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原本是皇帝身邊小臣組成的機構,剛開始掌管政務時,一度是全國政務中樞。
隋唐三省六部制正式形成後,三省共同作為中央朝廷的最高行政機關,行使相權,具體又有所分工。
其中,中書省是各種政策的決策部門。往往由中書省制定各種政令,寫成奏章上呈皇帝。得到皇帝認可後,奏章又轉交門下省。
門下省負責對政令及皇帝诏令的審查,具有“封駁”之權,即反對權。如果門下省不批準,則皇帝诏令和中書省政令均不算數;如果獲得門下省批準,便是合法的诏令,稱之為敕。
尚書省則為敕的具體執行者。接到門下省轉來的敕令後,尚書省會按照敕的内容,分交六部具體部門去辦。
可以看出,中書、門下兩省對政令起決定作用。因此,在制定政策時,皇帝往往召集中書、門下兩省長官共同商議。故在唐代,兩省長官中書令和門下侍中被視為真宰相。
唐代中後期,皇帝逐漸任用三省之外的人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是為事實上的宰相,三省地位變輕。至唐末期,藩鎮割據,三省已無實權。
至宋仍設有三省制度,但尚書、門下兩省基本無權。中書省掌管行政大權,與掌管軍事的樞密院合稱“二府”。
元代,門下、尚書兩省皆廢,原屬尚書省的六部劃歸中書省。中書省與樞密院、禦史台分掌政、軍、監察三權。
明代初設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由此,三省不複存在。
(圖源網絡,版權歸原作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