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農田到底能幹啥不能幹啥?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制度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甯律師為您詳解:
在永久基本農田上可以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呢?
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規定,下列幾種耕地應當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
一、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的确定的。糧鹽油生産基地内的經濟田。
二、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經濟正在實施改造計劃以及可以改造中的中低産田。
三、蔬菜生産基地。
四、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
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産的意見》中對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做了細化規定:
永久基本農田是依法劃定的優質耕地,要重點用于發展糧食生産,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麥、玉米三大谷物的種植面積。因此,永久基本農田主要用于口糧作物的種植生産。
反之,永久基本農田有五不準,一定要注意:
一、不準用于非農建設。
二、不準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減少基本農田面積。
三、不準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
四、不準在基本農田内挖塘、養魚和進行蓄禽養殖。
五、不準占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綠色隔離帶建設。
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着重注意,不要越過法律紅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如有相關法律問題,敬請咨詢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團隊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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