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商品的會計處理是有按照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之分的,我們今天就來說說這兩個原則的區别,和銷售産品時,應該怎麼做會計處理,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1、企業在銷售商品的時候,銷售價格為30000元,按照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應該怎麼做賬?
(1)權責發生制:
當月: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次月: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2)收付實現制
本月不做賬
次月: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權責發生制是在沒收到款項時,但是在本期已經收到或者是發生的費用,應該先做收入和費用的處理,不屬于本期的,就是收到或者支出,都不作為本期的收入費用處理,收付實現制是什麼時候收到什麼時候做賬務處理;權責發生制對于盈虧的計算是比較準确的,收付實現制是簡單方便操作,但是不太科學,對盈虧的計算不太準确,我國的會計企業準則規定,我國企業采用權責發生制,但行政單位普遍還是采用收付實現制,随着不斷完善改革,收付實現制終究會被權責發生制取代。
銷售商品時還會遇到銷售折扣、現金折扣等問題,區别可大了,你能分得清嗎?
來源于會計網,責編: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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