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科技

 > 消防管道内水的壓力标準

消防管道内水的壓力标準

科技 更新时间:2024-12-04 10:01:26

(一)消防設施常見安裝間距彙總

一、 高位消防水箱外壁與建築本體結構牆面或其他池壁之間的淨距,應滿足施工或裝配的需要,無管道的側面,淨距不宜小于0.7m;安裝有管道的側面,淨距不宜小于1.0m,且管道外壁與建築本體牆面之間的通道寬度不宜小于0.6m,設有人孔的水箱頂,其頂面與其上面的建築物本體闆底的淨空不應小于0.8m。

二、水泵接合器應設在室外便于消防車使用的地點,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離不宜小于15m,并不宜大于40m。牆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裝高度距地面宜為0.70m;與牆面上的門、窗、孔、洞的淨距離不應小于2.0m,且不應安裝在玻璃幕牆下方。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裝,應使進水口與井蓋底面的距離不大于0.40m,且不應小于井蓋的半徑。

三、市政消火栓距路邊不宜小于0.5m,并不應大于2.0m。市政消火栓距建築外牆或外牆邊緣不宜小于5.0m。

四、建築室内消火栓栓口的安裝高度應便于消防水龍帶的連接和使用,其距地面高度宜為1.1m;其出水方向應便于消防水帶的敷設,并宜與設置消火栓的牆面成90°角或向下。

五、 消火栓的啟閉閥門設置位置應便于操作使用,閥門的中心距箱側面應為140mm,距箱後内表面應為100mm,允許偏差±5mm。

六、 除吊頂型灑水噴頭及吊頂下設置的灑水噴頭外,直立型、下垂型标準覆蓋面積灑水噴頭和擴大覆蓋面積灑水噴頭濺水盤與頂闆的距離應為75mm~150mm,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在梁或其他障礙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灑水噴頭時,濺水盤與頂闆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同時濺水盤與梁等障礙物底面的垂直距離應為25mm~100mm。

2.當在梁間布置灑水噴頭時,灑水噴頭與梁的距離應符合本規範第7.2.1條的規定。确有困難時,濺水盤與頂闆的距離不應大于550mm。梁間布置的灑水噴頭,濺水盤與頂闆距離達到550mm仍不能符合本規範第7.2.1條的規定時,應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設灑水噴頭。

3.密肋梁闆下方的灑水噴頭,濺水盤與密肋梁闆底面的垂直距離應為25mm~100mm。

七、防火分隔水幕的噴頭布置,應保證水幕的寬度不小于6m。采用水幕噴頭時,噴頭不應少于3排;采用開式灑水噴頭時,噴頭不應少于2排。防護冷卻水幕的噴頭宜布置成單排。

八、報警閥組的安裝應在供水管網試壓、沖洗合格後進行。安裝時應先安裝水源控制閥、報警閥,然後進行報警閥輔助管道的連接。水源控制閥、報警閥與配水幹管的連接,應使水流方向一緻。報警閥組安裝的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報警閥組應安裝在便于操作的明顯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為1.2m;兩側與牆的距離不應小于0.5m;正面與牆的距離不應小于1.2m;報警閥組凸出部位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0.5m。

九、水力警鈴應安裝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牆上,且應安裝檢修、測試用的閥門。水力警鈴和報警閥的連接應采用熱鍍鋅鋼管,當鍍鋅鋼管的公稱直徑為20mm時,其長度不宜大于20m;安裝後的水力警鈴啟動時,警鈴聲強度應不小于70dB。(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 GB50261-2017 5.4.4)

十、信号閥應安裝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與水流指示器之間的距離不宜小于300mm。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設備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設備面盤前的操作距離,單列布置時不應小于1.5m;雙列布置時不應小于2m。在值班人員經常工作的一面,設備面盤至牆的距離不應小于3m。設備面盤後的維修距離不宜小于1m。設備面盤的排列長度大于4m時,其兩端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m的通道。與建築其他弱電系統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設備應集中設置,并應與其他設備間有明顯間隔。

十二、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一氧化碳火災探測器、點型家用火災探測器、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探測器至牆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2.探測器周圍水平距離0.5m内不應有遮擋物。

3.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最近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4.在寬度小于3m的内走道頂棚上安裝探測器時、宜居中安裝,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m,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m,探測器至端牆的距離不應大于安裝間距的一半。

5.探測器宜水平安裝,當确需傾斜安裝時,傾斜角不應大于45°。

十三、手動火災報警按鈕、防火卷簾手動控制裝置、氣體滅火系統手動與自動控制轉換裝置、氣體滅火系統現場啟動和停止按鈕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其底邊距地(樓)面的高度宜為1.3m~1.5m,且應設置明顯的永久性标識,消火栓按鈕應設置在消火栓箱内,疏散通道設置的防火卷簾兩側均應設置手動控制裝置。

十四、消防電話分機和電話插孔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宜安裝在明顯、便于操作的位置,采用壁挂方式安裝時,其底邊距地(樓)面的高度宜為1.3m~1.5m。

2.避難層中,消防專用電話分機或電話插孔的安裝間距不應大于20m。

十五、 消防應急廣播揚聲器、火災警報器、噴灑光警報器、氣體滅火系統手動與自動控制狀态顯示裝置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揚聲器和火災聲警報裝置宜在報警區域内均勻安裝,揚聲器在走道内安裝時,距走道末端的距離不應大于12.5m。

2.火災光警報裝置應安裝在樓梯口、消防電梯前室、建築内部拐角等處的明顯部位,且不宜與消防應急疏散指示标志燈具安裝在同一面牆上,确需安裝在同一面牆上時,距離不應小于1m。

3.氣體滅火系統手動與自動控制狀态顯示裝置應安裝在防護區域内的明顯部位,噴灑光警報器應安裝在防護區域外,且應安裝在出口門的上方

4.采用壁挂方式安裝時,底邊距地面高度應大于2.2m。

5.應安裝牢固,表面不應有破損。

(二)各類管道管徑彙總

01

DN65

1. 餐飲、商店等商業設施通過有頂棚的步行街連接,且步行街兩側的建築需利用步行街進行安全疏散時,步行街兩側建築的商鋪外應每隔30m設置DN65的消火栓。

2. 建築高度≤27m的住宅建築,設置室内消火栓系統确有困難時,可隻設置幹式消防豎管和不帶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 室内消火栓應采用DN65消火栓。

4. 每台消防水泵出水管上應設置DN65的試水管。

02

DN75

1.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水滅火系統末端試水裝置處的排水立管管徑不宜小于DN75。

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水滅火系統末端試水裝置處的排水立管管徑,應根據末端試水裝置的洩流量确定,并不宜小于DN75。

03

DN100

1. 消防水池進水管不應小于DN100。

2. 高位消防水箱溢流管的直徑不應小于DN100。

3. 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徑不應小于DN100。

4. 城鎮人口小于2.5萬人時,接市政管網的環狀管網管徑不應小于DN100,枝狀管網不宜小于DN150。

5. 室外消防給水管網管道的直徑不應小于DN100。

6. 室内消火栓豎管管徑不應小于DN100。

7. 報警閥處的排水立管宜為DN100。

8. 減壓閥處的壓力試驗排水管道直徑應根據減壓閥流量确定,但不應小于DN100。

04

DN150

1.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穿越消防水池時,應采用柔性套管;采用剛性防水套管時應在水泵吸水管上設置柔性接頭,且管徑不應大于DN150。

2. 當市政給水管網設有市政消火栓時,市政消火栓宜采用直徑DN150的室外消火栓。

05

DN200

1. 連接消防水鶴的市政給水管的管徑不宜小于DN200。

2. 接市政消火栓的環狀給水管網的管徑不應小于DN150,枝狀管網的管徑不宜小于DN200。

06

其它

1. 幹式系統、預作用系統的供氣管道,采用鋼管時,管徑不宜小于15mm;采用銅管時,管徑不宜小于10mm。

2. 住宅戶内宜在生活給水管道上預留一個接DN15消防軟管或輕便水龍的接口。

3. 水力警鈴的工作壓力不應小于0.05MPa,與報警閥連接的管道,其管徑應為20mm,總長不宜大于20m。

4. 短立管及末端試水裝置的連接管徑不應小于25mm。

5. 每個報警閥組控制的最不利點灑水噴頭處應設末端試水裝置,其他防火分區、樓層均應設直徑為25mm的試水閥。

6. 高位消防水箱進水管的管徑不應小于DN32,進水管宜設置液位閥或浮球閥。

7. 幹粉滅火系統中噴頭的單孔直徑不得小于6mm。

8. 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應設置壓力表,壓力表的直徑不應小于100mm,應采用直徑不小于6mm的管道與消防水泵進出口管相接,并應設置關斷閥門。

9. 消防水泵吸水管可設置管道過濾器,管道過濾器的過水面積應大于管道過水面積的4倍,且孔徑不宜小于3mm。

10. 室内消火栓應配置公稱直徑65有内襯裡的消防水帶,長度不宜超過25.0m;消防軟管卷盤應配置内徑不小于ф19的消防軟管,其長度宜為30.0m;輕便水龍應配置公稱直徑25有内襯裡的消防水帶,長度宜為30.0m;宜配置當量噴嘴直徑16mm或19mm的消防水槍,但當消火栓設計流量為2.5L/s時宜配置當量噴嘴直徑11mm或13mm的消防水槍;消防軟管卷盤和輕便水龍應配置當量噴嘴直徑6mm的消防水槍。

(三)壓力知識點彙總

一、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

1

一般規定

1)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位置應高于其所服務的水滅火設施,且最低有效水位應滿足水滅火設施最不利點處的靜水壓力,并應按下列規定确定:

  • 一類高層公共建築,不應低于0.10MPa,但當建築高度超過100m時,不應低于0.15MPa。
  • 高層住宅、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多層公共建築,不應低于0.07MPa,多層住宅不宜低于0.07MPa。
  • 工業建築不應低于0.10MPa,當建築體積小于20000m³時,不宜低于0.07MPa。
  •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水滅火系統應根據噴頭滅火需求壓力确定,但最小不應小于0.10MPa。
  • 當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滿足規範要求時,應設穩壓泵。

說明:水滅火設施包括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等。

2)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符合下列要求:

  • 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滿足系統自動啟動和管網充滿水的要求。
  • 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保持系統自動啟泵壓力設置點處的壓力在準工作狀态時大于系統設置自動啟泵壓力值,且增加值宜為0.07MPa~0.10MPa。
  • 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保持系統最不利點處水滅火設施在準工作狀态時的靜水壓力應大于0.15MPa。

3)室内消火栓栓口壓力和消防水槍充實水柱,應符合下列規定:

  • 消火栓栓口動壓力不應大于0.50MPa,當大于0.70MPa時必須設置減壓裝置。
  • 高層建築、廠房、庫房和室内淨空高度超過8m的民用建築等場所,消火栓栓口動壓不應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槍充實水柱應按13m計算;其他場所,消火栓栓口動壓不應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槍充實水柱應按10m計算。

2

分區供水

1)系統工作壓力大于2.40MPa、消火栓栓口處靜壓大于1.0MPa、自動水滅火系統報警閥處的工作壓力大于1.60MPa或噴頭處的工作壓力大于1.20MPa時,消防給水系統應分區供水。

2)分區供水形式可采用消防水泵并行或串聯、減壓水箱和減壓閥減壓的形式,但當系統的工作壓力大于2.40MPa時,應采用消防水泵串聯或減壓水箱分區供水形式。

3

系統組件

1)埋地管道當系統工作壓力不大于1.20MPa時,宜采用球墨鑄鐵管或鋼絲網骨架塑料複合管給水管道;當系統工作壓力大于1.20MPa小于1.60MPa時,宜采用鋼絲網骨架塑料複合管、加厚鋼管和無縫鋼管;當系統工作壓力大于1.60MPa時,宜采用無縫鋼管。

2)架空管道當系統工作壓力小于等于1.20MPa 時,可采用熱浸鋅鍍鋅鋼管;當系統工作壓力大于1.20MPa 時,應采用熱浸鍍鋅加厚鋼管或熱浸鍍鋅無縫鋼管;當系統工作壓力大于1.60MPa 時,應采用熱浸鍍鋅無縫鋼管。

3)在選用消防水泵時,其流量揚程性能曲線應為無駝峰、無拐點的光滑曲線,零流量時的壓力不應大于設計工作壓力的140%,且宜大于設計工作壓力的120%;當出流量為設計流量的150%時,其出口壓力不應低于設計工作壓力的65%。

4

施工調試

1)在調試消防水泵時,消防水泵零流量時的壓力不應超過設計工作壓力的140%;當出流量為設計工作流量的150%時,其出口壓力不應低于設計工作壓力的65%。

2)管網安裝完畢後,應對其進行強度試驗、沖洗和嚴密性試驗。

3)對于鋼管管材,當系統設計工作壓力小于或等于1.0MPa時,水壓強度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且不應小于1.4MPa,當系統設計工作壓力大于1.0MPa時,水壓強度試驗為該工作壓力加0.4MPa。

4) 水壓強度試驗的測試點應設在系統管網的最低點。對管網注水時,應将管網内的空氣排淨,并應緩慢升壓,達到試驗壓力後,穩壓30min後,管網應無洩漏、無變形,且壓力降不應大于0.05MPa。

5)水壓嚴密性試驗應在水壓強度試驗和管網沖洗合格後進行。試驗壓力應為系統工作壓力,穩壓24h,應無洩漏。

6)氣壓嚴密性試驗的介質宜采用空氣或氮氣,試驗壓力應為0.28MPa,且穩壓24h,壓力降不應大于0.01MPa。

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 系統最不利點處灑水噴頭的工作壓力不應低于0.05MPa。

2. 利用有壓氣體作為系統啟動介質的幹式系統和預作用系統,其配水管道内的氣壓值應根據報警閥的技術性能确定;利用有壓氣體檢測管道是否嚴密的預作用系統,配水管道内的氣壓值不宜小于0.03MPa,且不宜大于0.05MPa。

3. 配水幹管的工作壓力不應大于1.20MPa,并不應設置其他用水設施;輕危險級、中危險級場所中各配水管入口的壓力均不宜大于0.40MPa。

4. 水力警鈴的工作壓力不應小于0.05MPa。應設在有人值班的地點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牆上;與報警閥連接的管道,其管徑應為20mm,總長不宜大于20m。

5. 管網安裝完畢後,必須對其進行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和沖洗。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宜用水進行。幹式噴水滅火系統、預作用噴水滅火系統應做水壓試驗和氣壓試驗。

6. 當系統設計工作壓力等于或小于1.0MPa時,水壓強度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并不應低于1.4MPa;當系統設計工作壓力大于1.0MPa時,水壓強度試驗壓力應為該工作壓力加0.4MPa。

7. 水壓強度試驗的測試點應設在系統管網的最低點。對管網注水時應将管網内的空氣排淨,并應緩慢升壓,達到試驗壓力後穩壓30min後,管網應無洩漏、無變形,且壓力降不應大于0.05MPa。

8. 水壓嚴密性試驗應在水壓強度試驗和管網沖洗合格後進行。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工作壓力,穩壓24h,應無洩漏。

9. 氣壓嚴密性試驗壓力應為0.28MPa,且穩壓24h,壓力降不應大于0.01MPa。

10. 閉式噴頭的現場檢驗,應進行密封性能試驗,以無滲漏、無損傷為合格。試驗數量應從每批中抽查1%,并不得少于5隻,試驗壓力應為3.0MPa,保壓時間不得少于3min。當兩隻及兩隻以上不合格時,不得使用該批噴頭。當僅有一隻不合格時,應再抽查2%,并不得少于10隻,并重新進行密封性能試驗;當仍有不合格時,亦不得使用該批噴頭。

11. 報警閥應進行滲漏試驗。試驗壓力應為額定工作壓力的2倍,保壓時間不應小于5min,閥瓣處應無滲漏。

三、氣體滅火系統

1

一般規定

1)防護區圍護結構承受内壓的允許壓強,不宜低于1200Pa。

2)防護區應設置洩壓口,并宜設置在外牆上。七氟丙烷滅火系統及二氧化碳全淹沒滅火系統的洩壓口應位于防護區淨高的2/3以上。

3)防護區内設置的預制滅火系統的充壓壓力不應大于2.5MPa。

4)七氟丙烷滅火系統應采用氮氣增壓輸送。氮氣的含水量不應大于0.006%。其儲存容器的增壓壓力宜分為三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 一級,2.5 0.1MPa(表壓)。
  • 二級,4.2 0.1MPa(表壓)。
  • 三級,5.6 0.1MPa(表壓)。

5)對于七氟丙烷滅火系統,儲存容器或容器閥以及組合分配系統集流管上的安全洩壓裝置的動作壓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 儲存容器增壓壓力為2.5MPa時,應為5.0±0.25MPa(表壓)。
  • 儲存容器增壓壓力為4.2MPa,最大充裝量為950kg/m³時,應為7.0±0.35MPa(表壓);最大充裝量為1120kg/m³時,應為8.4±0.42MPa(表壓)。
  • 儲存容器增壓壓力為5.6MPa時,應為10.0±0.50MPa(表壓)。

6)對于七氟丙烷滅火系統,增壓壓力為2.5MPa的儲存容器宜采用焊接容器;增壓壓力為4.2MPa的儲存容器,可采用焊接容器或無縫容器;增壓壓力為5.6MPa的儲存容器,應采用無縫容器。

7)對于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儲存容器或容器閥以及組合分配系統集流管上的安全洩壓裝置的動作壓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 一級充壓(15.0MPa)系統,應為20.7±1.0MPa(表壓)。
  • 二級充壓(20.0MPa)系統,應為27.6±1.4MPa(表壓)。

2

試驗方法

1)滅火劑輸送管道安裝完畢後,應進行強度試驗和氣壓嚴密性試驗, 并合格。

2)水壓強度試驗壓力應按下列規定取值:

  • 對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應取15.0MPa;對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應取4.0MPa。
  • 對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應取13.0MPa。
  • 對鹵代烷1301滅火系統和七氟丙烷滅火系統,應取1.5倍系統最大工作壓力,系統最大工作壓力可按相關規定取值。

3)進行水壓強度試驗時,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壓速率緩慢升壓至試驗壓力,保壓5min,檢查管道各處無滲漏,無變形為合格。

4)當水壓強度試驗條件不具備時,可采用氣壓強度試驗代替。氣壓強度試驗壓力取值: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取80%水壓強度試驗壓力,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取10.5MPa,鹵代烷1301滅火系統和七氟丙烷滅火系統取1.15倍最大工作壓力。

5)氣壓強度試驗應遵守下列規定:試驗前,必須用加壓介質進行預試驗,預試驗壓力宜為0.2MPa。試驗時,應逐步緩慢增加壓力,當壓力升至試驗壓力的50%時,如未發現異狀或洩漏,繼續按試驗壓力的10%逐級升壓,每級穩壓3min,直至試驗壓力。保壓檢查管道各處無變形,無洩漏為合格。

6)氣密性試驗壓力應按下列規定取值:

  • 對滅火劑輸送管道,應取水壓強度試驗壓力的2/3。
  • 對氣動管道,應取驅動氣體儲存壓力。

7)進行氣密性試驗時,應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壓速率緩慢升壓至試驗壓力,關斷試驗氣源3min内壓力降不超過試驗壓力的10%為合格。

消防管道内水的壓力标準(消防設施安裝間距)1

四、建築防排煙系統

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滿足走廊至前室至樓梯間的壓力呈遞增分布,前室、封閉避難層(間)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25Pa至30Pa,樓梯間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40Pa至50Pa。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科技资讯推荐

热门科技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