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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車丢失的責任

汽車 更新时间:2024-10-06 03:14:34

共享汽車丢失的責任?長江日報訊(記者尹勤兵)“車子都歸還10天了,我突然收到一條短信,說我租車期間輪胎被劃傷,讓我承擔505元維修費”近日,市民高先生在武漢城市留言闆上留言據悉,租車人還車後存在40分鐘管理真空期,租車公司卻回應:“不排除第三方所為,但租車人要承擔舉證責任”,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共享汽車丢失的責任?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共享汽車丢失的責任(男子歸還共享汽車兩周後)1

共享汽車丢失的責任

長江日報訊(記者尹勤兵)“車子都歸還10天了,我突然收到一條短信,說我租車期間輪胎被劃傷,讓我承擔505元維修費。”近日,市民高先生在武漢城市留言闆上留言。據悉,租車人還車後存在40分鐘管理真空期,租車公司卻回應:“不排除第三方所為,但租車人要承擔舉證責任。”

29歲的高先生告訴長江日報記者,他使用EVCARD共享汽車已有十幾次,一直以支付寶信用免押支付。

5月2日下午2時49分,他在江夏中央大公園公共停車場通過EVCARD租車App下單,租了一輛“别克”新能源汽車,随後開回老家黃岡市。5月3日下午2時58分,他将車歸還原位。

“5月13日中午,我收到短信提醒,說我有一個維修訂單超過7天沒支付。”高先生說,收到短信當天,他聯系了租車公司——環球車享武漢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租車公司客服發給他一張車輛右側車身全貌照片以及一張輪胎局部破損照片。照片顯示,輪胎側面有一道約4厘米長的口子。對方告訴他,車輛左前輪受損。

“我租車跑高速公路,如果發現車有損傷,肯定不會用。”高先生說,他租車和還車時都拍了照片,因車本身有胎壓報警裝置,加上輪胎是黑色的,當時壓根沒細看。照片都是在App内拍攝上傳的,他未留下原片。

“租車公司客服說車輛左前輪是我弄破的,我不認同。”高先生表示,租車前十幾分鐘,他曾路過停車場,這輛車曾被人短暫下過單,後來不知何故很快歸還了,他是下一個客戶。此外,對方提供的輪胎破損照片是在他還車40分鐘後由車管員拍攝的。他質疑:“這段時間不能排除有人惡意劃傷輪胎,憑什麼一定要讓我承擔責任?”

對于高先生的疑問,租賃公司工作人員堅持認為,如果高先生不能證實之前有損傷,則沒法申訴。

高先生沒法舉證。5月17日,租車公司通過支付寶從其賬戶上扣走了505元維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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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租車公司應該完成舉證責任

5月24日,主持雙方協商的武昌區交通運輸局交通科一馮姓負責人表示,共享汽車确實方便了不少市民,但也帶來了一些問題。2021年,原《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作廢後,整個汽車租賃市場完全市場化。新的法規尚未出台,有關部門很難介入租車人與租車公司之間的糾紛。一些租車公司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投放車輛時很随意,而收回車輛時卻拿着“放大鏡”看。

這位負責人表示,作為相對弱勢的一方,很多租車人缺少法律意識,并不熟悉租車須知中隐藏的不利條款,加上租車時沒有保留證據的習慣,很容易吃虧。他提醒租車的消費者接車和還車時一定要注意保留照片和視頻,越詳細越好。

5月24日,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源波認為,雖然确實存在輪胎在高先生接車之前就有問題的可能性,但如果不能提供接車時的關鍵證據,高先生以此為由主張免責不能成立。

不過,對于租車公司工作人員說的“舉證責任在租車人”,劉源波認為不符合“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規定。“租車人還車時距離車管員拍攝照片有40分鐘時間差,租車公司應該首先證明該車的輪胎被劃傷不是在這個時間段内,否則租車人不存在舉證責任的問題。”劉源波說,根據目前的證據來看,租車公司在沒有完成自己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就單方面認定是高先生租車期間該車輪胎被劃傷是不嚴謹的。

來源: 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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