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究竟是個什麼樣的男人?這是一個不太好回答的問題。對原配張幼儀來說,他似乎不是一個好丈夫;甚至對兒子來說,他也不是好一個好父親。在很多人眼裡“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是最美的愛情宣言,但也有人認為這是他逃避家庭責任的借口。
斯人已逝,筆者不想再和大家讨論這些是是非非,隻想和大家一起品一品徐志摩的詩,畢竟抛開往事,徐志摩的很多詩确實是現代詩中的精品。本期和大家說的是徐志摩寫給林徽因的絕筆詩,詩名叫《你去》。這首詩寫于1931年夏天,也就是他出事那一年,當時林徽因在香山養病,徐志摩經常去看望她。徐志摩在給林徽因的書信中提到,自己下午一時來了詩興,喝空了兩壺茶,花了兩個小時寫了這首詩。
這是一首長詩,從意境和遣詞來說,這首詩寫得都很有水平,但與徐志摩的其它詩作相比,這首詩幾乎沒有名家點評,這是為何?原因就在于當時林徽因已經嫁給梁思成3年多,而徐志摩此時也與陸小曼成婚了。但徐志摩的這首詩卻一看就是首肉麻情詩,讓我們來看看他到底寫了些什麼:
從這首詩來看,徐志摩對林徽因是一直都沒有忘情的,這首詩大概就是他希望對兩人的感情做一個總結。全詩可分為三節,第一節從開篇到“目送你歸去”,寫的是自己目送對方遠去的過程。詩人望着她遠去的背影,表示“你先走,我在此地望着你”,又稱要“不斷地提醒你有我在這裡”,這對任何女人來說,都是最美的情話。對于林徽因嫁給梁思成的選擇,徐志摩是極尊重的,從此他的愛變成了守護和支持對方。
第二節從“不,我自有主張”開始到“兇險的途程不能使我心寒”結束,詩人怕愛人為自己擔心,所以告訴她自己也會走好将來的路。他稱對方的選擇是條大路,自己走的是小巷,這顯然是肯定了對方當初的選擇。而後他用大量的筆墨,寫出自己會克服一切困難前行的決心。或許最好的愛情就是這樣,希望對方好,也過好自己的生活不讓對方擔心。
最後一句從“等你走遠了,我就大步向前”到結尾。在這一節裡,愁雲、風、夜露、荒野、雲海、星鬥等大量意象的引入,都寫出了詩人内心對這份愛的熱情和執着。特别是最後一句他用心底的夜明珠來比喻對方,并發出“我愛你”的呐喊,更是令人動容。
在這首詩中,徐志摩為我們完美地诠釋了愛情的真谛:得不到就放手,默默地守護着對方,看着對方幸福。雖然認真品讀完這首詩,我們能感受到徐志摩其實無意于打擾和破壞他人的婚姻,但當年兩人婚後的來往還是讓他們受到了不小的質疑。
很多人都認為,既然兩人都已經各自有了家庭,就不應該再見面甚至有書信來往,徐志摩更不應該寫這種肉麻的情詩。因為這些事,當時冰心曾數次寫文暗諷,錢鐘書也曾在《貓》一文中諷刺林徽因的多情,這就是這首詩很多名家不願提的原因。不過筆者想說,感情的事或許隻有當事人自己清楚,不管當年他們經曆了怎樣的愛情糾葛,這首詩本身确實是現代詩中的精品,大家覺得呢?歡迎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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