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練新聞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了解到,2020年開始,吉林省領取養老金的方式将會有一個大的調整!一起來看看吧!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号)精神,減證便民,優化服務,充分發揮信息化管理服務效能,現就改進企業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證明方式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停止發放《退休證》。
二、《退休證》停止發放以後,不能作為部門、單位或組織需要進行前置證明的共享信息證件,不納入政務部門信息共享範圍。
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及其領取基本養老金情況,可通過以下方式獲取:一是登錄所在地社會保險局官方網站,自行查詢打印《養老保險待遇情況證明》;二是通過社會保險局自助終端,自助打印《養老保險待遇情況證明》;三是查閱本人檔案中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的《吉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資格審核表》。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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