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某些原因有些夫妻選擇了離婚,但因為住房限制、經濟原因、子女因素、顧全顔面、感情存續等原因他們并沒有就此分開而選擇了「離婚不離家」。
然而,這種獨特家庭狀态是否真的是最好的選擇?
多年後男方有了新的選擇,女方該怎麼面對這種變化?
“我的婚姻挺複雜的,5年前跟丈夫離婚了,但因為一些原因我們并沒有分開,主要原因是為了孩子吧。
我一如既往地做家務照顧他的飲食起居,他每個月也會給一些錢給我和兒子。反正離婚後我們都很清楚,戰争也比之前少了很多,你不管我我不管你。
但最近他開始跟其他女人交往,不知道為什麼我心裡很難受,腦子很混亂,我知道我們已經離婚了,我沒有權利再幹涉他,我們也不是那麼感情好,但我現在心裡就是很難受,感到很無助,有的時候想一了百了。
兒子現在上高二,隐隐約約知道他爸的事情,我覺得他現在也變了,不喜歡說話,每天回來都沒有好臉色,我該怎麼辦?”
婚姻心理咨詢師解讀:
由于一些原因有些夫妻在相處中發生了情感的變化,比如伴侶出軌、伴侶脾氣不佳、性生活不和諧、婆媳不和等,最後選擇了解除夫妻關系——離婚。
但在我國還是存在着很多“離婚不離家”的特殊家庭,往往這種情況最終的結局都不是太好。
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離婚不離家”,如果婚姻關系修複無望,兩個人的關系質量一直得不到改善,遲早有一天一方會真的離開的。
既然夫妻已經選擇了離婚,為什麼有些夫妻還是選擇了“不離家”呢?
心理層面還有不舍,
希望給婚姻一個緩沖階段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擁有一個幸福快樂成功的婚姻,在婚姻中也或多或少付出了一些情感、精力或青春歲月,婚姻的失敗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道難以述說的傷。
可是這麼多年的情感不是這麼快就能斷了的,藕斷絲連,難以割舍,害怕孤獨,難以承擔孩子的教育問題等,都會讓兩個人暫時從心理層面難以分開。
而兩人已經在離婚協議上簽字,标志着婚姻不受法律的保護,兩個人都是自由身,彼此沒有了婚姻的約束,這反而讓雙方看到了對方的好,不那麼關注對方的缺點,雞毛蒜皮的小矛盾已經沒有理由存在了。
很多人會覺得這樣過下去也不錯,甚至有些婚姻是因為伴侶出軌導緻,很多人為了尋求挽回的機會也會祈求對方“離婚不離家”,希望給自己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不願離婚而被迫離婚,想報複對方
有些人即使婚姻關系非常糟糕,夫妻兩個人之間冷戰多年,但就是不願意離婚;
有些人在與伴侶的相處中存在家庭暴力、虐待,施暴者、施虐者不願意對方離開……
當婚姻修複無望,不得不離婚,但一方内心不舒服,所以也不希望對方過得好,以懲罰對方為目的而有“離婚不離家”的要求。
實際上這樣不僅傷害了對方也傷害了耽誤自己的美好年華,讓自己活着“恨”的世界裡,消耗了自己的餘生,錯過了重新追求幸福的機會。
擔心影響孩子的成長
夫妻之間為了減少對孩子的傷害,甯願自己忍着痛苦和對方湊合,也不願意孩子缺少父母一方而受傷,擔心家庭不完整會導緻孩子被人看不起,希望這樣可以彌補離婚對孩子造成的傷害。
父母的本意是好的,但這樣欺騙孩子,明明不愛還委曲求全,往往會讓孩子内心感到困惑和無助、沉重而自責,覺得都是因為自己而導緻父母生活的不幸福,覺得自己是“包袱”、“壞孩子”。
而且,孩子的婚姻價值觀來源于父母,當孩子發現父母的婚姻不幸福、生活不快樂卻不能分開、解脫的時候,他們也容易對婚姻心生恐懼,對養育後代感到無力。
所以,從長遠來看,父母婚姻質量很差卻勉強維持對孩子的傷害比父母離異對孩子的影響更大。
即使離婚不離家,兩人共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感情難以恢複,為了孩子而維系一個空殼的關系,對孩子來說并非最好的選擇。
在長期充斥着冷戰與沖突的家庭環境,對子女會積累不良的影響。即使不沖突,父母之間終年相敬如“冰”的家庭氣氛,仍然會影響到孩子。
這種獨特的家庭結構非常無奈,
因為從法律上男女雙方一旦離婚,婚姻關系即解除。
對于離婚之後還住在一起的離婚夫妻,在法律上算是非法同居,并不具有婚姻上的合法性。
當一方開始尋找新的伴侶,準備開始新的生活,這是一點兒都不違法的。
由于彼此仍然住在一起,還存在情感上的連結,這樣做往往讓其中一方受到更大的情感傷害。
如果他“離婚不離家”時若和你一直保持性關系,隻是道德感欠佳,對于男人而言,性如家常便飯,是生理所需;而于女人,性卻和感情挂了鈎兒。
很多女性覺得我們之間還有性生活,他對我還是有感情的,自己不自覺的就會投入更多的感情,但其實男人并不是這樣的想法。離婚不離家後一方變心,受傷害的一方,都是類似的故事。
現實生活中也存在一些男人移情别戀後,為了讓女人乖乖離婚和少分一點兒财産,采用欺騙的方式讓女人離婚,然後“離婚不離家”給女人的感覺是有感情,甚至有深情——跨越了法律還能在一起,容易被誤解為更愛。
其實,不少男人是用“離婚不離家”把離婚分為兩步走;而女人傻乎乎地以為,曾經的丈夫是愛自己愛得離不開。
“離婚不離家”,不是男人的專利,女人也有哄騙丈夫玩這個遊戲的,但是,現實生活中,男人更好色貪性,因此,男人玩此把戲者居多。
面對這種家庭狀态,
如果雙方感情還在,“離婚不離家”不失為一種以退為進挽救婚姻的方式,要想好好利用這個機會來挽救婚姻、修複關系,就需要先找到婚姻的問題所在,有針對性的去解決,必要的時候需要我們做出一些改變才能成功挽回。
如果等着對方去改變,更多的情形則可能換來對方的變本加厲。
因為離婚後,雙方已是自由之身,身為前妻/前夫無權幹涉對方,盡管弱勢一方想努力拯救婚姻,極可能适得其反,不乏有人以單身身份在外另尋伴侶,又以家裡還有老婆/老公、孩子為由,抽身離開,對前任和現任都是欺瞞與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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