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絕大多數單身的中老年人來說,想要再婚的目的,是想要有人陪伴,想要以後的日子有人知冷知熱的,幸福的共度晚年。
但是也有人再婚的目的明确,隻是想找個飯碗,找個靠山。
70歲的王阿姨再婚20多年,她來自農村,本人沒有退休金,她當年再婚的目的就是希望有個依靠,老了不再拖累兒女。
可她現在要和再婚老伴離婚,理由是她越來越覺得沒有安全感,曾經以為的這個靠山并不可靠。
老伴兒的房子改成了繼子的名字。“你先走了,我以後該怎麼辦?”
這是王阿姨對結婚20多年的老伴兒說的。
老伴兒今年80多歲了,他有退休金。
當年他以有房,家裡有10多萬存款的條件,和來自農村,50歲的王阿姨再婚,他比王阿姨大了10多歲。
那時兩人的子女都已經結婚了,都沒有别的負擔。
老伴兒認同王阿姨沒工資,以後要靠自己養活。
兩人再婚後,王阿姨也擔起一個家庭主婦的擔子,在家裡是洗衣做飯做家務,給老伴兒的女兒伺候月子,給他們帶孩子,她都是盡心盡力的。
王阿姨不圖别的,隻為自己有個家,老了以後能有個窩。
可是沒想到本來是老伴兒的房子,後來卻成了繼子的了。
5年前老伴兒的房子拆遷,房子手續老伴兒都交給兒子去辦,王阿姨和老伴兒就在兒子的安排下住進新房,當時王阿姨還特别高興,後來不經意間她問老伴兒怎麼沒看到房屋産權證,老伴兒說在兒子那兒,一經追問才知動遷後補償的房子都在老伴兒的兒子名下。
這下王阿姨不願意了,老伴兒比她大很多,如果老伴兒先走了,她能一直住着繼子的房子嗎?
王阿姨認為是老伴兒在防備她,一起生活了10多年,老伴兒一點沒有為她的以後考慮,她想讓老伴兒,把他們住的這套房子換回老伴兒的名字。
不過老伴兒一直躲避這個話題,王阿姨得不到老伴兒的承諾,于是這幾年她不再像以前一樣,打掃房間她隻打掃自己住的那屋,做飯也隻做自己的。
老伴兒80多歲,身體還硬朗,也開始自己做飯。
可是他的兒女們不高興了,他們想接自己父親過去養老,王阿姨也是心灰意冷,一起生活了20多年,她自認為自己做得很好,而且要求的也不過分,隻是希望如果老伴兒先走她可以有個地方住。
可是老伴兒這時的意思是,王阿姨自己也有兒女,以後可以讓她的兒女們養老,而自己這邊如果自己先走了,王阿姨和自己的兒女也沒法相處。
王阿姨狠心提出離婚,她說:趁着自己身子骨還行,要安排好自己,如果可能就再走一家,實在不行就跟兒女一起生活。
不過提離婚的王阿姨有個要求,讓老伴兒支付自己婚後15年的保姆費。
老伴兒這邊不答應,說兩人結婚是互相照顧,不存在誰是保姆,所以拒絕付錢。
王阿姨跟老伴兒要保姆費應該嗎?
我認為不應該。
但是錢該給。
就像她老伴兒說的,本來就是夫妻,哪裡有保姆費一說。
至于王阿姨說自己做了15年的保姆,那是她自己對婚姻的定位出了問題,女人在婚姻裡本不應該把自己過成一個保姆的。
王阿姨從農村出來的,因為沒有退休金,她再婚的目的就是想找個依靠,在嫁給老伴兒後,為了維持這段婚姻,她就用勞動去換取老伴兒和他家人對自己的一個認可。
因為再婚目的不對,讓她忘了自己是這家的女主人,本也應該得到老伴兒和家人的尊重。
女人要記住,婚姻裡大家是平等的,可以放低身段但不要降低身份,更不要凄凄慘慘把自己就當成保姆。
中老年人再婚難,但就是因為難才要謹慎,否則真不如去做保姆。
不過雖然不用付保姆費,但是離婚的補償還是要有的。
一起生活20多年,老伴兒的工資就是他們的共同财産,家裡的财産,王阿姨有權利分一半,比如家庭裡的存款。
再婚前看條件,實際點沒有錯。
單身的中老年人再婚,如果女人隻想找個長期飯票,男人就想找個免費的保姆,那這樣的再婚,結局也一定不會好。
王阿姨再婚的目的是想找個人來養活自己,當時老伴兒的條件是家裡有房,還有十幾萬存款,可過了20多年,房子讓老伴兒給了兒子,存款王阿姨也沒看見,老伴兒既沒有給王阿姨安排養老的地方,也沒有給王阿姨攢下養老錢。
王阿姨再婚想找個依靠,她看中了對方的條件,但是要想真正能有個依靠,看條件的同時,還要看對方的人品和家庭,更要有獨立的能力,不能做一根藤,攀附着男人。
再婚要實際,裡面就包括看對方品行,别被隻會花言巧語,實際上自私自利的人欺騙。
無論男女,再婚第一要看的還是對方的品行。
品行不好,即使對方條件再好,承諾再多,最後都可能是滿口胡言,不會做數的。
就像王阿姨這樣,再婚的時候老伴兒說有房,可是卻在動遷的時候悄無聲息地轉給了兒子。
在王阿姨離婚時要求他補償的時候,他會說是夫妻關系,不存在金錢問題。
可是既然是夫妻為什麼不為老伴兒的以後多考慮,和王阿姨結婚20多年,哪怕沒有愛情也應該有親情吧。
這樣的男人就是在欺騙,這樣的男人,品行真的有問題。
所以即使再婚也多一些相處時間,多增加一些了解,對于風評不好,為人處事自私自利的人,條件再好也不能選擇。
人最容易變的就是人心,為了達到目的,什麼承諾都可以許,可日子久了感情淡了,就什麼承諾都不記得。
所以再婚前,可以對雙方财産等一系列問題做個協議。
把兩人應該遵守的,應該做到的,财産歸屬等等都寫進協議裡。
明明白白的再婚,婚姻裡大家都努力遵守,心甘情願地去付出,得到的也是堂堂正正,大家不用互相猜疑不用擔心,這樣的婚姻反而會更穩固。
影響中老年人再婚的很大一個因素就是雙方的兒女。
兒女好,明事理,那麼再婚後關系可以很輕松,很少有矛盾。
如果兒女不接受單身父母再婚,對老人再婚的對象不滿意,或兒女也是愛算計的人,那麼再婚後日子就會難過。
比如王阿姨,如果繼子女們能感激繼母當年對他們的付出,也不會悄悄就改了房子名,可在王阿姨生氣不做飯的時候,就都不高興,要接走父親,其實這就是在攆王阿姨走。
在他們的心裡也是拿王阿姨當保姆,在幫他們帶孩子,照顧他們時有好臉,一旦王阿姨不做了,馬上就翻臉,遇上這樣自私的繼子女,王阿姨的再婚注定是失敗的。
對方的兒女不好,這樣的再婚也需謹慎。
對于王阿姨來說,她當年選擇再婚,就是想讓自己後半生老有所依,把餘生的幸福寄托在婚姻上,卻沒有想要通過勞動掙錢來養活自己。
女人多大年齡都要獨立,再婚也要在自己能獨立的基礎上,這樣才能挺直腰闆,才能在婚姻裡得到尊重,才可以獲得幸福。
人生沒有捷徑,不要把婚姻當成救命的稻草,妄圖用婚姻來改變命運,無論什麼時候,幸福都要靠自己,切莫隻為了有個靠山,去選擇再婚。
這樣的再婚并不可靠。
希望王阿姨可以為自己争取到應有的權益,安排好自己以後的生活,幸福不是進一家出一家就可以了,以後别再做傻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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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夏日蓮兒,有幸可以和您在文字裡相遇,和您聊聊家長裡短的那些事,雖然瑣碎但它就發生在你我身邊,聊别人的事,感悟自己的人生,願我們能互相溫暖,互相鼓勵,謝謝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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