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能離婚?案情簡介現在的婚姻和上世紀改革開放前相比,似乎更缺乏包容、信任和耐心,夫妻由于經濟條件、成長經曆和性格差異,一言不合就會離婚,尤其大城市的離婚率常年居高不下,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哺乳期能離婚?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案情簡介
現在的婚姻和上世紀改革開放前相比,似乎更缺乏包容、信任和耐心,夫妻由于經濟條件、成長經曆和性格差異,一言不合就會離婚,尤其大城市的離婚率常年居高不下。
陳雯與吳明都是90後,吳明比陳雯大一歲,雙方都是公務員,經朋友介紹,談了半年左右的戀愛,2021年初,在雙方父母的催促下,二人去民政局領取了結婚證。由于婚前缺乏充分了解,結婚後,夫妻雙方矛盾不斷,經常打鬧争吵。婚後不久女方懷孕。2022年1月,陳雯順利誕下一個男孩,雙方家人很高興,并辦了隆重的喜宴。最近,我卻接到女方家人的咨詢電話。由于吳明是家中的獨子,生活能力差,好吃懶做,家務事從來不碰,沒有責任心,陳雯懷孕直到兒子出生後,吳明一直未照顧陳雯或者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夫妻間争執不斷。上周甚至因為照顧孩子的瑣事,吳明幾乎對嶽父母動手。女方強烈要求和吳明離婚。問題是,孩子還在哺乳期,雙方能離婚嗎?媽媽能拿到孩子的撫養權嗎?(文中姓名均為化名)。
律師評析
我們先看法律關于夫妻在哺乳期内離婚是如何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内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内,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根據《民法典》的上述規定可見,在哺乳期内,原則上男方的離婚訴權是受到限制的,如果男方在此期間提出離婚是不被法院受理的。但女方不受此限制,如果在哺乳期内女方提出離婚是可以被法院受理的,經過審理,如果法院認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可以判決或調解雙方離婚。
關于子女的撫養權,司法實踐上,兩周歲内的子女的撫養權原則上歸女方,男方需要支付撫養費。
此外,夫妻雙方如果能達成自願離婚協議,對子女撫養和财産分割有明确的約定,也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注: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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