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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據“深圳發布”,《深圳經濟特區學前教育條例》(下文簡稱《條例》)已于近日經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強調學前教育“公益”屬性,明确公辦幼兒園不得轉制為民辦幼兒園,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幼兒園和其他教育機構,不得利用财政性經費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幼兒園。
同時,幼兒園不得直接或者間接作為企業資産上市。社會資本不得通過兼并收購、受托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協議控制等方式控制公辦幼兒園、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
《條例》指出,其所稱學前教育,是指由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對三周歲至就讀小學前的學前兒童實施的保育和教育。
在“三胎”大背景下,幼兒托育需求旺盛,《條例》也将針對2-3歲的幼兒托育納入考量。《條例》提出,以開設托班形式招收兩周歲至三周歲的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參照适用本條例;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工業園區、社區等舉辦學前教育機構,開設托班。
據“深圳發布”援引深圳市教育部門負責人介紹,目前深圳3-6歲幼兒園學位仍不足,暫時不允許提供2-3歲幼兒的托班,随着學前教育學位的加大供給以及人口結構的自然調整,在有空餘學位的前提下,鼓勵幼兒園開設托班。
強調學前教育的“公益”屬性據了解,土地資源緊張一直困擾深圳學前教育發展。為此,《條例》明确将學前教育納入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幼兒園建設用地應當納入全市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安排。
對于未規劃建設公共服務配套幼兒園或者規劃不足的已建成居住區,以及沒有公共服務配套幼兒園的其他居住區,所在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幼兒園及其托班學位需求,通過補建、改建、就近新建公共服務配套幼兒園,或者采取置換、購置、租賃等方式解決公共服務配套幼兒園的用房。
在滿足片區普惠性學前教育需求的基礎上,社會力量可以通過招标、拍賣、挂牌的形式獲得非公共服務配套幼兒園教育用地,舉辦非普惠性幼兒園。
《條例》強調學前教育的“公益”屬性,明确公辦幼兒園不得轉制為民辦幼兒園,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幼兒園和其他教育機構。任何組織、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公共服務配套幼兒園性質和用途,不得利用财政性資金及其他國有資産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幼兒園。
同時嚴控幼兒園的“資本逐利”行為,《條例》提出,幼兒園不得直接或者間接作為企業資産上市。社會資本不得通過兼并收購、受托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協議控制等方式控制公辦幼兒園、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
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教育内容在教學上,《條例》貫徹“雙減”政策,要求幼兒園不得采取小學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學教育内容、布置小學教育内容的作業或者組織與小學教育内容有關的考試、測驗,不得舉辦以超前教育和定向強化訓練為目的的興趣班、特長班、實驗班等。
此外,《條例》規定,學前教育機構不得組織學前兒童參與商業性活動、競賽類活動和其他違背學前兒童年齡特點、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學前兒童在幼兒園的室外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兩小時,遇有不适宜室外活動的天氣時可以調整。
參照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水平合理确定公辦幼兒園教師工資在師資保障上,《條例》明确,将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人員工資納入财政保障範圍。納入總量管理的公辦幼兒園教師工資,參照同等條件的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條例》規定,幼兒園園長應當具有本科以上學曆、五年以上幼兒園教師或者幼兒園管理工作經曆,持有教師資格證,經教育部門組織的園長崗位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幼兒園教師應當具備大專以上學曆,并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幼兒園保育員應當具備高中以上學曆,并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
教育部門應當制定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人員培訓規劃,建立培訓支持服務體系,開展多種形式的專業培訓。市屬高等院校應當根據本市學前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完善學前教育專業課程體系、優化培養模式,為本市培養素質優良的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人員。幼兒園應當組織、支持保育教育工作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繼續教育,不斷提高保教業務水平。
《條例》還對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人員行為進行約束,明确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人員7大從業禁止行為,包括不得歧視、侮辱、恐吓、虐待、性侵害、性騷擾、體罰、變相體罰學前兒童;向學前兒童及其家長組織征訂教科書和教輔材料,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以及利用教職工身份進行牟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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