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形演變
象形字。甲骨文暫未發現“手”字。西周金文的形體是一隻手的正視形:上面像伸開的指掌形,五根手指清晰可見,下面像肘腕形。
小篆基本延續了金文的字形,也像手形,但五指都已彎曲,五根手指依然清晰。
隸書筆畫變得平直,手指現狀已經不再清晰,形體已看不出手形了,中指變成最上面的一撇,食指和無名指變成一橫,拇指和小指變成一長橫,肘腕變成豎撇,由象形變成了表意。
楷書更加筆畫化,字形更加規整。
二、含義
此字初文始見于西周金文,象形字,其古字形像人的手,有五指 [2] 。在古文字裡,手作偏旁通常寫作側面形(“又”)。手本義指人體上肢前端能拿東西的部分,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引申作動詞,表示手持、用手拿着,又引申為自己親手做,還引申指小巧易拿的,引申表示“手藝”“親手”“拿着”等義。又指代人。手也作量詞用,用于技能、本領。
手作左偏旁時寫作“扌”。用手作意符的字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名詞,指手的部分,如:拳、掌、拇、指;一類是動詞,指手的動作,如握、持、打、攀。 “扌”在小篆、隸書、楷書中的寫法除小篆與“手”相同外,在隸書、楷書中都不一緻,代表中指的撇畫減省,變成了現在的“扌”的寫法。以“持”為例,寫法如下:
(小篆:持)
(隸書:持)
(楷書:持)
《說文解字》:“手,拳也。象形。凡手之屬皆從手。”
《說文解字注》:“今人舒之為手,卷之為拳,其實一也,故以手與拳二篆互訓。象形。”即古“手”與“拳”是一個字,手指張開為手,卷握為拳,“手”與“拳”相互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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