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現金付款憑證怎麼寫?是使用收付轉憑證的單位财務必須掌握的實務,日期金額填寫複核審核,無一不考驗财務的基本功,針對這個問題會計學堂的小編特地整理了本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現金付款憑證怎麼寫?
答:現金付款憑證是出納人員辦理現金支付業務的依據。出納人員對之應進行認真、細緻的複核,其複核方法及基本要求與現金收款憑證相同。出納人員在複核現金付款憑證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對于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的收付業務,隻填制付款憑證,不填制收款憑證。如将當日營業款送存銀行,制單人員根據現金解款單(回單)編制現金付款憑證,借方賬戶為銀行存款,貸方賬戶為現金,不再編制銀行存款收款憑證。
(2)發生銷貨退回時,如數量較少,且退款金額在轉賬起點以下,需用現金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不得以退貨發貨票代替收據編制付款憑證。
(3)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有關印章的證明,并注明原始憑證的名稱、金額、經濟内容等,經單位負責人批準,方可代替原始憑證。
現金付款憑證怎麼寫?
填寫日期一般是填财會人員填制記賬憑證的當天日期,也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填寫經濟業務發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如報銷差旅費的記賬憑證填寫報銷當日的日期;現金收、付款記賬憑證填寫辦理收、付現金的日期;銀行收款業務的記賬憑證一般按财會部門收到銀行進賬單或銀行回執的戳記日期填寫;當實際收到的進賬單日期與銀行戳記日期相隔較遠,或次月初收到上月的銀行收、付款憑證,可按财會部門實際辦理轉賬業務的日期填寫;銀行付款業務的記賬憑證,一般以财會部門開出銀行存款付出單據的日期或承付的日期填寫;屬于計提和分配費用等轉賬業務的記賬憑證,應以當月最後的日期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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