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關節腫脹、疼痛和活動受限等症狀持續時間超過數周,或伴有發熱、皮疹、肝、脾、淋巴結腫大等,家長應及時帶孩子就診風濕科,以免延誤診斷。
複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風濕科主任孫利教授介紹,
“幼年特發性關節炎”即是一種慢性關節炎,是指16歲以下,持續6周以上不明原因的關節腫脹,所謂“特發”是指發病原因不明确。“幼年特發性關節炎”是兒童常見的風濕性疾病,如果不及時診斷和規範治療會造成殘疾。
孫利主任還表示,家長常見的一個誤區是,認為“幼年特發性關節炎”會自然“痊愈”,不需要特别治療。 治療的最佳時機建議在“窗口期”——即骨質發生非可逆的骨侵蝕之前,因此早診斷、早治療顯得尤為重要。如果延誤診斷或尋求非正規的治療手段,會使骨侵蝕啟動、并進展,即使積極治療也很難逆轉已形成的骨質破壞。
“得了幼年特發性型關節炎可以運動嗎?”專家強調,幼年特發性關節炎的核心治療目标是避免緻殘、讓孩子正常生活和運動。規範治療可以消炎鎮痛和防止骨侵蝕。緩解疼痛後,幼年特發性關節炎的孩子可以盡可能選擇對關節機械損傷少或無的運動,如遊泳、瑜伽、騎自行車等。此外,孩子在校期間,亦要堅持适宜運動,增加肌肉力量的鍛煉,避免不當的過度休息,造成肌肉廢用性萎縮,不利于關節炎的恢複。同時,還要積極參與學校活動,真正融入學習和校園生活。
總之,我們要重視幼年特發性關節炎,做到早診斷早治療和規範治療,有效防止避免幼年特發性關節炎患兒緻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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