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吧。”
“别分手好不好,你要分手我就死給你看!”
“不可理喻。”
編輯 | 小雪
圖片| 來源于網絡 侵緻歉
作者 | 困澤
壹
分手那天,我正在和兄弟在外喝酒暢談,我和好兄弟發消息說:我終于分手了。
女友極端的控制欲,每天無數遍在幹嘛的愛情壓得我喘不過氣。
還沒來得及慶祝,就收到了女友的消息。
隻有幾張照片。
她把胳膊上劃的血淋淋。
看到照片,我就知道說分手的時候女友的那句話不是随便說說而已。
兄弟勸我不要理會,自己鬧夠了就好了。
随後,女友又發來一句消息:沒有你,我真的活不下去。
我很清楚女友是一個怎樣的人,看到消息,甩下朋友就火速飛奔回家,回到哪個屬于我和她的家。
一開門,我看他獨自坐在沙發上哭,紅腫的眼睛不禁讓人心軟。
她跑過來抱住我,讓我别離開她。
胳膊上的傷口已經止血,不放心她一個人,隻好哄着她。照顧了女友兩天,心平氣和的聊了聊,我們才算正式和平分手。
貳
分手後的一段日子裡,也從朋友口中偶爾聽到過女友的名字。
也聽到了她以前的事情,說她之前談戀愛分手也是這樣,用自殘的方式企圖挽留。
這時我才意識到,女友以前胳膊上的那些傷疤是如何來的。
原來,這不是第一次了。
那些分手後為了挽留對方所做出的極端的,傷害自己的行為,簡直太可怕了。
那些關于此類的熱搜
#90後男友要分手女子自殘30多刀#
#家暴男自殘求複合被拘3日#
#女子因男友拒絕姐弟戀自殘#
......
這些諸如此類的新聞,讓人看起來是永遠無法理解。
分手之後,以傷害自己來挽留對方,是一個令人很下頭的行為。
我問過身邊的幾個朋友,如果你的另一半分手之後自殘來挽留你,你會和好嗎?
基本統一的回答都是不會。
叁
身邊有個女孩,曾經為愛傷害過自己。
我問她,如果重來,還會這麼做嗎?
她告訴我,如果重來,她絕對不會那麼傻。
每每看到胳膊上的那條疤痕,都能想到那時極其可笑的自己。年少時的不懂事,傷害自己去挽留他,說白了不過就是希望他會可憐自己,然後不離開。盡管這樣,到了最後也沒能留下那個人。
這道疤,更像是一個教訓。
告誡她,别再因為那個已經放手的人傷害自己。
與此同時,那些曾為愛沖動的人們。再看到身上那條為舊人留下的疤痕,是否後悔過呢?
傷害自己并不能挽留什麼,也不會讓我們忘記什麼,留下的隻有疼痛和疤痕。
如果哪天再次準備傷害自己的時候,認真想想這樣的行為是否值得。
寫在最後,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
不論多愛一個人,都不應該傷害自己。
希望每個人清醒的愛,認真的愛,但前提是更好好的愛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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