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長安十二時辰》這部劇已播放大半快接近尾聲了,今天就給大家講講劇中所涉及到的一些古長安城中所出現一些名詞以及關于唐代風物的相關解析。本人并非專業人士,如有疏漏錯誤的地方也希望大家多多諒解。
1.天寶:(公元742年正月—756年七月)
是唐玄宗李隆基的年号,共計15年。天寶三載正月朔改“年”為“載”。
紀年依次為:天寶 元年 二年 三載 四載 五載 六載 七載 八載 九載 十載 十一載 十二載 十三載 十四載 十五載。
改開元為天寶的原因:
①唐玄宗認為一生中的大事都已經辦完,想要開始享受成果。
②開元二十九年,唐玄宗的同輩兄弟死兩人,為了避晦氣,改元天寶。
③地方官吏給玄宗上了一個祥瑞,是促成改元天寶的直接原因。
原著所寫的時間點為:天寶三載,元月十四日,巳正。
2.十二時辰制:一晝夜劃分為十二個時辰,每個時辰相當于現在兩個小時,十二個時辰用十二地支的名字命名,即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一個時辰又分為八刻,一刻相當于15分鐘,初指的是前四刻,正指後四刻。
相關對應:
巳正――10時
午初 ――11時
午正 ――12時
未初 ――13時
未正 ――14時
申初――15時
申正 ――16時
……依次類推
3.長安:也就是就是今天的西安。作為都城的曆史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
西周時這裡叫“豐鎬”位于今天西安市長安區馬王鎮、鬥門鎮一帶的沣河兩岸,是周文王所建的“豐邑"和周武王所建的“鎬京"的合稱,豐邑在西岸,鎬京在東岸。
長安這個名字出現的比較晚,始于漢高祖劉邦時期。漢代長安城位于今西安市未央區,未央區也正是因為漢代未央宮而得名。
隋文帝時漢代長安城宮室凋敝且地下水污染嚴重形成所謂“肥水”。所以決定廢掉原來的長安城另選新址,于是以龍首原為起點向南鋪開了一座新的長安城,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隋唐長安城,位于漢代長安城的東南方向。由于隋文帝曾經被封為大興郡公,這座新城也被稱為大興城。但人們習慣上仍稱其為“長安”。
與隋代長安城相比,東北角凸出的一塊是唐代貞觀八年(634)以後增建的,唐高宗和武則天時期,把它擴建為大明宮。盛唐時期唐玄宗又修建了興慶宮。
唐代長安城規模宏偉,布局嚴謹,結構對稱,排列整齊。外城四面各有三個城門,貫通十二座城門的六條大街是全城的交通幹道。而縱貫南北的朱雀大街則是一條标準的中軸線,它銜接宮城的承天門、皇城的朱雀門和外城的明德門,把長安城分成了東西對稱的兩部分,東部是萬年縣,西部是長安縣,東、西兩部各有一個商業區,稱為東市和西市。城内南北11條大街,東西14條大街,把居民住宅區劃分成了整整齊齊的110坊,其形狀近似一個圍棋盤。
4.西市:西市是長安城的一顆明珠,是絲綢之路的起點和終點,也是唐代文化最炫目的舞台。
西市比東市繁華,又稱“金市”。例如李白有首詩叫做《少年行》,有雲:
五陵年少金市東,銀鞍白馬度春風。
落花踏盡遊何處?笑入胡姬酒肆中。
史籍記載顯示,西市的店鋪要比東市多,市内的道路都要比東市的窄,就是為了侵奪路面,好多建一些店鋪。西市是絲綢之路的終點,遠道而來的外國商賈們進入長安城以後,西市是他們進入的第一個市場,多半在此卸貨交易,因此,西市的珍奇寶貨也要大大多于東市。
《長安志》卷十“西市”條這樣向我們描述西市的樣貌:南北盡兩坊之地,市内有西市局、放生池、平準局、獨柳。
西市局:唐代管理市場的一個機構,相當于現在的工商管理所。
放生池:武則天時期一個和尚在西市的西北角開鑿的一個人工湖。
平準局:平準是中國古代一項經濟制度,政府出資,賤時買入貴時賣出。
獨柳:刑人之所,就是殺人的地方,因為古代的市場不僅僅是貿易場所,也是信息集散地、各種政治大戲的舞台、社會的紐帶和平民的樂園,在市場上處理罪犯也可以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
西市店鋪數量推測:依據園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四有關唐武宗時期東市大火的記載:“東市失火,燒東市曹門以西十二行,四千餘家。”西市的店鋪可能在萬家以上。
西市、東市内行業齊全,且有大量的飲食、娛樂場所,所以是文人墨客流連忘返的地方,在文學作品當中,西市東市屢屢見諸筆端。最有名的當屬杜甫的那首《飲中八仙歌》:
李白鬥酒詩百篇,
長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來不上船,
自稱臣是酒中仙。
唐代市場制度規定:市場隻有到了正午才能開門,日落前關門。
《唐會要》記載:“其市當以午時擊鼓二百下,而衆大會,日入前七刻,擊钲三百下,散。”正午時候,敲鼓要敲兩百下市場才能開門;日落前,擊钲三百下,市場散會。
注:一刻:唐代一刻大約相當于今天的十四分二十四秒,這是唐代的市場規定。
所以這樣我們就能理解了白居易那首著名的《賣炭翁》中的一句話:“夜來城外一尺雪,曉駕炭車輾冰轍。 牛困人饑日已高,市南門外泥中歇。”到了日中以後,市場就要開門交易了這也是當時那位市民所看到的景象:
市内有井字型交叉的大路四條,東西南北各四條。除了大路以外,還有很多小路通向市場的深處,這些個店鋪不僅僅是臨着大街才有,就是市場的深處也有很多店鋪。市場内的店鋪不是胡亂排列的,它按照行業的種類加以排列。
5.上元節:上元節名字來源于道教,原本是道教節日,
上元燃燈的習俗起源于道教的“三元說”;上元,含有新的一年第一次月圓之夜的意思。
上元節的由來,《歲時雜記》記載說,這是因循道教的陳規。道教曾把一年中的正月十五稱為上元節,七月十五為中元節,十月十五為下元節,合稱“三元”。南宋吳自牧在《夢粱錄》中說:“正月十五日元夕節,乃上元天官賜福之辰。”故上元節要燃燈
唐代發展成為世俗節日,上元節流行觀燈賞燈,唐代城市一般晚上實行宵禁制度,唐人沒有夜生活,但是上元這一天不一樣,大家都要到街上去觀燈,所以不實行宵禁,前後三天暫停宵禁,在國力空前強大的唐朝,賞燈十分興盛,無論是京城或是鄉鎮,處處張挂彩燈,人們還制作巨大的燈輪、燈樹、燈柱等,滿城的火樹銀花,萬人空巷,男女雜遊,熱鬧非凡。
6.朝服:照唐代制度,各級文武官員的朝服.具有種種不同式様,顔色、 花紋 、材料區别顯明,但官服、常服, 一般總是裹烏紗幞頭巾子,衣圓領衫子,系紅鞓腰帶,穿烏皮六合靴,由皇帝到公吏,在式様上幾乎相同, 主要差别,在使用材料和顔色及帶頭裝飾上。
就顔色區分來看:
三品以上着紫色;
四品,深绯;
五品,淺绯;
六品,深綠;
七品,淺綠;
八品,深青;
九品,淺青。
有了這些對比從官服顔色我們也可以大緻區分劇中人物的官位品階:
值得一提的是,唐朝低級官吏常着青袍,也稱青衫。杜甫的《徒步歸行》記載:“青袍朝士最困者,白頭擡遺徒步歸。”以及白居易的《琵琶行》中記載:“座中泣下誰做多,江州司馬青衫濕。”這裡的“青袍”、“青衫”指的都是徒有虛名的閑職或下級官吏。
7.魚袋:唐宋官員随身佩戴的魚袋源于盛裝魚符之用。
唐代的魚符有兩種:一種是朝廷遣兵,更換地方長官用的魚符;一種是官員随身佩戴的魚符。這裡提到的魚符是指後者。佩戴魚符之制始于隋文帝開皇年間 ,但佩戴魚袋則為唐代始創。宋時佩戴魚袋之制廣為盛行,但比較唐之魚袋已大為不同。
關于魚袋的最早記載見于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開府儀同三司及京官文武職事四品、五品并給随身魚袋”。 當時規定“(職事官)五品以上随身魚銀袋,以防召命之詐,出内必合之。三品以上金飾袋。”
到武則天垂拱年間,都督、刺史始賜魚袋。天授二年,改佩魚為佩龜,龜袋分别飾以金、銀、銅:三品以上龜袋飾以金,四品以銀,五品以銅。
中宗神龍元年罷龜袋,依舊式佩魚袋,嗣王郡王有階級者許佩金魚袋。
景龍年間,令特進(正二品)佩魚,散官佩魚自此始。但是員外、試、檢校官仍不得佩魚。
景雲二年敕文令衣紫者魚袋以金飾之,衣绯者以銀飾之。此後,紫金魚袋,绯銀魚袋相配成為常例。
開元初年,驸馬都尉從五品者假紫、金魚袋,都督、刺史品卑者假绯、魚袋,五品以上檢校、試、判官皆佩魚。開元八年,中書令張嘉貞奏請緻仕者佩魚終身,從此後百官賞绯、紫服,必連同魚袋一起賜,一時服朱紫、佩魚者衆多。
關于唐時魚袋的功用,《新唐書?車服志》卷二四記有“高宗給五品以上随身魚銀袋,以防召命之詐,出内必合之。”這裡講到“出内必合之”當是“合”魚袋内的魚符,即出入宮廷時的憑契,而不是魚袋。唐時的随身魚符,“以明貴賤,應召命,左二右一,左者進内,右者随身……皆盛以魚袋。” 由于魚袋以盛魚符,魚符與魚袋的密不可分,所以在不少記述中魚符與魚袋經常混同,或者二者被合稱,如“佩魚”,“給魚”等,而不加區分。
由此可見,唐代魚袋的主要意義大抵有二:
一是作為“應召命”的憑契,“以防召命之詐”,魚袋的這一功能是假借了它所盛裝的魚符的作用而生的;
一是“明貴賤”,由于魚符本身多為銅制 ,故貴賤尚不分明,魚袋分品位而賜,且據品位飾以不同的金、銀、銅,彌補了魚符在區分尊卑上的不足。
唐代張鷟撰筆記小說集《朝野佥載》曾提到:“上元中,令九品以上佩刀、砺、算袋、粉帨為魚形,結帛作之,取魚之像,鯉(李)之強之兆也,至天後朝乃絕。景雲之後,又準前,結帛魚為飾。”
8.唐人服飾:
男子:唐朝男子最常見的裝束為圓領袍及翻領胡服圓領袍為圓領長袍,腰間系有腰帶。為方便,許多人佩帶上有孔或有環的蹀躞帶,用以懸挂日常使用的工具,如鑰匙、火石、小刀、錢袋等内容。蹀躞帶本為契丹人所用,後來不斷發展,開始使用金、玉、寶石來裝飾并形成固有的形制。蹀躞帶帶有的環的數量與品級相挂鈎,其中最為珍貴的是十三環蹀躞帶,目前出土文物中僅有一例,為隋炀帝所有。唐人男子頭上多戴幞頭,是一種黑色長巾,用以固定發髻。有品級的男子也會戴冠。
女子:唐代女子多着齊胸襦裙,是一種低胸長裙。現出土的唐代陶俑、壁畫中多有體現。除此外,唐朝女子着男裝或胡服也十分常見。在劇中,檀棋便穿着粟特風格衣料制成的翻領胡服。劇中女子的服飾裝束有明顯的時代錯亂的問題,這個問題個人認為瑕不掩瑜。因為一方面,雖然每個時代都有潮流,但潮流往往也具有滞後性,甚至還會複古。因此天寶年間穿着貞觀年間的衣服,也不算非常突兀。
9.打馬球、月杖:馬球古稱 “ 擊鞠 ”、“”打球 ”、“ 擊球 ”,玩者騎在馬背上以球杖擊球入球門。
關于馬球的起源有不同的說法 : 一種觀點認為它來自波斯,古時稱為 “ 波羅球”;另一種說法則認為馬球起源于吐蕃。還有人考證前兩種說法之後認為 , 從年代上講 , 中原地區出現馬球的時間要比波斯和吐蕃都早些。
馬球中所用的球為木質 , 有拳頭大小 , 内中挖空,外描彩色。所用球杖稱 “鞠杖”,木質或藤質 , 有一個 數尺長的長柄,長柄一端的杖頭為彎月形(古代詩歌又常用月杖或初月來形容它),外裹一層獸皮。
唐代人對馬球如癡如狂,它的盛行是與當時統治者的提倡愛好分不開的。在整個唐王朝三百年間的二十二個統治者中,居然有十八個是馬球運動的愛好者。
據史籍記載,玄宗李隆基年輕時就很擅長打馬球,唐中宗當政時,吐蕃特使到長安來迎娶金城公主,中宗款待使者,請他們到梨園去看打球。哪知道吐蕃使者自己就熱衷此道,球技也不錯,在場邊看得心裡直癢,最後親自下場一試身手,結果大獲全勝。中宗感覺很沒有面子,就派上侄子李隆基帶着驸馬等三人上場,大敗吐蕃使者,總算挽回了些顔面。其中李隆基的球技尤其出色,“東西驅突,風回電激,所向無前”。
最荒唐的非唐僖宗莫屬,他竟然想出“擊球賭三川”的點子,讓四位官員比賽馬球,誰赢了就把官位授給誰,結果大臣陳敬瑄靠球技赢得了三川節度使的職位。以至于當時很多不學無術的人靠打球做了官。
唐代馬球的另一部分玩家來自隊——軍将們每天有的是閑暇工夫,也有騎馬的便利,具備玩馬球的條件。在飛馳的馬背上揮舞球杖,其實與騎兵在馬背上砍殺的動作有些類似,因此愛打馬球的唐玄宗登基之後,就把馬球引人軍隊中,規定從軍者須要練習馬球,《封氏聞見記》就有。打球乃軍州常戲的說法。
唐代也有不少詩歌描述打馬球的情形,從他們的詩中可見當時玩者的高超球技和比賽的盛況。像“杖移鬃底拂尾後,星從月下流中場”、“金錘玉蓥千金地,寶杖雕文七寶球”等。一大群人騎着駿馬在球場上奔馳追逐,手中同時揮舞着球杖,拼搶争奪,沖撞糾纏,人喊馬叫,場面十分熱鬧好看。
以上就是今天這篇文章所涉及到的唐代一些名詞的解釋,綜合之前的2篇文章,有關于《長安十二時辰》這部劇到目前為止所出現的各種名詞、人物、服飾、節日等等都給與了一些相關的解析,文中或許有不少錯漏、疏忽的地方本人畢竟不是專業人士請大家多多批評指正,同時也請大家多多諒解。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