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fer的用法?prefer的基本意思是“較喜歡,更喜歡”,多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選項中優先選擇其中的一項,多用于“prefer...to...”或“prefer...rather than”結構相當于like better 或place before the others,因此不能用more或most來修飾它引申可表示為“甯可”“甯願”等,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prefer的用法?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prefer的基本意思是“較喜歡,更喜歡”,多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選項中優先選擇其中的一項,多用于“prefer...to...”或“prefer...rather than”結構。相當于like better 或place before the others,因此不能用more或most來修飾它。引申可表示為“甯可”“甯願”等。
prefer也可作“提出”解,多指提出聲明、請求、控訴等,常與介詞against連用,是正式用語。
prefer偶爾還可作“提升”“提拔”解,作此解時常與介詞to連用,常用于被動結構。
prefer隻用作及物動詞,可接名詞、代詞、動名詞、動詞不定式作賓語,也可接that從句,從句中的謂語動詞一般需用現在時的虛拟語氣,但當prefer前有should〔would〕時,其後從句可不必用虛拟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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