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旭旭
3月4日,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完善居民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2】158号)》文件。在“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中的“電價标準”一欄中規定,從今年5月1日開始,居民将可以選擇峰谷電分時電價進行充電,峰段電價每千瓦時0.725元,谷段電價每千瓦時0.385元。也就是說,在居民自願的基礎上,可以最低以每千瓦時0.385元的電價充電。不選擇的,仍按原方式(每千瓦時0.555元)計價。
濰坊市的柳先生去年10月份剛剛在自家地下停車位安上了充電樁,他告訴記者:“現在的充電電價為每度電0.555元,我的車充滿一共需要55度電,每天需要花費31元到35元左右。”政策生效後,在現行電價标準(每千瓦時0.555元)基礎上,峰段電價每千瓦時提高0.17元;谷段電價降低0.17元。即峰段電價0.725元,谷段電價0.385元。“政策實施後,我選擇谷段電價的話,每度電能便宜大概7.45元。”
屆時,居民可以自願選擇是否執行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電網企業将免費更換分時電能表,調整後的電價政策自申請次月起執行。執行居民分時電價政策的用戶以年度為周期,一年内不應調整。不選擇的,仍按原方式計價。
《關于完善居民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2】158号)》的實施範圍、時段劃分、電價标準如下:
(一)實施範圍。覆蓋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費到戶的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電動汽車充電樁。
(二)時段劃分。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
(三)電價标準。在現行電價标準(每千瓦時0.555元)基礎上,峰段電價每千瓦時提高0.17元;谷段電價降低0.17元。即峰段電價0.725元,谷段電價0.3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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