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裝和容器相關内容梳理
食品安全與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密切相關,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而食品包裝與食品直接或間接接觸,其材料的安全水平直接關系到所包裝食品的安全,是控制食品安全的關鍵因素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将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品生産經營的工具、設備歸入“食品相關産品”的範疇,并規定食品相關産品的生産經營應遵守該法的規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産食品,或者生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交相關産品的安全性評估材料。
為此,食品夥伴網整理了有關食品包裝和容器的相關内容,共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介紹定義分類及原輔料要求,第二部分介紹國内及進口監管,第三部分介紹生産衛生、檢驗及标簽相關内容。本期我們先介紹第一部分的内容。
一、相關術語和定義1、食品包裝
GB/T 15091-1994《食品工業基本術語》中給出了食品包裝的定義,是指為在流通過程中保護食品産品,方便儲運,促進銷售,按一定技術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輔助物的總體名稱。也指為了達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輔助物的過程中施加技術措施的操作。
2、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規定,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是指包裝、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用的紙、竹、木、金屬、搪瓷、陶瓷、塑料、橡膠、天然纖維、化學纖維、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觸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的塗料。
3、食品包裝材料和食品包裝容器
GB/T 23508-2009《食品包裝容器及材料 術語》中對食品包裝材料的定義是:食品包裝材料是指直接用于食品包裝或制造食品包裝容器的制品,如塑料膜、紙闆、玻璃、金屬等。食品包裝容器是指包裝、盛放食品或食品添加劑用的制品,如塑料袋、玻璃瓶、金屬罐、紙盒、瓷器等。
此外,有關具體包裝材料的術語定義在相關标準中有所規定,比如GB/T 28119-2011《食品包裝用紙、紙闆及紙制品 術語》中規定了食品包裝用紙、紙闆及紙制品的相關術語。
二、分類介紹GB/T 23509-2009《食品包裝容器及材料 分類》将食品包裝容器及材料分為塑料包裝容器及材料、紙包裝容器及材料、玻璃包裝容器、陶瓷包裝容器、金屬包裝容器及材料、複合包裝容器及材料、其他包裝容器、輔助材料和輔助物。
此外,針對具體産品或包裝材質也制定了相關标準并明确分類,如GB/T 14251-2017《罐頭食品金屬容器通用技術要求》中規定了罐頭食品金屬容器的産品分類;DB13/T 2361-2016《多層複合食品包裝膜、袋》規定了多層複合食品包裝膜、袋的縮略語、符号、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标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三、原輔料要求GB 9685-2016《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标準》代替了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标準》,規定了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的使用原則、允許使用的添加劑品種、使用範圍、最大使用量、特定遷移限量或最大殘留量、特定遷移總量限量及其他限制性要求。
标準也包括了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加工過程中所使用的部分基礎聚合物的單體或聚合反應的其他起始物。GB 31603-2015《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生産通用衛生規範》對原輔料的要求進行了具體的規定。
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規定了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指标要求,包括未經硫化的熱塑性彈性體材料及制品。
GB 4806.8-2016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接觸用紙和紙闆材料及制品》規定了食品接觸用紙和紙闆材料及制品的指标要求;不适用于再生纖維素薄膜(玻璃紙)制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GB 4806系列标準均是對食品接觸材料的具體規定,其中GB 4806.1是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通用要求。
除此以外,還有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也是作為食品包裝容器的原輔料。這裡簡要介紹其管理規定:
《衛生部關于印發<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申報與受理規定>的通知》(衛監督發〔2011〕49号)對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的申報與受理工作進行了規範。申報單位應按照《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公告内容》填寫有關信息,并作為申報材料提交。《衛生部關于印發<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行政許可管理規定>的通知》(衛監督發〔2011〕25号)規範了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的安全性評估和許可工作。
衛生部門負責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許可工作,制訂安全性評估技術規範,并指定衛生監督中心作為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技術審評機構(現已轉交給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負責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的申報受理、組織安全性評估、技術審核和報批等工作。
當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的安全性評估材料通過審查時,國家衛生健康委将以公告的形式進行公布,例如:《關于丙烯酸與乙二醛和丙烯酰胺的聚合物等6種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的公告》(2017年 第11号)、《關于聚乙烯等14種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的公告》(2018年 第11号)等。
早期發布的食品包裝材料用添加劑新品種的批準公告實際也屬于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公告範圍,例如:《關于批準食品包裝材料用添加劑新品種等的公告》(2013年 第14号)、《關于批準二氧化钛與正辛基三乙氧基矽烷的反應産物等10種物質為食品包裝材料用添加劑新品種等的公告》(2014年 第14号)等。
溫馨提示:下期我們将為大家介紹國内及進口監管的相關内容,敬請期待。
作者:食品夥伴網 原創
編輯:王曉華
食品夥伴網信息服務事業部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文章來自食品夥伴網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