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消委會對該市在售的25款兒童鞋樣品開展比較試驗發現,有14款樣品質量上存在不達标問題,涉及耐克、斯凱奇、阿迪達斯等品牌。
本次比較試驗從化學安全性、物理機械安全性、使用性能、标簽标識這4個方面來對兒童鞋樣品進行分級評價。
其中,有11款同時符合國家相關标準、歐盟标準、德國标準的兒童鞋,包括回力,斐樂、迪卡侬、安踏等品牌,其中國産品牌占9款。
11款同時符合國家相關标準、歐盟标準、德國标準的兒童鞋。圖片來自深圳市消委會。
具體來看,在化學安全性方面,25款兒童鞋樣品均通過國家标準及歐盟标準對化學安全性指标的要求,22款兒童鞋樣品多環芳烴含量測試結果符合德國最嚴格認證标準要求,但Bobdog巴布豆童鞋、Dr.Kong江博士童裝運動鞋、Dr.Kong江博士童裝涼鞋不符合該标準要求。
在物理機械安全性方面,25款兒童鞋樣品均通過國家标準對物理機械安全性指标的要求。
在使用性能方面,兒童休閑運動鞋中,有3款兒童運動休閑鞋樣品耐磨性能表現一般,分别是NIKE耐克兒童運動鞋、淘貝鼠兒童運動鞋、小尋輕質兒童運動鞋;Bobdog巴布豆童鞋及Belle百麗兒童旅遊鞋鞋底偏軟;Balabala巴拉巴拉兒童慢跑鞋和小尋輕質兒童運動鞋樣品耐折性能表現一般。
部分問題童鞋。圖片來自深圳市消委會。
兒童涼鞋中,Skechers斯凱奇男童涼鞋和Crocs卡駱馳兒童休閑涼鞋樣品耐磨性能表現一般;阿迪達斯童涼鞋、史努比包頭運動涼鞋、小尋兒童防踢涼鞋外底硬度超出标準要求範圍;Dr.Kong江博士童裝涼鞋耐折性能表現一般;斯納菲童鞋樣品襯裡和内墊耐摩擦色牢度不符合行業标準要求。
部分問題童鞋。圖片來自深圳市消委會。
在标簽标識方面,部分兒童鞋樣品标簽标識不夠清晰完整。主要問題為:鞋号未标注腳長示值或腳寬示值;未标注企業名稱及聯系方式;三包規定未标注包修條款;生産日期未按标準要求标注年月日等。
深圳市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選購兒童鞋時,采用“一聞、二看、三摸、四試”的方式。盡量選購一些無氣味或氣味較淡的鞋子;盡可能選用品牌型号等标注清晰的産品,左右腳比對查看童鞋的外觀有無瑕疵或缺陷;用手觸摸鞋腔,看有無不平整、刺手現象,觸摸附件邊緣,感知是否粗糙或者鋒利,拽拉小附件,檢查安裝是否牢固;盡可能左右腳同時試穿,選擇幫面材質柔軟、透氣性好,鞋底具有一定回彈性、防滑性,且硬度合适的兒童鞋。(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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