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産就要先說說文化遺産: 最早起源在1960年因為埃及政府打算修建阿斯旺大壩,可能會淹沒阿布辛貝神殿,于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了“努比亞行動計劃”,将阿布辛貝神殿等古迹仔細地分解,然後運到高地,再一塊塊地重組裝起來。之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會同國際古迹遺址理事會起草了保護人類文化遺産的協定。
世界遺産名錄:
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巴黎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公約》,成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産委員會。該委員會是政府間組織,由21個成員國組成,每年召開一次會議,主要決定哪些遺産可以錄入《世界遺産名錄》,并對已列入名錄的世界遺産的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我國世界文化遺産:
截至2018年7月,中國已有53項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列入《世界遺産名錄》,在世界遺産名錄國家排名第二位,第一位為意大利,擁有54項。其中我國較為知名的有長城,莫高窟,故宮,秦始皇陵及兵馬俑坑等等,世界上其他知名的文化遺産例如日本古京都曆史古迹、柬埔寨吳哥窟、希臘雅典衛城等。
★ 非物質文化遺産 ★
以上這些文化遺産都是有形的看得見摸得到的,但非物質文化遺産是無形的。
聯合國非遺的定義
1997年11月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概念才被國際社會所認可。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中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産”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産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包含方面
公約所定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包括以下方面:
1、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産媒介的語言;
2、表演藝術;
3、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
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5、傳統手工藝。
我國入選世界的名錄
截至2018年底,我國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的項目已達41個,也是目前世界上擁有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産數量最多的國家。
2001年通過的:昆曲
2003年通過的:古琴藝術
2005年通過的: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蒙古族長調民歌
2009年通過的:中國蠶桑絲織技藝、福建南音、南京雲錦、安徽宣紙、貴州侗族大歌、廣東粵劇、蒙古族《江格爾》、藏族《格薩爾》、浙江龍泉青瓷、青海熱貢藝術、藏戲、新疆《瑪納斯》、蒙古族呼麥、甘肅花兒、西安鼓樂、朝鮮族農樂舞、書法、篆刻、剪紙、雕版印刷、傳統木結構營造技藝、端午節、媽祖信俗
2010年通過的:京劇、中醫針灸
2011年通過的:皮影戲
2013年通過的:珠算
2016年通過的:二十四節氣
2018年通過的:藏醫藥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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