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家的收入都普遍增加了,越來越多的人買得起小汽車了,甚至汽車已經成為很多人家裡的标配了。但是有車了,不代表大家都很了解車子,在買車的時候,很多人會被忽悠着,裝了一堆不必要的配置,買了一堆不必要的保險。于是很多人就會問,買車時到底哪些保險是必要的呢?交警說了,汽車買這4種保險已經足夠了,錢真多的沒處花當我沒說。
第一種是三責險。這個險适用于車主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如果他人受傷,這個險可以用來支付醫療費,或者當做對受害人的賠償。這個險讓受害人的利益得到了保障,當然也可以減輕過錯方的經濟負擔,可以說是對大家都有好處的了。
第二種是交強險。這個是國家強制要求繳納的,作為對上面說到的三責險的補充。交強險的收費标準是全國統一的,隻不過因為車型不同而有所差别。在我們年檢的時候,沒有這個險可能就無法通過。
第三種是車損險。現在的交通狀況不好,行車的時候難免會遇到什麼事故,讓車子受損,去修理汽車時還需要好大一筆費用。這個車輛損失險,就是在我們開車時,車子遭受意外而受損,這時就可以向保險公司要一部分賠償。這個險看起來是很有必要的,因為現在的交通狀況中,我們行車時車子難免會有刮碰,但是這個保險的費用也是比較高的。
第四種是不計免賠險。這個保險不能進行單獨投保,是三責險或者車損險的附加險,在投保三責險或者車損險之後,可以附帶着投保。在車主發生交通事故時,作為事故中的責任方,應該對事故中的受害者進行補償,這個時候車主可以将自己的部分責任轉嫁到保險公司身上。這樣既可以将自己的責任降到最小,實現權益的最大化。
交警認為,現在的小汽車基本上買上面說的四種保險,就已經足夠了,當然如果你錢多還想買就當我們沒說。再多買其他的保險也不是不可以,隻不過很多人的預算有限,買車本身就是很大的負擔了。現在路上的行車很多,不守規則的人也很多,所以難免會發生事故,買保險對于車主而言也是一種保障,買全上面說的四種保險,車主們就能安心開車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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