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是大家都熟悉的,特别是對于出來工作的人來說,受工傷後,賠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隻是現在工傷鑒定的程序很多都不是特别了解的,那工傷鑒定程序有哪些?
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間治愈或者傷情相對穩定,或者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估殘疾水平,定期複查殘疾情況。勞動鑒定程序如下:(1)工傷職工單位填寫勞動鑒定申請表申請勞動鑒定。在特殊情況下,員工可以直接申請;
3.(2)提供以往所有在醫院治療的疾病.傷.殘留的原始病曆。如果是工傷,需要持有工傷報告及相關材料;如果是職業病,需要持有衛生部門授權的職業病防治所(醫院)提供的診斷材料;如果是精神病,需要持有精神病醫院的診斷材料;在其他情況下,需要持有令人信服的證明并向勞動鑒定委員會報告;
4.(3)勞動鑒定委員會認真審核申請書及所附材料,不接受不完整或不明材料;
5.(四)符合條件的,統一安排鑒定,提前通知企業及相關人員鑒定時間.地點和人員;
6.(五)勞動鑒定委員會委托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或者聘請有資質的醫生對無能力人員進行醫學診斷;
7.(6)對殘疾職工的情況提出定性和定量的診斷意見,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确定工傷或殘疾等級,并出具等級證書。勞動鑒定委員會應當及時将鑒定結果告知企業和被鑒定職工;
8.(7)職工對勞動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申請複審;對複審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級勞動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鑒定的最終結論由省級勞動鑒定機構作出。
9.職工及其家屬因申報工傷與用人單位發生争議的,按照《勞動争議處理規則》處理。
工傷鑒定程序有哪些?以上就是小編介紹的,如果大家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可以下面留言,也可以找專業的律師進行咨詢,畢竟工傷賠償這麼重要,鑒定肯定不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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