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交通執法支隊直屬大隊對一起網約出租車訂單投訴内容進行深入調查後判責:出租車駕駛員明知載錯客人卻未糾正,構成無正當理由拒載的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原來,7月29日早8時,孕婦蔡女士使用滴滴平台下單前往建設銀行某網點,她提前到達起點後看到應約的出租車竟運載他人離開。蔡女士表示:因懷孕行動不便,後緻電聯系駕駛員,駕駛員還質問自己為什麼不招手示意,随後駕駛員取消訂單。
接到投訴後,執法人員調取該車車載監控錄像,還原當時事情始末:原來該出租車駕駛員林師傅接單後到達目的地,可此時路邊一名乘客上了林師傅的車,表示前往廈門火車站,林師傅發現乘客目的地和網約訂單目的地不一緻後并未解釋,溝通了幾句後反而載着這名乘客離開。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執法人員通知駕駛員林師傅前來配合調查。一開始,駕駛員林師傅還以當時已經行駛一段路程,無法驅趕乘客下車為由,要求乘客重新下訂單。但車載錄像清晰記錄當時的對話全過程,林師傅十分清楚自己載錯客人,故林師傅辯解理由站不住腳。
最終,經該案查明,駕駛員林某某無正當理由拒載的違法行為成立,根據《廈門經濟特區出租汽車營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交通執法部門對駕駛員林某某給予罰款人民币500元整,暫扣崗位服務資格證件15日的行政處罰。
(通訊員:徐雨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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