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專票與紙質專票的區别?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将“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次名稱簡化為“項目名稱”,取消了原“銷售方:(章)”欄次,進一步簡化了發票票面樣式;同時,取消了發票專用章,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并且使用了經過稅務數字證書簽名的電子發票監制章,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電子專票與紙質專票的區别?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将“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次名稱簡化為“項目名稱”,取消了原“銷售方:(章)”欄次,進一步簡化了發票票面樣式;同時,取消了發票專用章,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并且使用了經過稅務數字證書簽名的電子發票監制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十四條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為更好适應發票電子化改革需要,電子專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原發票專用章,納稅人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台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電子專票并驗證電子簽名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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