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女士、勞先生是一對夫妻,婚後将兩個孩子留在老家交給爺爺奶奶帶,自己來到上海打工。
2017年,柯女士和小自己10歲的00後小蕭相識,然後經常逛街吃美食,互生情愫。後被勞先生發現,将其領回家并大吵一架。
兩人回到鄉下老家以後,柯女士再次趁機跑回上海找尋小蕭,在一小區租房居住,對外稱呼夫妻。随後柯女士産子,由于雙方都要工作,無暇照顧,柯女士隻能将孩子送回老家給外公外婆帶。
勞先生得知兩個孩子的媽媽在外與人同居産子,将其告上法庭,最後因為小蕭和小柯的事實婚姻,小柯作為過錯方被判重婚罪服刑8個月緩刑1年。
分析一下此事第一、從此事件分析來看,既然感情不和,就要辦理離婚,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後,小柯和小蕭就是合法夫妻,重新組建家庭,也不至于觸犯法律。
第二、切莫聽信網上的傳言,說分居兩年屬于自動離婚。該辦的手續,就要去辦,離婚證、結婚證一樣都不可少。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