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聊城檢察”公衆号,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因生活瑣事與其妻蘇某發生争吵,後持尖刀捅刺蘇某背部,緻蘇某胸部多髒器損傷大出血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案發後李某某主動報案并在現場等候,依法成立自首,且自願認罪認罰,悔罪态度較好,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緻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緻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殘忍手段緻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聊城檢察”公衆号中附案件啟示一則:要對法律和生命常懷敬畏之心,珍愛生命、遠離犯罪;遇事要冷靜、加強與他人之間溝通交流,通過合法途徑妥善解決矛盾糾紛;同時基層組織要加強與群衆之間的感情交流,通過社區調解等方式有效化解家庭、社會矛盾,有效促進社會和諧。
來源: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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