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關于甯澤濤被開除出國家隊的傳言再起風波,起因源于一張遊泳中心讓甯澤濤返回海軍隊訓練的公函。
消息一出來,馬上就有粉絲以多處行文格式錯誤、沒有明确的管理條例做處罰依據、體育總局官網并無處分公告為由辟謠說文件是僞造的。午後,北青報記者卻從遊泳中心證實了此封公函的内容屬實,甯澤濤現已不屬于國家遊泳隊隊員,落款時間為2016年10月18日,裡約奧運會結束之後。但遊泳中心官方依然沒有為此時做出任何官方正式說明。
随後,甯澤濤本人回應自己從未收到過這份公函,他表示在奧運會之後就因為身體原因向國家隊提交過一份“退出國家隊的情況說明”。當時國家隊領隊接收了他的情況說明,并表示将盡快向遊泳管理中心主任彙報。直到22日晚間時候,遊泳中心回應正式調整甯澤濤回原單位訓練管理,即确認了甯澤濤離開國家隊的傳言。
而公函提出的“拒絕參加接力項目賽”則源于2016年4月的全國冠軍遊泳賽及奧運會選拔賽中,遊泳中心表示希望甯澤濤放棄遊100米自由泳,而是能參加4x200米自由泳接力,幫助遊泳隊拿到奧運4x200米自由泳的奧運參賽資格。甯澤濤認為自己不是遊200米的選手,為了祖國的榮譽考慮表示自己無法參加4x200米自由泳接力賽。對此,遊泳中心認為,中國隊正是因此以微弱差距失去了裡約奧運會該項目的參賽資格。
甯澤濤與國家隊的矛盾激化,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他自身在成名之後不理性、不成熟的行為,在相當程度上的确損害了國家遊泳隊的利益,而且頻繁的商業活動也影響了他的正常訓練,不服從集體的要求也暴露出其擔當不夠。但另一部分原因還是在于運動員與國家隊的關系。盡管甯澤濤是國家一手培養出來的,但他并不是“賣身”給國家隊,他也有作為運動員的個人利益。當下,體制内的運動員從日常訓練到參賽,再到商業代言等,均由體育管理機構包攬,運動員的個人利益有時候很難得到充分考慮。當體制機制不合理時,運動員也會有改善待遇的訴求。
運動員因個人利益與國家隊矛盾激化的事件并不少見。2005年,雅典奧運會奪金的田亮被國家隊以“奧運後商業活動過多”為由開除,調整回陝西隊。遊泳運動管理中心主任李桦說:“田亮作為名人,對自己要求不嚴,在社會當中産生了不小的負面影響。他與娛樂公司簽約,違反了總局相關規定,經遊泳中心多次勸告仍屢教不改。在做出除名決定前,中心對田亮做了工作,但他對自己的錯誤認識不深。”
如今,甯澤濤似乎與當年的田亮頗為相似。但田亮2007年退役後,成功轉型成為一名男演員進入娛樂圈,并憑借着與女兒森碟在《爸爸去哪兒》中的互動火了起來,不僅身價變高,代言、片約也多了起來,從此在娛樂圈中也算順風順水。
而甯澤濤卻曾明确表示過“不會進入娛樂圈”,那他是否能努力重新回歸呢?歸咎到底,作為運動員,自身的實力才決定着未來。無論如何,專心做自己或許才是甯澤濤未來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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