産信息聯動公開公示機制,完善個人破産制度的含義及其豐富性。今年2月份,深圳中院公布兩宗因破産原因不明而不予受理的個人破産申請,再一次明确了個人破産制度是為“誠實而不幸”的人提供經濟再生機會的法律制度,應嚴防破産欺詐。
《實施意見》将進一步推進個人破産規範化、透明化
南都記者了解到,5月17日出台的《實施意見》中,首次明确了個人破産面談輔導機制,幫助申請人充分理解《條例》及程序,在前端有效化解逃廢債風險;其次進一步明确申請個人破産清算的條件,除當前喪失清償債務能力外,清償能力難以恢複,對希望直接清算免責的申請人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不符合該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個人破産清算申請不予立案;同時,《實施意見》還明确了申請人在破産管理署如實陳述的内容可以直接作為證據在法院審查和審理階段予以采信。
深圳破産法庭庭長曹啟選介紹,深圳破産法庭自《條例》實施以來審理了不少案件,在實踐過程中逐步梳理出了一些突出問題,比如一些債務人仍然有較好的勞動能力,也有一定收入,完全可以通過重整或者和解程序來解決債務問題,但堅持選擇個人破産清算程序,寄希望于清算免責,實際上就是“躺平”,如果允許其進入破産清算,顯然是違背立法初衷的,不利于經濟社會發展的。所以在個破條例規定的破産清算原因是“喪失清償能力”基礎上,按照立法宗旨和實踐需要,進一步明确要求該“清償能力難以恢複”。
推進個人破産改革,需要進一步明确改革目标和方向,這就要求規則更加健全、明确,完善個人破産工作機制,一方面要拯救“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另一方面要嚴防逃廢債,防止破産欺詐,服務保障好發展大局。《實施意見》總結了前期的司法實踐經驗,着眼于破解問題,為将來全國推開個人破産制度提供有益參考。
曹啟選直言,《實施意見》的發布是推進個人破産改革的重大一步,具有重要意義,建立面談輔導機制、個人破産申請受理工作進入常态化運行之後,未來受理的案件可能會不斷增加,個人破産案件數量甚至會多于企業破産。他表示,很多企業債務最後實際上會由個人來負擔,也就是說,有些企業的破産會涉及個人破産,我們也希望通過個人破産改革,推動大量的債權債務問題通過法治途徑來解決,解決好企業破産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所以《實施意見》的出台對深入推進破産改革的意義也是很重要的。
曹啟選表示,随着破産改革的深入,管理人、破産管理機構、法院各自職能行使都将更加權責分明,“法院裁判 機構管理 管理人辦理 公衆監督”四位一體的現代化辦理破産體系進一步完善,這将有力推進深圳法治先行示範城市建設,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實施意見》将直接降低破産管理人的工作量,提高破産審判質效
個人破産全國“首案”的管理人負責人、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杜豔芝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為什麼專門針對破産申請和審查給以指引?主要是個人破産制度實施一年來發現,個人破産審判實踐中反饋出來的諸多困難都堵在受理階段,比如受理案件數較之于申請數畸低,受理時間過長頗受诟病,擔心個人破産成為“老賴”避風港挑戰傳統“欠債還錢”觀念導緻受理過于謹慎,案件辦理效率低,管理人報酬尚未落實等。
杜豔芝告訴南都記者,在個人破産案件中債務人的情況會比較複雜,财産情況複雜,家庭關系複雜,債務情況複雜,所以在審查階段就存在很多細節問題。《實施意見》要求申請人将大部分工作完成在立案受理前,将責任和義務直接置于當事人,提高債務人申請個人破産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從而降低了管理人工作量,降低破産辦理成本。同時,《實施意見》有望實現個人破産審判目的,即有利于依法、及時受理個人破産案件,公正、高效審查個人破産申請,防止個人破産程序濫用,防範破産欺詐行為,極大提高破産審判質效。
杜豔芝介紹,訴訟法對民商事案件立案其實沒有很多門檻要求,但是破産不一樣,破産需要全面審查。前期不把好關的話,進入受理程序後,管理人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查;送達也是一樣,如果電子化不行的話,就要全部靠紙質送達,郵寄快遞的成本又是需要考慮的問題。而《實施意見》完全是從一個很務實、很具有操作性的角度來考慮,這些規定對管理人來講,可以大量減輕工作量的同時,第一個關把好後,後續的事務也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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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3月初,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審查個人破産申請1031件,74宗案件進入破産申請審查程序,啟動破産程序25宗,審結個人破産案件19宗,為個人破産制度改革積累了第一手探索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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