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貿易事業不斷發展的過程中,随之形成了許多配套發展的實用工具。而國際貿易術語便是誕生在國際貿易發展過程中一個非常重要并且影響深遠的工具。所謂的國際貿易術語,實際上指的是一項專門用來規範和約束貿易雙方在交易過程中用來對雙方責任,風險承擔和運費承擔等問題進行進一步明确的語言,它通常是以英文縮略字母的形式出現。通過使用不同的國際貿易術語,明确參與貿易的雙方的義務和費用承擔責任,從而有助于國際貿易活動的開展,有效降低雙方産生的貿易糾紛,對于國際貿易行業的發展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但是,為了進一步規範國際貿易術語的準确性和嚴謹性,防止因随意曲解相關貿易術語而導緻的貿易糾紛問題,所以國際上制定了一系列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從當前通用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使用情況來看,當前主要有1980年通則,1990年通則,2000通則和2010通則四種版本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在使用。這四種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雖然大緻上内容相同,但是如果細分的話,其實還是存在許多不同之處的,下面小編就有關這四種不同版本的解釋通則下的國際貿易術語情況進行了總結歸納:
第一組,1980年通則和1990年通則的不同之處。
因為1990年通則是1980年通則的基礎上補充完善的一個版本,總體來說共有四點不同之處:其一,貿易術語種類數量有所減少,由原來的14種轉變為13種;其二,其中部分貿易術語出現了合并組合現象,例如FOR,FOT和FOA這三個貿易術語合并為一個---- FCA;其三,在1990年通則中對部分國際貿易術語的縮略形式進行了改動和調整;其四,相較于1980年通則中參與貿易的雙方存在部分權利義務承擔不明的情況,1990年通則對這方面的問題進行了一定的解決,并對參與貿易的雙方所承擔的權利與義務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确與細化處理。除了這四點總體不同之處外,在一些具體貿易術語的内容方面也出現了較為明顯的不同之處,就拿FOB這個貿易術語來說,在貿易雙方交易憑證,風險承擔以及費用劃分等内容規定上,1990年通則明顯 比1980年年通則更為細緻全面一些,較為充分的考慮了貿易雙方的利益與風險損失等因素。
第二組,1990年通則和2000年通則的不同之處。
2000年通則是對1990年通則的不足之處進行的修訂和補充,且二者在内容幾乎沒有什麼不同之處,如果非要說有什麼不同點所在的話,可能有以下兩點不同之處:其一,在1990年年通則的基礎上,2000年通則針對FCA中的A4條款在原有的内容基礎上增加了些許内容;其二, 2000年通則對于貨物在進出口海關時貿易雙方需要承擔的義務問題進行了進一步明确的細化與規定。
第三組,2000年通則與2010年通則的不同之處。
在2010年的時候,各國國際貿易發展迅速,在不斷生成的發展新需求的刺激下,國際貿易術語顯然也得需要與時俱進,不斷發展。因此,相較于2000年通則,2010年通則雖然出現的變動較大,但是卻更加适合實際當前國際貿易的實際發展了。首先,在國際貿易術語的數量上,出現了一定的增減,撤銷了對DDU,DCF等貿易術語的使用,增加了DAT和DAP等國際貿易術語,同時将原先的DES,DDU和DAF這三個貿易術語統一用“DAP”這一個國際貿易術語來表示。其次,在國際貿易術語的分類,無論是按照貨物運輸方式來分,還是按照賣家承擔義務的多少來分,大體上是分為兩種類型的貿易術語。第三,在對電子單據效力的規定上,2000年通則在原先基礎上取得突破,承認用電子單據在替代紙質單據作為憑證同樣有效,而2010年通 則則對電子單據的效力進行了進一步明确,并指出了其本身具備的法律效力。第四,新增了很多貿易安全性說明。在新時期,國際貿易雖然發展迅速,但是國際貿易發展環境也變得愈發複雜起來,因此,貨物運輸的安全保障因素也成了貿易雙方非常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
國際貿易術語在推動國際貿易發展過程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是發展國際貿易中應該給予重視的一個問題。而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則為國際貿易術語的解讀提供了一個規範,但是不同版本下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國際貿易術語也有所不同,這也是值得我們重視的一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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