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
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數最多的文字
規範、優美的招牌、标語、廣告牌等
是城市文化的組成部分
然而
有的為了廣告效益
有的是明顯的錯誤
錯别字出現在大街小巷
比比皆是……
9月16日,網友“雨夜星辰的哥哥”在槐蔭論壇上發帖《你有留意街頭廣告上的錯别字嗎?趕緊來告訴我們吧!》,并介紹孝感晚報、槐蔭論壇将報道城區街頭出現的錯别字現象。
此帖激起“千層浪”
不少網友回帖留言表達自己看法
網友“會跑的樹”說道:
街頭錯别字就如同城市的‘雀斑’,破壞着孝感整體文明形象。有些成語故意用錯别字替代并以此為噱頭,着實要不得!
現場直擊:錯别字頻現讓人看不懂
遍布街頭琳琅滿目的門店招牌
亦或是宣傳标語
無疑成了城市一道道亮麗的風景線
但博人眼球的
改換諧音字、錯别字等現象
層出不窮……
連日來
記者在走訪中發現
怪異字、錯别字、不規範字等
千奇百怪
▼▼▼
◉ 在孝感火車站附近某小區一塊宣傳欄上,記者看見寫有“網絡由通訊單位負責”字樣,“訊”應該為“信”。
◉ 交通西路某處的一家網咖,把“網”字裡面的兩個“×”,改成了“×”與“O”。
◉ 得知記者在為城市用字糾錯,孝昌李先生特意給記者發來一張有錯别字的照片。李先生介紹,照片拍攝地點為孝昌某醫院。記者在照片中看見,把“針灸”寫成了“針炙”。
◉“雅迪,是一個電動車的品牌名稱。但‘迪’字的‘辶’部首上少了‘丶’,明顯是錯别字!”市民黃先生緻電記者稱,他在交通大道某處看見一家被“雅迪”授權服務的門店招牌上,把“迪”字進行了改頭換面。
根據黃先生的反映,記者前往查看,果真與黃先生所說一樣。記者通過手機查詢其官網,正确字為“迪”。“可能是店主為了廣告噱頭吧!”黃先生直搖頭。
◉ 早在今年6月19日,漢川城區某小區的宣傳橫幅“鬧了烏龍”,橫幅上面寫着“……時時想安全,外外要安全”,應該是“處處要安全”。本報微博對此進行了報道。網友留言:“竟犯如此低級錯誤。”
走訪中,記者發現不少錯别字錯得離譜。“讓人看不懂。”市民們表示,錯别字既損壞了城市的形象,又降低了城市的文化品位。他們呼籲有關部門要加強管理和治理,為孩子們學字、識字,創造出潔淨的社會環境。
市民擔憂:不規範用字誤導孩子
“街道上的商鋪、牌匾、廣告等用語、用字不規範情況較為普遍。”市民程創表示擔心,“會抵消學校語言文字宣傳教育的效果,學生甚至會覺得校園之外、社會上對語言文字不規範的情況司空見慣,不利于孩子養成正确使用規範語言文字的習慣和意識。”
程創建議,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大對不規範使用語言文字現象管理力度,責令責任主體及時整改。
市民饒女士表示,作為成年人,能夠理解一些标新立異的宣傳語,但對于剛進入識字階段的孩子來說,容易造成誤導。
她告訴記者,前段時間,她正在教一年級的兒子寫成語時,孩子将“依依不舍”寫成“衣衣不舍”。在給兒子更正時,兒子卻說:“媽媽,我那天在街上看到一個牌子就是這樣寫的啊。”對此,饒女士既無奈又擔心,“自己與老師費了好大勁才教會孩子這些字怎麼寫,結果努力全讓這些濫用詞語的行為給破壞了。”
圖片來自網絡
湖北工程學院一位女學生告訴記者,她曾被街頭上的“家具”與“家俱”搞混了,本來在學校念書時老師教的正确書寫方式是“家具”,而現在有時在街上能看見一些不規範廣告書寫成“家俱”,這讓她也犯了迷糊。
圖片來自網絡
“孩子從小受到錯别字、不規範用字的影響,會影響他們的語文學習。”“孩子無法辨認出何對何錯,會在不經意間寫出錯别字,以後要改也就很難了。”采訪中,市民們無不表示擔憂。
教學識字:讓孩子感受漢字魅力
目前,低年級的小學生正處在學字、識字的關鍵期,他們對漢字充滿了好奇。街頭上吸引眼球、張揚個性的廣告、商品包裝、招牌等,出現的錯别字,給識字尚少的他們造成錯覺,為識字學習設置了障礙。
乾坤購物對面熊咀上灣
那麼,作為小學語文教師,該如何指導學生學字、識字呢?
“不規範漢字從學生的作文、日記中,越來越多地反映出來。”孝感市實驗小學語文教師徐小萍介紹,在今年暑假,她組織學生們開展了“啄木鳥觀察團”活動,走街串巷尋找錯别字和不規範用語、用字。
“一些似是而非的漢字充斥着街頭,家長們不得不借助手機查看正确的書寫方法。”徐小萍介紹,諸如“豆付、雞旦、煙灑批發”等詞語中出現的錯别字,讓大家驚歎不已,學生們勇敢地向商販指出錯誤。
“有的商販當場更正,有的商販表示一定會更換有錯别字的招貼,并紛紛誇贊孩子們聰明細心。”徐小萍說,學生們回家後,檢查各科作業本、寫話本上出現的錯别字,并用紅圈标記,在旁邊工整地寫出正确的漢字。
“漢字,是中華民族的瑰寶,是我們最閃亮的寶貴遺産。”徐小萍說道,“在教學中,應該讓學生們愛每一個漢字,正确書寫、合理運用漢字,讓孩子們感受漢字的最大魅力。”
“漢字是音、形、義的結合體,同音異形字出現得非常多。小學低年級學生在識字、寫字的過程中,同音字用錯的頻率很高。”市高新區嚴橋小學二年級語文教師胡玲認為,教師在教學中采用字理識字,讓孩子們在識字中融入思考,将識字與閱讀、生活結合起來,就能很好地規避錯誤。
專家建議:增強規範書寫意識
對于城區街頭出現的錯别字、簡化字等不規範用語用字的現象,孝感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國家級普通話水平測試員陳平老師認為,這是知識性的錯誤,對孩子學習文化知識是一種誤導,也不利于文化、文明的普及和傳承。
“說普通話、寫規範字,學校是主陣地、教師是引領者、學生是主力軍。學校要堅持不懈地推進‘大手牽小手’活動,教育、指導、鼓勵學生在校園、社區、家庭帶動身邊的人說普通話、寫規範字、用規範字。”陳平介紹,今年9月16日至22日,是第22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簡稱“推普周”),其主題為“普通話誦七十華誕,規範字書愛國情懷”。陳平表示,借助推普周活動,在全市範圍内組織學生開展了經典誦讀、書寫大賽、作文比賽、演講比賽等活動,大力營造規範用語、用字的良好氛圍,不斷鞏固、增強學生們的語言自信、文化自信,使“說普通話、寫規範字”成為廣大中小學生自覺的身份認同和愛國行為。
“漢字是國家意識形态認同的标志,是中華文化的承載體。”湖北工程學院普通話培訓與測試站站長楊光認為,在網絡發達的信息時代,随意使用諧音、異體字,甚至自創文字等不規範的行為,是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律法規的冒犯,對全民規範書寫漢字極具沖擊力。而在網絡通信中為了簡易和個性化追求,将漢字與字母、阿拉伯數字雜用,緻使不少人常常提筆忘字。楊光建議,公民需要增強規範書寫、使用漢字的意識。同時,全社會要重視語言文字工作,各行各業要自覺規範用字用語,語言文字管理部門對不規範用語、用字加強管理,依法治理;學校要起到示範和堅守陣地作用,才能逐漸改變這種現狀。
規範用字:國家早有規定
對于街頭招牌、門店等出現的用語、用字的不規範現象,該如何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38号)》第十一條規定:
個體工商戶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違反社會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習俗的;(三)可能對公衆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四)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五)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衆組織名稱、社團組織名稱及其簡稱、部隊番号;
(六)“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字詞;
(七)漢語拼音、字母、外國文字、标點符号;
(八)不符合國家規範的語言文字;
(九)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三條規定:
公共服務行業以規範漢字為基本的服務用字。因公共服務需要,招牌、廣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國文字并同時使用中文的,應當使用規範漢字。
在日常生活中
你還看到過哪些錯别字?
這些錯别字帶給你怎樣的困惑?
歡迎留言告訴我們……
來源:孝感晚報 沈紅明 萬蕊
制作:韓書林
審核:焦志新
終審:朱霞
出品:孝感日報政務新媒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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