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陳麗娜
2018年10月,泰國普吉發生了轟動一時的天津男子張某凡在當地酒店内殺害妻子小潔,并謊稱其溺亡一事。
近日,該案又有最新進展。小潔家屬代理律師所在的泰國尼采國際律師事務所總經理章紅媛告訴縱相新聞,他們于4月26日收到中級法院改判張某凡死刑的判決書,并第一時間告知了死者父母。
(圖說:張某凡與妻女。圖源網絡)
2019年12月24日,被告張某凡在泰國被判處無期徒刑。2020年3月23日,該案被害人家屬委托律師向泰國第八區中級法院提起上訴。2021年4月26日,死者家屬代理律師、泰國尼采國際律師事務所主任方文川收到中級法院判決書——改判張某凡死刑。
(圖說:死者家屬代理律師、泰國尼采國際律師事務所主任方文川,攝于2019年。)
由于疫情原因,普吉法院于2021年3月2日采用視頻方式,向被關押在監獄的被告張某凡宣讀了中級法院的判決書。章紅媛說:“我們當時并沒有收到這一消息,因為最近收到了被告請求高級法院上訴的文件才知情,方律師馬上委托該案檢方向法院申請了判決書,最終在4月26日收到判決書原件。”
此前獲判無期徒刑,中級法院改判死刑
章紅媛告訴縱相新聞,在中級法院改判被告死刑的32頁判決書中,清楚寫明了四點改判死刑的依據,其中之一便是關于被告所述其并非故意殺死妻子的觀點。
中級法院法官認為,被告身上傷痕不多,酒店房間也隻有翻找東西的痕迹。酒店工作人員出庭作證時,證明被告聲稱受害人死亡的泳池隻有1.30-1.40米深,受害人完全可以在泳池中站立,而且受害人家屬證明受害人從小就會遊泳。基于泳池深度和受害人的遊泳技能,中級法院法官判定,受害人很難死于泳池。
(圖說:事發酒店房間照片。圖源章紅媛)
第二,針對被告在初級法院辯護自己為激情殺人的觀點。中級法院法官認為,根據警方、檢方和受害人代表律師提供的證據證明,事發後被告企圖掩蓋殺人事實,一直在說謊和隐瞞,等警方出示事實證據後,被告才不得不承認激情殺人。被告聲稱其受不了受害人的不斷抱怨,雙方發生激烈争吵,被告才發怒失去理智動手在泳池傷害到受害人。
中級法院法官認為被告自己承認其從受害人背後卡住受害人脖子,多次把受害人的頭按在水裡,最後一次按在水裡時間長達約3分鐘,等受害人昏迷了,自己回到房間,任由受害人淹在泳池20多分鐘後,被告才把受害人從泳池拖出來放在泳池邊。被告的種種行為和迹象讓法官更相信檢方及受害人家屬代表律師的控告理由。
中級法院法官判定,被告與受害人之間沒有發生激烈争吵,受害人是在毫無意識的情況下被害死的,不存在激情殺人的事實。
第三,針對被告在初級法院辯護沒有想殺害妻子騙取保險的觀點。中級法院法官認為,被告在出事前不久,在短時間内連續多次購買大金額人壽保險,總金額達人民币20,490,000元,受益人均為被告自己,而受害人是有父母的,但是受害人父母對此一無所知。每年保險費相當高,金額達人民币202,902元,遠遠超出被告和受害人的總收入,這是違背常理的,正常人沒有必要購買如此大量大金額的人壽保險。
盡管被告辯護自己年收入達20萬人民币,但是沒有出具相關證明。為了成功獲得保險,被告還僞造收入證明,僞造受害人簽名。受害人簽名肉眼就能識破是僞簽,故中級法院法官判定被告殺害妻子,目的是為了騙取巨額保險金。
第四,針對被告在初級法院否認彙款給網紅30萬的觀點。中級法院法官認為,被告沒有否認彙款事實,隻是聲稱彙款30萬元人民币是宣傳自己的費用。法官認為這種解釋沒有事實依據,沒有可信的理由。中級法院法官判定,被告對妻子不忠,開銷遠遠超過其收入,故計劃殺死妻子,圖謀巨額保險金。
基于上述主要因素,第八區中級法院認同初級法院依據刑法289(4)有預謀有計劃蓄意殺害他人,判決被告死刑。
被告堅持非蓄意謀殺請求上訴,律師稱其“垂死掙紮”
“被告仍然沒有悔改的态度。”章紅媛說,此次被告請求中級法院給他機會向最高法院繼續上訴的理由是“他仍然認為是自己發怒傷害,才導緻妻子意外死亡。”
章紅媛表示,看到被告垂死掙紮,他們更心疼死者。“被告這一舉動是求生使然吧。難道死者的命不是命嗎?被告在弄死他妻子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他妻子比他更想活在世上,因為她想照顧她的小女兒,想照顧她父母,甚至還想照顧被告到老。”
假如被告有證據證明他不是蓄意謀殺,為何警方調查階段和初級法院開庭審理階段不出示相關證據呢?所以章紅媛認為,“被告請求上訴的訴求和理由無依據,不可信。”
此前,泰國檢方以泰國刑法289條中的蓄意謀殺罪向泰國法院起訴嫌疑犯張某凡。但張某凡承認殺害受害人部分,獲得初級法院為其“減1/3刑期”,獲判無期徒刑,故沒有判決死刑。
宣判後,被害人小潔家屬委托律師上訴,請求中級法院重新評估初級法院給予被告減刑是否合理。
章紅媛表示,當時代表律師上訴的理由有三點。
一是被告為了謀取巨額保險金,被告有計劃、有預謀地兇狠殘忍地殺害了自己的妻子;二是案發後,被告一直否認殺死妻子,直至警方審訊他到最後時刻,在證據面前才承認殺害妻子;三是被告給警方的口供筆錄和庭審證詞對本案調查和審理均沒有起到任何幫助。因此初級法院沒有理由給予被告減刑,應該判決被告最重刑責,而且刑法289(4)隻有死刑。
(圖說:張某凡在2018年6月20日至10月9日期間,共購買11份高額保單,身故賠償金超過3009萬。天津警方從中抽調了8份保單進行簽名筆迹鑒定,結論是有7個系僞造小潔的簽名。)
中級法院審理認為,被告為了謀取巨額保險金,有計劃、有預謀地殘忍殺害死者。被告和死者是夫妻,而且二人已經育有1個孩子,被告的行為滅絕人性。案發後被告始終否認蓄意殺人事實,被告給警方的供詞和庭審證詞對本案調查和審理均沒有起到任何幫助,所有案件事實依據均來自泰國和中國警方及受害人家屬提供的證據材料和偵訊調查結果。被告沒有認罪悔罪的态度,反而采取隐瞞事實、說謊作假的态度。
因此,中級法院不認同初級法院給予被告減刑的判決,同意受害人家屬代表律師的上訴請求,不予以被告減刑,改判被告死刑。
“改判死刑”暫時告慰受害者家屬,但戰鬥還沒有結束
事發至今2年多來,小潔父母為女兒伸張正義,四處奔波,此前每次庭審更是必到泰國,負擔着巨大的精神壓力。此外,他們還照顧着小潔的女兒。小潔父親曾表示,“我們這麼執着,不計任何代價,就是想給她一個交代,不然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律師事務所得知改判死刑的消息後第一時間告知了家屬。“他們非常感激我們,當然更多是兌現女兒承諾的欣慰。但是戰鬥還沒有結束,還有高院,還有死刑執行。”
章紅媛介紹,根據泰國的法律,被告張某凡還可以向高級法院上訴,中級法院同意他請求上訴的可能性很高。而即便中級法院不同意其上訴請求,被告也還可以向國王請求減刑。
“另外,死刑執行在泰國也非常慎重。即便被告最終被判死刑,他還有最後一次機會向國王申請赦免死刑。如果國王同意,那麼死刑就改成無期徒刑了。”章紅媛認為,雖然目前中級法院改判其死刑,但能否執行還很難說。
泰國雖然仍有死刑但大多都是毒品案,且被執行人絕大部分都是泰國人,殺人案被判死刑的概率很低,而被判死刑後執行的更少。章紅媛介紹,據其統計,最近二十年來被執行死刑的不到20例,絕大部分都是毒品案,隻有1起是兇殺案和1起奸殺案的被告人被執行死刑。
“如果被告最終被判死刑而且執行了,那麼這一案件具有極大的意義,可以成為今後此類案件判決的參考案例。”在章紅媛看來,更重要的是,“案件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讓外國人更加敬畏泰國法律,在泰國懂得遵紀守法。”
可以說,為過世的小潔伸張正義仍是一場沒有結束的持久戰。
“還好老人在照顧死者女兒,孩子是唯一的精神寄托了,他們在盡心培養她。”章紅媛說,他們和兩位老人至今仍保持着良好的聯系,從二老發給她的照片、視頻可以看出“孩子與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很幸福、快樂。”
表面上看,兩位老人的生活在慢慢回歸正常、恢複平靜,但是缺損的那一塊根本無法彌補,“說到死者,他們永遠會心痛。”
案情回顧:
2018年10月29日,天津男子張某凡被懷疑在泰國普吉一私密酒店内殺害了其妻子小潔,犯案後張某凡對女方父母謊稱小潔是溺亡,後被女方父母發現可疑之處,并發現其僞造妻子簽名購買千萬保險并将自己列為受益人的情況。泰國時間2018年11月1日下午,張某凡被泰國警局扣留,11月2日淩晨0點40分左右,張某凡招供承認殺妻,理由是“不想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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